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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公报第六号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6

第六号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1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议程…(2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书面)………………………………………………………………3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书面)………………………………………………………………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安市2015年市本级   

    财政决算的决议……………………………………………8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9

广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意见的报告(书面)……………………………………………………13

广安市审计局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16

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查意见的报告(书面)……………24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安市2016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5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广安市2016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3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39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44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田运富等人职务任免的说明………46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罗曌鑫等人职务的说明……48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测评及表决结果52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出缺席情………53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726举行,会议议程共7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及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广安市2016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广安市2016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易铭珅、蔡学勤,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肖友才,市政协副主席袁继林应邀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严春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清,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旅发委、市投资促进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1名负责人,3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议程

 

一、传达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二十七次会议精神(书面);

二、审议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三、审议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广安市2016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关于广安市2016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专题询问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

七、任免案。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蔡学勤

2016726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简况

53061,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成都举行,会期3天。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彦蓉、彭渝、刘道平、曾省权,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67人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副省长王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彦蓉、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3人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副省长杨兴平,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焱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5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出席会议,副主任康永恒和我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长尹力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志作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关于《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及小摊贩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四川省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四川省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终止审议《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的报告,关于批准成都、自贡、达州、南充、雅安立法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以及批准《成都市体育条例》《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补充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及其他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长尹力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决定任命杨洪波、王铭晖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自贡市地方立法条例》《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达州市地方立法条例》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以及关于批准《成都市体育条例》《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补充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曲木史哈、甘霖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此前,中共中央已批准曲木史哈、甘霖任四川省委常委。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三、领导讲话主要精神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作了重要讲话。陈光志说,此次修正后的选举法实施办法和代表法实施办法,有利于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精神,有利于充分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关于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的一系列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依法指导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协助有关方面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加强代表资格审查,严格把好代表入口关。

陈光志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扶贫开发条例,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启动了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第二轮执法检查。这轮检查将扶贫开发条例和省委“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整体纳入检查范畴,实现了对我省88个贫困县的全覆盖,无论是检查形式还是检查力度,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目前,实地检查工作已基本完成,计划在7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并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将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转交省政府,同时开展整改落实跟踪监督,持续指导各级人大立足职能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有序开展,为全省脱贫攻坚大局服好务、尽好责。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听报告、提意见、抓落实、促整改、谋发展继续做好有关脱贫攻坚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审议好执法检查报告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敬世波

2016726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简况

720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成都举行,会期四天。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彦蓉、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69人出席会议。副省长杨洪波,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达贵,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8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2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3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高烽应邀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出席会议,我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还听取了副省长邓勇作的省长尹力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的说明,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废止案(草案)》《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的说明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安排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省权作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2016年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草案)》《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6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四川省2015年税收收入及其征收管理情况、四川省省级财政2015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四川省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2015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还听取了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废止案(草案)》《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以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及其他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以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以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三、领导讲话主要精神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陈光志说,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定广元等7个市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标志着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工作在我省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加强省级人大立法能力建设的同时,继续指导和帮助各市州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培训和岗位锻炼工作,逐步提高整体立法技术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各市州用好用实地方立法权。

陈光志说,在审议关于检查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组成人员普遍对这轮执法检查工作表示肯定,也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后,将汇总整理有关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办理。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发挥执法检查联动效应,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一督到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入推进“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积极引导代表根据岗位职能、专业特长以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群众;形成四级人大工作合力,努力使21个市州、88个贫困县各级人大的联系点和联系村脱贫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强化联系指导和对口帮扶工作,作出示范,作出表率。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广安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的决议

 

