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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720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金融机构及国有企业。自去年7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市审计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推动发展,着力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得到积极发挥。通过审计项目实施和督导问题整改,促进增收节支14832万元,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390.7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5条,促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2项。

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财政收支平稳增长。积极应对传统税源贡献下滑、营改增等系列减收因素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收支实现平稳增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6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2%,同口径增长13.0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53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69%,同比增长11.60%

——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全市民生支出1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31%。建立精准扶贫投入机制,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31.70亿元。深化创新驱动,全市科教支出增长12.21%。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市医疗、农林水支出分别增长14.20%17.86%。低保、优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体系基本形成。

——财税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8项,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对市级与三个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市货运、酒店、制造等行业税负总体下降。安排专项资金1.50亿元,精准扶持产业转型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PPP模式制度体系初步构建。

——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政府财力得到有效整合。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动态跟踪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效益不断提高。全面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财政管理逐步透明规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明显增强,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升。

一、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积极推进管理改革,注重制度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但在预算收支、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预算收支方面:一是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如三个园区2016年行政性收费、土地出让金等收入6623.92万元延迟至2017年缴入金库。二是支出挂账形成财政支付压力。由于一些支出项目无资金来源或无预算安排,2016年三个园区新增支出挂账101676.12万元,其中:广安经开区55053.72万元、枣山园区35559.70万元、协兴园区11062.70万元。三是部分工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如岳池县创新性吸入药物产业园项目因工程未建、武胜县聚丙烯发泡节能环保材料产业化项目因公司破产无法继续建设,导致工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41万元滞留财政和主管部门。华蓥市神经及泌尿生殖系统原料药生产等3个项目,工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441万元已拨付但未按计划建成投产。

2.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隐形债务仍然存在。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广安交投集团等4个国有企业自行申报的政府性债务194506.30万元,未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二是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未达成债务置换协议,广安经开区、协兴园区置换债券资金沉淀共计21000万元,导致债务成本增加。广安经开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募集企业债券资金500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因项目未及时开工,资金闲置已超过1年。

3.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表明,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676万元,支出3553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0769万元,支出2683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440万元,支出5220万元。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编报程序、内容等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还存在少计收入、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影响财政决算有关数据准确性等问题。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签情况。

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个市级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市交通运输局等10个市级部门2016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签。总体看,这些部门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和压减,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一些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管理不严格,部分事项处理还不够规范。如市工商局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印刷服务59万元,并长期占用下属协会车辆6台;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慈善会有价值108.20万元的服装、棉被等救灾物资闲置6年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及时将培训费和评审费12.53万元缴入财政专户;市商务局存留市进出口商会“开拓国际市场及经贸活动”专项经费10万元1年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收未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费2.64万元。二是部分单位下属协会财务管理混乱。如市工商局下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未将办公用房403.32平方米纳入单位账务管理,会费收取不规范且未及时入账、涉及资金45.98万元,局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在协会报销相关费用,违规下设直属分会;市商务局下属市进出口商会大额现金列支会议培训费1.65万元,报销单次会议费所附发票涉及14家餐厅,无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

2.决算草案编报方面:被审计的10个市级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决算草案编报口径不规范、汇总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导致决算草案不够真实完整。如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决算支出分别多编报372.09万元、12.88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分别涉及资金2814.76万元、1809.79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各项审计都关注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持续开展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抓好“项目年”工作,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成效较为明显。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简政放权措施未完全落实。省发改委下放的企业投资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核准和省新闻出版局下放的印刷企业审批未得到有效承接。岳池县有10项行政许可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二)个别地方和部门执行政策不到位如广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2万元;武胜县环境监测站违规征收小微企业监测技术服务费1.85万元,市民政局加价收取婚姻证件费3.70万元;武胜县龙女湖等4个项目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

(三)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未实现当年计划投资目标,如罗渡渠江大桥改建工程2016年至20174月才完成计划投资额的9%;神龙山组团基础设施项目原计划20167月开工,因拆迁难等原因,6个子项目目前仅有1个开工。

(四)要素保障不够有力。融资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审计抽查的8个省级重点项目,S203线工程等4个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渠道资金到位率较低,导致资金缺口较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不足,截至2017年4月底,联网畅通工程、前锋商贸等4个项目应保障建设用地11351.24亩,实际供地1708.23亩,保障率仅为15.04%。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将扶贫审计作为首位任务,持续跟踪审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了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3个省定贫困县,抽查扶贫资金5.20亿元,涉及39个乡镇、134个行政村和68个单位,走访贫困家庭410个。总体看,被审计的3个县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部署,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特色产业初步形成,贫困群众增收能力不断增强,农村贫困人口共计减少9.37万人,年度脱贫目标已通过省上验收评估。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一是356146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符合识别条件,其中,邻水县189783人、武胜县145584人、岳池县2296人。二是少数地方扶贫对象确定的程序不规范,存在优亲厚友。如邻水县城南镇高坪村未经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3名村组干部及其2名亲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

