广安人任[2009]2号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全能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4月16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免去:
马泽波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蒋伟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卿 兵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沈前锐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杨全能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卿 兵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江海燕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文术峰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学成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学明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