2016726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意见的报告》,决定批准广安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广安市财政局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了《关于广安市2016年总预算草案和2015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市本级预算。现在,2015年全市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74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9%,增长22.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8087万元,增长19%;非税收入完成219407万元,增长29.5%。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15001万元,增长7.5%。上划中央所得税及其他收入完成119521万元,增长12.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28743万元,增长16.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930759万元,增长18.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2261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增长18.9%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市与省的财政结算后,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的决算平衡情况是: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7494万元,加返还性收入458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37779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6846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7422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等30163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0163万元、结算补助以及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00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51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4700万元、上年结转2065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00万元、调入资金44295万元,收入总量为2611748万元。收入总量减当年支出2226191万元、上解支出38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69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682万元,全市结转资金20035万元(因项目跨年实施下年继续使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97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9%,比上年减少181864万元,下降25.9%。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8209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192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4700万元,收入总量为69846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6120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3%,较上年减少173164万元,下降22.1%;加债务还本支出34300万元、调出资金36948万元,支出总量为683255万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全市结转资金1521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601万元,加上年结转250万元,收入总量为385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52万元,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292万元,支出总量为3744万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年末结余10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19348万元,加上年结余6732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707万元,收入总量为150034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669035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6599万元,支出总量为685634万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814715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1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增长13.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790万元,增长7.2%;非税收入完成50387万元,增长25.3%。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55087万元,增长18.2%。上划中央所得税及其他收入完成53061万元,下降2.9%。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8513万元,增长4.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85838万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18389万元,增长6.1%,比调整预算减少4313万元(主要是部分专款结转到下年支出,园区乡镇级支出并入所在区),比向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23590万元(主要是园区的乡镇级支出并入所在区、省厅办理决算时清核对账、科目调剂等因素导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在执行中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发生变化,市政府提出了预算调整方案,并于201512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将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数,按功能科目分类对照市四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36万元,比调整数40959万元增加1177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工商、质监等专项经费增加。

2.国防支出172万元,比调整数130万元增加42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民兵训练经费等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28580万元,比调整数21638万元增加6942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律援助经费等增加。

4.教育支出26241万元,比调整数33034万元减少6793万元。主要是对区市县的补助在县级列支,园区的乡镇学校支出并入广安区、前锋区等。

5.科学技术支出1914万元,比调整数1826万元增加88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科普经费等增加。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92万元,比调整数12654万元增加338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8万元,比调整数18787万元增加4491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就业、优抚等增加。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01万元,比调整数15260万元减少2959万元。主要是园区的乡镇卫生院支出并入广安区、前锋区等。

9.节能环保支出4939万元,比调整数4991万元减少52万元。主要是园区的乡镇支出并入广安区、前锋区等。

10.城乡社区支出30519万元,比调整数14770万元增加15749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城市新区建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专项经费等增加。

11.农林水支出12885万元,比调整数17725万元减少4840万元。主要是对区市县的补助在县级列支,园区的乡镇支出并入广安区、前锋区等。

12.交通运输支出67187万元,比调整数73560万元减少6373万元。主要是对区市县的补助在县级列支。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276万元,比调整数30816万元减少5540万元。主要是对区市县的补助在县级列支等。

1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23万元,比调整数7432万元减少4709万元。主要是对区市县的补助在县级列支等。

15.金融支出190万元,比调整数755万元减少565万元。主要是金融风险金未动用等。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408万元,比调整数7443万元减少1035万元。主要是对区市县的补助在县级列支等。

17.住房保障支出8810万元,比调整数9639万元减少829万元。主要是园区的乡镇支出并入广安区、前锋区等。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01万元,比调整数1831万元减少630万元。主要是对区市县的补助在县级列支等。

19.其他支出7319万元,与调整数7319万元持平。

20.债务付息支出3214万元,比调整数2133万元增加1081万元。主要是按期偿还到期债务。

21.债券发行费用支出104万元,比调整数增加1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省上债券发行费用。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决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177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4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151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217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824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等11638万元、结算补助以及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4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16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3400万元、上年结余1293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调入资金31954万元,收入总计465715万元。收入总量减当年支出3183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4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65万元,市本级结转资金17907万元(因项目跨年实施下年继续使用)。2015年市本级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07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9%,较上年减少14636万元,下降10.7%(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房地产市场疲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加上级补助收入339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300万元、上年结余33362万元,收入总量为205343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68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8%;加补助下级支出156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00万元、调出资金24669万元,支出总量为192061万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市本级结转资金1328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163万元,加上年结转250万元,收入总量为241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现1183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城市公交购车补贴等),为预算的71.5%,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30万元,支出总量为241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8902万元,加上年结余资金5809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707万元,收入总量为1157524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454413万元(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加上解上级支出16599万元,支出总量为471012万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86512万元。

上市本级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5年,是财政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和压力的一年。在你们的关心支持下,各级各部门按照快节奏、高速度、超常规要求,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人大批准的预算,财政收支增幅位居全省前列,稳增长各项举措精准有效,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加力,财政改革取得阶段性突破,依法理财取得显著成效,财政财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税收占比不高,新兴税源成长较慢;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管理与《预算法》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些差距,预算约束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及本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财政工作,努力做大财政盘子,持续深化财税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为推动广安“两个跨越”、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意见的报告