2.部分人员违规享受扶贫政策。岳池县有526名非建档立卡人员享受教育扶贫补助或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共14.92万元。武胜县有23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扶贫到户资金或财政贷款贴息共2.07万元。邻水县有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复享受小额信用贷款,有3户非建档立卡对象顶替贫困户享受异地扶贫搬迁待遇。

3.一些地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一是产业扶贫周转金使用率不高。抽查3个县64个乡镇产业扶持周转金7668.21万元,已安排使用1848.10万元,使用率仅为24.10%。二是存在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的现象。如邻水县王家镇等乡镇4名村干部采取伪造资料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22.86万元,石滓镇晒金村七组原组长违规将14户扶贫到户资金1.58万元收回,重新按80/人、党员额外再增加400元的标准分配给全体社员,且个人截留0.14万元;岳池县扶贫移民局将扶贫项目管理费16.37万元用于差旅费、车辆运行费,花园镇松马鞍村伪造村级公路工程验收资料虚增工程造价11.04万元。

4.少数扶贫项目安排不合理或推进不力。如邻水县古路乡河丰村将院坝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在村社干部住处实施。2个县共有14个扶贫项目尚未开工或进展缓慢,涉及资金754万元。其中:岳池县6个、涉及资金195万元,武胜县8个、涉及资金559万元。

5.个别扶贫项目质量不合格。如岳池县有2个、邻水县有1个贫困村公路建设项目路面已断裂或开裂,武胜县有1个贫困村公路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层实际厚度不达标。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从全市审计情况看,2016年,各地各部门通过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创新方式筹集资金等措施,积极推进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开工1.99万套,建成或基本建成1.43万套,年底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达到1.56万户,比2015年增长21.87%。城乡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有效改善。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地方年度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广安区未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644套,邻水县、武胜县、华蓥市分别有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任务128套、138套、260套未完成。广安区、武胜县分别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户、24户未完成。邻水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146户未完成。广安经开区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仍有164套未完成。

2.部分项目资金或建成住房长期闲置。一是因安居工程资金拨付与建设进度不匹配等原因,有11438.03万元资金超过1年以上未安排使用。其中,广安区2490.70万元、岳池县8018.07万元、协兴园区491.86万元、广安经开区437.40万元。二是有1470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时间超过1年。其中,市本级1075套、广安区172套、武胜县23套、邻水县200套。

3.部分项目建设未执行相关规定。12个项目未取得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涉及保障性住房513616个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涉及资金2394.87万元。有5个项目涉嫌骗标,涉及资金73132.08万元。有7个项目被违法转包,涉及资金1757.44万元。

4.部分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和后续管理不到位。一是有56户不符合条件家庭得以通过审核,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22套、补贴25.05万元。二是有131户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未及时清理退出,违规享受住房83套、补贴7.2万元。三是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不到位,涉及资金92.11万元。

(三)市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局克服经济下行和减收压力,认真落实税收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税收征管,超额完成了全年税收征管目标任务。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漏征个人所得税14.87万元。其中:部分高收入垄断行业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4.16万元、企业融资利息个人所得税10.71万元。二是少征土地契税和印花税538.65万元。其中:枣山园区144.03万元、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94.62万元。三是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市本级管理的74户建筑劳务企业中,有11126人应报未报个人所得税。

(四)财政存量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检查情况。

1.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审计检查情况。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度审计处理结果报告的审议意见,我们组织对市财政局和58个市级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抽查。从抽查情况看,市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取得了较好成效。截20175月底,市财政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1300.98万元,已重新安排使用39949.59万元。但也存在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的问题。此次抽查的58个单位,有33个预算单位由于预算结余、项目开工不及时或未动工等原因,形成财政存量资金共计12010.51万元,其中,可按原用途继续使用8010.19万元,可收回国库重新安排使用4000.32万元。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责成市财政局将可收回的存量资金清理收回。截至710,已收回3621.21万元。

2.财政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情况。组织对56个市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能较好地执行相关规定,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账务处理较为规范。但在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管理和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广安日报社将单位公款转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办公开支等,累计金额243.79万元。市档案局违规为职工支付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共计6.22万元。市环卫处等3个单位差旅费超年初预算3倍以上。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按月定额报销差旅费,市公路处直属养护段个别职工月报销差旅费超过31天,且出差时间出现重复。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存在超标准和附件不齐等现象。

