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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医保存在的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机构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分别由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管理,相互独立运行,没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缺乏相互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沟通。由于主管部门不相同,政策不统一,参保费用不统一,缴费时间不统一,医疗待遇不统一,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二是居民参保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中,学生是参保的主体,真正的城镇成年居民参保率还不是很高。主要原因有:一是城镇医保与新农合政策相比吸引力还不强,二是人户分离较多,动员参保难,三是部分居民风险意识差,存在有病参保、无病断保、身体好不保的现象,四是部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转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配套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医保经办力量有待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医保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现有工作力量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二是医保配套建设有待完善。我市虽然开发运用了居民医保软件,添置了部分硬件设备,但医疗网络服务器容量严重不足,软、硬件设施需提升。医保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基金征收与支出工作仍停留在半手工状态,给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带来了极大不便。

四是服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参保收费程序不统一。有的是社区在代收费,有的是直接到银行缴费,有的是银行到社区收费。二是住院预交费不统一。有少部分医院还需参保病人全额垫支住院费用,加大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增加了看病的难度。三是出院即时结算不统一。按规定病人出院当天住院费就应即时结算,但有个别医院要出院几天后才能办理费用结算,给偏远乡镇的居民带来了不便。

五是基金结余有待进一步降低。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基金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2009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92.42万元,支出833.84万元,当年结余4158.58万元。2010年收入8421.00万元,支出4996.00万元,当年结余3425.00万元,累计结余7584.00万元。2011年收入14677.65万元,支出6052.35万元,当年结余8625.3万元,累计结余16209.00万元。从基金收支情况可以看出,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多。(游小涛  吴习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office 点击数:1075 更新时间:2012/9/3 10:12:20【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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