(书 面)

 

广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6726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依据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广安市2015财政决算的报告,于715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对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并向市财政局提出了意见,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报送了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财经委形成的《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意见的报告》已经第95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7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较上年(下同)增长22.9%;加返还性收入458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377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51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4700万元、上年结转2065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00万元、调入资金44295万元,收入总计261174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6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增长18.9%;加上解支出38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69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682万元,支出总计2591713万元。收支相抵并扣除按规定到2016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资金2003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197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下降25.9%;加上级补助收入8209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192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4700万元,收入总计69846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12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3%,下降22.1%;加债务还本支出34300万元、调出资金36948万元,支出总计68325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5212万元。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601万元,加结转资金250万元,收入总计385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52万元,加调出资金1292万元,支出总计3744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07万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19348万元,加上年结余673294万元、上级补助107707万元,收入总计150034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69035万元,加上解支出16599万元,支出总计685634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814715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177万元,完成预算(指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00.3%,增长13.1%;加返还性收入124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15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16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3400万元、上年结余1293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调入资金31954万元,收入总计46571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389万元,增长6.1%;加上解支出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4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65万元,支出总计447808万元。收支相抵并扣除按规定到2016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资金17907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0730万元,完成预算的89.9%,下降10.7%;加上级补助收入339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300万元、上年结余33362万元,收入总计205343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6887万元,为预算的93.8%;加补助下级支出156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00万元、调出资金24669万元,支出总计19206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3282万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63万元,加上年结转250万元,收入总计241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3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城市公交购车补贴等),为预算的71.5%,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30万元,支出总计2413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8902万元,加上年结余资金5809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707万元,收入总计1157524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5441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6599万元,支出总计47101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686512万元。

三、初步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收支有度,重点突出,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快节奏、高速度、超常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报告基本符合预算法要求,内容较详实,数字真实可印证。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同时,2015年决算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算报告与预算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未充分反映预算法所规定的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部分重大项目还不够细化、明晰;收入结构有待优化,税收收入占比不高,且增幅远低于非税收入,新兴税源培植成长较慢;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持续推进预算体制改革,着力提高预算管理实效,加强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努力促进财政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请连同《关于批准广安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一并审议。

 

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广安市审计局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7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市审计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职责,重点揭露损害群众利益、落实政策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体制机制性问题,先后组织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专项资金等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污水处理、县级财政运行等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问题金额259653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1件;促进增收节支4832万元,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898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46条,促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7项。

审计情况表明,2015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1%10.3%,新增就业5.59万人,减少贫困人口5.77万人。

——财政政策积极有效。着力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大有效投资,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567494万元、增长22.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26191万元、增长18.9%,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达到1561227万元、占总支出的70.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

——财税改革稳步推进。完成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四本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批;启动编制2016—2018年滚动财政规划,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洁净水”PPP项目入选了财政部第二批全国示范项目;首次将一般和专项地方政府债券收支以调整预算方式纳入政府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财政管理不断规范。大力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比例较上年明显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占政府性支出的97.6%。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12.4%。面向社会公开了“四本预算”,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更加细化具体。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15年市级预算分配管理、资金安全绩效、财税改革推进情况,并对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财政、地税等部门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收入征管,保障重点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一是个别单位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如协兴园区2015年的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让金共计2754.2万元直至20165月才缴入金库。二是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不够到位。因项目未完工或未竣工决算,市本级项目资金7905.3万元已超过2年未支出;广安经开区未按规定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压缩,2015暂存款新增45821.1万元,增幅为198%。三是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核定所属企业收益上缴比例,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四是政府性债务存在风险。至2015年末,政府债务系统中市级负有直接偿还责任债务449560.54万元(债务率89.09%,偿债率34.1%),加上国有企业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政府隐性债务209599.96万元,政府性债务已高于省政府下达的债务限额,市级债务率为130.6%五是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财政运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政府性支出的比例偏小(协兴园区7%、广安经开区8%、枣山园区12%),收支缺口过度依赖上级转移支付和举借债务。