四、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四川华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蓥农商行)2015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华蓥农商行围绕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政策性贷款发放工作,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2015年末,华蓥农商行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15718.67万元,实际计提14407.90万元,少计提1310.77万元。

2.信贷审查不严违规发放贷款。抽查发现,2013年,华蓥农商行信贷人员在未对借款人提供的虚假资料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先后发放贷款共计1190万,造成贷款损失1064.69万元;20112015年,华蓥农商行信贷人员由于贷前调查、贷后检查不严格,导致借款人用不实或无效抵押物取得贷款2621万元

3.违规核销呆账。抽查发现,2015年,华蓥农商行为有小轿车、房产和该行股东等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借款人核销呆账638.24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华蓥农商行存在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违规以贷还贷、违规展期贷款、多头贷款等问题。

(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广安市广泰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泰公交公司)2015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广泰公交公司改进经营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当年实现利润525.95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经营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强化。抽查发现,广泰公交公司存在大宗货物、服务未招标采购,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审批和报备,涉及资金464.51万元。

2.少计收入导致损益核算不真实。收入核算执行权责发生制不到位,未将车辆租赁等收入计入当年损益,涉及资金114.28万元。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绩效,审计了5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在扶贫资金审计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项目年”跟踪审计中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了重点关注。我们在审计中除继续关注建设资金跑冒滴漏外,更加注重加强对政策落实、权力运行和履职尽责情况的审计监督,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对工程送审结算价的真实性进行“双承诺”,促进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办法和问责机制,未经审批随意变更工程等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审减率呈逐步下降的良性趋势。从审计情况看,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投资高估冒算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送审的125151.24万元投资中,审减造价12907.75万元,审减率10.31%。如广安市公路管理处送审的广安市G318线唐家店至南燕段中修工程,送审金额2065.71万元,审减422.56万元,审减率20.46%;广安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送审金额2334.96万元,审减390.71万元,审减率16.73%

(二)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此类问题涉及违规金额共计30461.58万元。一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比选。如新桥园区玖源进场道路工程直接指定勘察设计单位,未公开比选;S304线邻水赵家桥至南广高速进出口段大修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标。二是无正当理由超合同工期。如西溪河城区泄洪闸防洪应急改造工程由于施工单位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两个多月。三是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如协兴小城镇危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开工建设49天后才签订施工合同。

(三)部分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些主管部门未切实履行职责。如新桥园区主干道、科塔大道改造工程,未按工程建设整体目标进行立项。一些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职。如广安至华蓥输水管线工程个别工段,换填时使用与设计不符的材料;枣山园区仰圣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未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监理日志记录不完整。

(四)部分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不合规。一些业主单位对建设资金管理不严,出现超拨工程进度款问题。如广安全民水库增容改造、邓小平故里路改建工程三段分别超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71.99万元、284.41万元。一些项目存在未经批准超概算投资。如广安开发区奎阁园区临港大道C2段工程,未经批准超概算41%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目前部分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纠正。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六、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6起,涉及113人,已有64人受到处理,其中,12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分别处以5-6万元罚款,10人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38人受到书面诫勉处理,其余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在已经受到处理的人员中,有6名正县级领导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有7名县级领导干部受到书面诫勉处理。

七、审计建议

(一)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二是精准发力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抓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等基础工作,加大扶贫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加快扶贫项目实施。三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融资困难、供地不足等要素保障问题,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年”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考核问责机制,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增量,防止形成新的不良债务。二是深化政府投资建设领域治理。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三转”,强化各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对化解产能过剩、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政府投资建设领域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对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对高估冒算、违规招投标等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三是着力防控信贷风险。进一步优化完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严格贷款“三查”和不良贷款管理,强化信贷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四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重点关注脱钩过程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下达时效,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并及时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提高存量资金盘活实效。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促进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扩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试点面,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

 

 

 

 

 

 

 

 

 

 

 

 

 

 

名词注释:

1.“营改增”:指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

2.“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政策措施,具体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3.展期贷款:指借款人在向贷款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延期偿还贷款的行为。

4.“双承诺”:指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送审政府投资项目时,分别向审计机关作出承诺,保证送审结算价的真实性,若项目审减率超过5%,超过部分的审计中介费用则由施工单位承担。

5.政府投资审计“三转”:指政府投资审计转思路、转职能、转方式,即改变过去政府投资“凡投必审”的做法,推进有计划、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并在审计实施中更加注重对权力运行、履职尽责和投资绩效等情况的全过程监督,推动政府投资由造价审核向责任审计转变,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审计实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admin 点击数:1290 更新时间:2017/8/3 10:45:00【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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