2.税收征管方面:一是有的税款征收不及时。抽查“临港国际农产品城一期”、“川渝建材家居城”等6个房地产项目,共欠税费7905.43万元。二是税收管理有待加强。地税部门代开发票时对个别应税事项审查不严,将应作增值税的事项纳入营业税开票,金额2988.92万元。三是税源信息不共享、交换渠道不畅通导致税款漏征。如2013年至2015年,市地税征管信息和运管部门驾校学员信息未对接,导致市地税部门未能发现金安驾校、平安驾校隐瞒收入少缴税款170余万元。

3.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表明: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177万元,支出318389万元;基金收入130730万元,支出1468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63万元,支出1183万元。与向市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多218万元,支出决算数少23590万元;基金支出决算数多62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预算执行数一致。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划了企业所得税收入,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省财政厅要求将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所辖乡镇支出纳入原所在区反映。审计发现,市级决算草案不够真实、完整,如枣山园区2015年教育收费283.8万元未编入决算报表;市财政局在年终办理决算时未按规定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如原市国投公司借款650万元、原工业园区管委会借款1110.5万元,单位已撤销但债权未处理;广安中学奎阁校区项目已终止实施,其建设资金554.4万元虽收回但未统筹安排使用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对市城管执法局、投促委、教体局、司法局、统计局、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同步开展了决算草案审计。总的来看,这些部门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明显减少,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如市城管执法局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418.64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二是部分单位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如市教体局差旅费、邮电费等10项费用超预算列支67.04万元,市统计局无预算购买办公设备63.25万元。三是少单位调整预算占比较大。如市投促委调整预算297.4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2.9%。四是部分单位未报批调整预算事项。

2.决算编报方面:审计的6个部门决算草案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编报口径不规范、汇总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导致决算草案不够真实完整。如市政务服务中心决算数与实际收支存在较大差异,少报支出37.46万元;市司法局以预算数编报决算,决算草案报表与会计账不一致。

3.财务管理方面:在预算执行及财务专项审计检查中发现,一些部门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上还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列支列报费用、“三公经费”报销附件不全、往来款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亟待加强,如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由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设备采购资金20余万元被套取,广安中光公司部分财务核算依据不合规、成本利润和应付账款不真实,广安伟人故里景区服务公司201410月成立、201510月才核算账务。

对上述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应缴非税收入已全部入库,已征收入库税款2518.84万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748万元,调整账目1650万元,有1人受到纪律处分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持续对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通过对政策涉及的495个单位的审计,促进新开工、完工项目23个,收回结转结余资金3.59亿元,促进政策落实26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6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简政放权还未完全落地。抽查发现,截至201511月底,全市有99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理存在“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的现象,如20151-8月,华蓥市城管执法局实际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514次,而政务服务中心办件系统显示仅为4次。

2.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抽查发现,2015年度有9个重点项目未按期开工,有53个重点项目未达到当年计划投资进度。如武胜县计划20161季度开工的生物柴油建设项目至6月底仍未开工,广安公路客运枢纽站工程项目去年1-8月仅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0.67%

3.个别地方减负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如武胜县教研室依据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向学校收取试卷费132.29万元;武胜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搭车收取会费100.68万元。

4.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邻水县财政未按县政府文件要求建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5年省财政下达邻水县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资金148.40万元,到年底仅拨付使用43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已全部进驻,有41个重点项目达到施工进度,7个重点项目新开工建设,违规收取的费用已清退或上缴国库。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从全市审计情况看,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2.48万套,建成或基本建成1.3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00户。通过实物和货币安置等方式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9000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37万户,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完成或项目推进缓慢。邻水县未完成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844套。华蓥市、武胜县、广安区共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缓慢,涉及保障房3126套。

2.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在补助和待遇方面,有7户家庭虚报资料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22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仍享受保障性住房或领取货币补贴。在用地政策支持方面,有2个公租房项目未按规定划拨供地,收取土地出让金1041.69万元。在审批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方面,有13个安居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涉及保障性住房7249套;有4个安居工程项目未依法招投标,涉及金额14864.24万元。

3.个别镇村骗取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如武胜县街子镇陆家观村3名村干部截留私分农村危改资金1.15万元,宝箴塞镇编造领款花名册套取农村危改资金53.6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华蓥市禄市镇山门口村、华龙街道办事处上坝桥村村干部虚报冒领农村危改资金2.75万元。

4.部分资金闲置或住房利用不充分。2015年底,全市有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577.67万元闲置未用已逾1年;有854套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没有交付使用,空置已超1年。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已追回资金61.25万元,分配拨付资金4724.54万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资格20户,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559套,有5人受到纪律处分、3人被诫勉谈话。

(二)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全市6个区市县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58个乡镇、137个村、151个工程项目,审计资金8816.5万元,查出问题金额1284.5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区市县采取与其他重点项目统筹推进的方式,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农村贫困人口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和治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数搬迁建房补助资金兑付不到位。如华蓥市天池镇向和村未按要求将125.28万元补助发放到户;邻水县降低低保户补助标准,少兑付补助资金11万元。

2.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164月底,有2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开工,有4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启动,有项目资金809.01万元(占抽查总额的14.27%)闲置已超1年。

3.个别地方存在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全市有7户农户(抽查1613户)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搬迁建房补助7.69万元,前锋区桂兴镇将2.58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用作日常办公开支。

4.部分建成项目长期闲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由于规划不合理、质量不达标和后续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部分搬迁工程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或不能正常使用。如岳池县天平镇蒋山镇村的山坪塘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造成坝体开裂无法投入使用;武胜县三溪镇桐子岩村的村级公路建成后,由于缺乏后续管护,公路路基严重沉陷,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对上述问题,有关单位已追回违规资金10.09万元,其余正在整改之中。

(三)城镇污水处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对市本级、华蓥市、邻水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抽查项目24个,审计资金37400万元,查出问题金额2969.07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相关单位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站点建设任务,城乡综合环境得到了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方面:部分污水处理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未达到规定标准,个别污水处理企业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备,部分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未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一些地方还存在向河道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的现象。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如邻水县部分乡镇违规将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款225.19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华蓥市禄市镇超进度拨付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款56.91万元,华蓥爱众水务公司未及时将代收的污水处理费185.1万元缴入财政专户。

3.项目建设程序方面:4个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资金766.11万元;有21个项目未取得“三证一书”就开工建设;有24个项目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有1个项目未按照可研批复地点实施建设。

4.建成项目运行效益方面:抽查已建成的15个污水处理站点项目发现,有7个项目因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无法投入运行;有1个项目出水水质未达到排放标准;有4个项目实际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最高的仅为17.8%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已收回违规拨付的资金867.06万元,没收1家企业违法所得5万元并处罚款28万元,1人受到纪律处分。

(四)县级财政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对邻水县20132014年度财政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邻水县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政资金管理逐步规范,财政职能有效发挥,较好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结构不优。2013年、2014年,邻水县非税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比例较高,分别为42.95%38.8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政府性收入的比例较大,分别为12.11%20.67%2013年至2014年,县本级公共财政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占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的平均比例分别为18.28%79.07%,财政运转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支持。

2.财政运行存在一定风险。经济增速放缓、推进税制改革、执行结构性减税、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等因素叠加,将直接影响县本级财政收入;随着政府性债务逐渐到期,未来几年需要偿还的债务额较大;由于实施新农合、城乡低保、学生营养餐等民生项目,以及对扶贫、教育、科技、农业投入比例需逐年加大,财政政策性支出将逐年增加。

3.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未及时解缴预算收入。截至2014年底,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将2013年非税收入2148.97万元、2014年国有资产收益381.26万元缴入国库。二是虚列支出。县财政局采取“以拨作支”的方式,将66586.61万元专项资金转入相关股室专户核算,其中201327774.29万元、201438812.32万元。三是支出挂账。县财政局将无预算当年又需要安排的项目,采取支出挂账的方式列支。其中,2013年县环卫所垃圾处理厂渗漏液处理费108.50万元、预算单位各项经费7937.17万元、农业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到期贷款1000万元,2014年预算单位各项经费12328.20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邻水县政府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未及时解缴的预算收入已足额解缴。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土地整理等4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108460.42万元,依法核减工程造价16738.55万元,综合审减率15.43%;对36个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造价问题较为普遍。已审结的45个项目,施工单位采取多报工程量、高报材料单价等方式,虚报工程造价16738.55万元。其中,多报工程量增加造价11839.83万元,虚报材料价格3468.15万元,多计规费、税金1430.57万元。如广安经开区新桥园区2012年第四批乡镇建设征地土石方平场工程,送审金额372.12万元,审减63.17万元,审减率16.98%;枣山园区物流大道道路建设工程,送审金额5313.35万元,审减819.51万元,审减率15.42%

(二)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不严谨。如枣山园区旭岩“美好家园”项目土石方工程,其财政预算控制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对土石比的约定相互矛盾。二是工程变更程序不合规。如广安市粮食储备库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奎阁园区临港大道C1段项目工程变更未按程序报批。三是超拨工程进度款。如国道318线广安境内段水毁恢复工程、广花路挖补罩面维修养护工程分别超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65.92万元、134.89万元。四是工程建设存在质量问题。如凤凰山森林公园公墓烈士陵园交通桥工程,部分基坑开挖发生位移,部分桩基倾斜严重;代市刘家院子安置房C区项目,部分楼栋存在墙体渗水现象。

(三)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如环溪一路综合整治工程,由于工期紧,任务重,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但一些单位慢作为,施工进场2个月后通过市政府召开协调会的方式才逐渐得到落实;枣山园区仰圣大道、西环线、广南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督;协兴大道等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未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造成施工刚进场就进行工程变更。

2015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地方和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目前部分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纠正。全面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一是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明确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规章制度,防止屡审屡犯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公开试点。被审计单位应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探索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努力培植涵养财源。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注意挖掘增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二是转变财政管理方式。加大“财企合作”力度,增进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提升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杠杆和撬动效应。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着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四是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设计科学性,加强施工过程管控,规范编制竣工结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三)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对没有准备好的项目不安排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在对单位进行处罚的同时,应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力度,促进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有效。三是严防财政风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规模风险控制机制,将债务风险指标列入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防止形成新的不良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隐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也在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完善政府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审计机关将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尽责,为广安建设经济强市、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坚实的审计服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查意见的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6726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法制委于716对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听取了市审计局对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所开展的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审计工作报告的准备情况。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依照《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市审计局对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开展了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市审计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审计职责,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落实政策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体制机制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加强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强化财政监管、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情况是客观的,提出的审计建议是积极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审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继续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质量;要狠抓查出问题的整改,依法监督有问题单位,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克服屡审屡犯的现象,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审计权威。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依法对有关工作跟踪调研和监督。

以上报告,请连同《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并审议。

 

关于广安市20161—6月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全市2016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总体部署,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坚持新常态要有新作为,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民生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保持快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但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传导和传统产业结构性萎缩影响,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有所回落,未能实现年初预期增速。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全年预期目标1090亿元,同比增长(以下简称增长)9%以上;上半年完成491.2亿元,增长7.8%

第一产业增加值:全年预期目标168亿元,增长3%;上半年完成66.1亿元,增长3.2%。实施大春粮食水稻、玉米、大豆等高产创建各1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30万亩、优质水果基地30万亩、粮经复合产业基地25万亩、特色产业基地 10万亩,小春粮食产量达28.8万吨。完成“一路两特”产业规划、道路设计初审,启动首期华蓥市禄市镇至前锋区大佛寺街道13公里产业带建设。发展“两棵黄金树”“一头生态猪”,建成元宝枫、毛叶山桐子基地3万亩、生态猪示范场2.8万平方米。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6个、专业合作社177个、家庭农场22个、专业大户83户。出栏生猪214万头、家禽1540万只

第二产业增加值:全年预期目标567亿元,增长10%上半年完成280.4亿元,增长8.5%新增园区面积8.5 平方公里,新签约工业项目105个、投资总额182.7亿元。100户“红名单”企业实现产值334亿元、增长13%,其中30户产值超5亿元。全市规上工业实现总产值854.4亿元、增长12.1%,增加值增长8.1%。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重点高端产业实现产值495亿元、增长24.3%,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7.1%,拉动工业总增长12.5个百分点。新申报的3个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全市建筑业实现总产值201.2亿元、增长8.8%

第三产业增加值:全年预期目标355亿元,增长10%;上半年完成144.7亿元,增长8.5%。新增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2个。建成营运电子商务产业园区4个,引进知名电商企业中国网库等落户枣山园区,全市电商交易额、零售额分别实现54.2亿元、9.1亿元,增长25.9%29.7%,成功获批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引进知名物流企业成诺物流、远成物流落地建设,新增A级物流企业1户,4个项目列为省重点物流项目。全市旅游业实现收入184.9亿元、增长24.4%,金融机构新增贷款37.98亿元、增长6.5%,实现保费收入27.9亿元、证券交易额145.1亿元。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年预期目标1300亿元,增长15%以上;上半年完成712.2亿元,增长14.2%。“项目年”工作扎实推进,市县两级筛选储备重大项目3053个、规划总投资3万多亿元;争取到位中省各类补助资金116.6亿元、增长15.1%,专项建设基金241个、到位资金20.2亿元;入库PPP项目57个、总投资586亿元。上半年,集中开工项目3226个、总投资1074.3亿元。全市664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96.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1%;其中,156个列省列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1.1亿元,超预期目标13.8个百分点。8个项目成功列为全省前100个重点推进和支持项目,争取个数名列全省前茅,完成投资32.7亿元,超预期目标8.5个百分点。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目标461亿元,增长11.5%上半年完成214.1亿元,增长13%总额、增速在全省排名同比均上升1位,增速居6位。组织企业参加全川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积极开展家居建材展等节会促销活动,落实商贸服务业发展20条措施,不断刺激消费。限上商贸单位502户、增长8.9%,完成零售额92.8亿元、增长17.5%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101.7%,控制在预期目标内。

4.进出口总额。全年预期目标8亿美元,上半年完成1.8亿美元,总量居全省第7位。新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28户、生产型外贸实绩企业4户。依托广安港物流优势,培育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承平港务实施出口退税垫付机制,代理出口“广安造”产品近8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236万美元,超预期目标5.9个百分点。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预期目标62.4亿元,增长10%以上;上半年完成42.6亿元、增长2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7亿元、增长18.3%,增收3.5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9.9亿、增长23%,增收3.7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53.2%。其中,地税收入增速较一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4.625.1个百分点。

6.城镇化率。全年预期目标39.21%,增长1.6个百分点;6月底达40.01%,增长0.8个百分点。全面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奎阁、枣山、协兴、官盛、前锋五大片区骨架道路及配套工程成片推进,滨江路防洪综合改造等主城区市政配套工程有序实施,区市县新旧城区重要骨干路网和标志性工程及50个特色集镇加快建设。全市新拓展城镇面积8平方公里,完成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22.54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40.7亿元、增长48.6%

7.其他指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工量:全年计划目标21071套,上半年完成13645套,超进度19.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年预期目标28158元、增长8%上半年完成13941元、增长8.4%,增速比预期快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年计划目标12554元、增长10.4%上半年完成5541元、增长10.8%,增速比预期快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全年预期目标3.5万人,上半年完成2.91万人,超预期66.3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期控制在4%以内,实际数3.33%。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控制在5.5‰以内,实际数1.3‰

对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人口自然增长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工量两项约束性指标,以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化率等六项预期性指标完成或达到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总额等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虽比全国、全省分别高1.10.3个百分点,但低于预期1.2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低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速低于预期1.5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82.9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来看,主要表现为工业增速回落明显,工业经济贡献减弱。市场供需不足、民间投资下滑、企业经营困难等影响,部分重点行业产值持续下滑,按行业大类划分的34个行业中,有7个行业产值呈现负增长,煤、电、水泥行业就拉低工业总增速1.7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同时,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培育较少,加之公路货物周转量等部分服务业指标居于全省中下游水平,支撑性不足,严重影响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居全省第12位、同比提升1位,增速居全省第8位、同比下降5位。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虽比全国、全省分别高2.10.3个百分点,但欠进度1.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低4.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传统行业发展困难,五大支柱产业中除建材行业外,其余四个行业增速较去年同期均有下降。其中,煤炭、电力、水泥行业产值分别下降13.5319.3个百分点。停产亏损企业较多,停产、退库企业分别有27户、16户,停产面5.6%;亏损企业22户,亏损额增长65.1%。工业发展后劲不足,上半年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户,较去年同期减少6户。新竣工投产工业项目29个、同比减少8个,其中新建工业项目竣工17个、同比减少7个。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省第14位。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虽完成半年目标,增速比全国、全省分别高5.21.9个百分点,但增速仍低于预期0.8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回落1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后劲不足。在库项目少,上半年在库项目1386个,较去年同期减少239个、下降16.1%。三次产业投资增速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7.213.311.9个百分点。大型项目少,5亿元及以上项目在库仅47个、占总量0.38%。建设欠进度,6个省市重点项目和29个专项基金项目尚未按计划开工10个续建项目进度滞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居全省第6位、同比位次不变,增速居全省第5位、同比下降3位。 

——进出口总额低于半年预期目标2.2亿美元主要原因是:出口成本上涨,贸易补助不足,影响外贸企业出口积极性,加之税务稽查频繁、函调次数增加,致使大多生产型外贸企业选择外地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相应数据流失外地统计,导致出口额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亿美元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创新改革,发展内生动力增强出台《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争取到科技项目33个、技改创新项目41个,新增专利实施项目21项,实现专利转化产值7.3亿元。挂牌成立清华大学广安新能源研究院、西南大学广安高端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中国投资协会、中国智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建设北斗卫星导航产品研发生产基地,中节能集团建设热电联供等节能环保项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3家、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8个,新培育小微企业1585户,新增创业497人。全面对接省上实施260余项专项改革,创新实施广安特色专项改革15个,有序推进13个国家级、11个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下放审批事项200余项,新登记个体工商户8924户、私营企业1642户,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632户。全面完成“多权同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确权登记颁证,六区市县全部纳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范围。细化落实省17条政策措施,分类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淘汰落后产能285.1万吨,化解房地产库存209.8万平方米

二是纵深推进对外开放,区域合作再续新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作为第三方对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进行中期评估,争取更多政策落地广安。加快与深圳共建合作产业园,深圳市投资20亿元启动20平方公里园区建设。与天津对接落实项目协议20余个,天津滨海新区首期投资10亿元建设广安创新产业示范园即将动工。与北京中关村开展产业合作,建设中关村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引进杭萧钢构、香港弘道集团(广安)水上梦幻乐园等重大招商项目356个,其中正式履约337个、协议投资1789亿元,开工建设282个,完成国内省外到位资金198亿元,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分别达94.7%83.6%79.2%

三是坚持多点多极发展,支撑作用更加凸显邻水机电、华蓥电子信息、岳池医药等新兴产业分别实现产值83亿元、56.6亿元、14.28亿元,增长54.1%40.2%47.5%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实现旅游收入24.9亿元、增长27.8%。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完成专项建设基金融资13.62亿元。交投集团完成工程投资11.7亿元。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通过特种设备检测甲级资质评审,成功争取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南分中心落户广安。金财投融资集团募集股权基金19亿元,拉动其他金融和社会投资近30亿元。

四是统筹城乡基础建设,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武胜至成都动车开通运营;巴广渝高速广安段、遂广高速广罗互通至红土地止点段、达渝高速邻水南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广邻高速华蓥站互通改建工程建成通车;广安主城区过境高速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汉中(镇巴)至重庆高速广安至通江段项目完成工可及要件编制并获省厅批准。广华大道、港前大道及G350线邻水段、G350武胜段、S203广安区段等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加快推进。猫儿沟、回龙寺等4座中型水库及渠江4个重点堤防工程达到建设进度。落实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实施“洁净水”项目143个,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六区市县全部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

五是协调推进社会民生,人民福祉持续提升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18所,高考本科上线12576人、比去年增加791人,其中一本上线4030人、比去年增加1254人。市博物馆、市文化传媒综合体、市人民医院儿科及第二住院大楼等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3.9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3.4%;城镇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提前完成年度目标。新农合参合347.47万人、参合率达99.8%。民生工程投入54亿元,省定113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及25项自办民生工程任务,全面或超额完成41项,其余均达到时间进度要求。脱贫攻坚加力提速,整合投入扶贫资金8.17亿元,精准减贫31396人,527个空壳贫困村有了集体经济收入。

二、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

为努力争取完成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围绕“稳增长、保目标,补短板、增后劲”的总体要求,重点从六大方面加劲发力。

   (一)抓“项目年”促投资增长。一是狠抓项目建设针对上半年计划开工而未工的6个、下半年计划开工的11个省市重点项目,倒排工期,指导项目业主抓紧项目规划选址、环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全部实质性开工。强化156个列省列市重点项目督查,特别10个欠进度项目逐一落实措施,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开足马力、加快进度。下半年举行集中开工仪式2次,确保全年重点项目投资完成821.4亿元以上。二是狠抓民间投资。认真落实中、省已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政策兑现难、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增长潜力。深度研究、深度包装PPP项目,做细做实“两个报告”等前期工作,提高PPP项目签约率和落地率。全年完成民间投资680亿元、增长10%以上。三是狠抓上争外引。做好第三批、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全年争取到位专项建设基金50亿元以上。办好中国(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暨川东北经济区投资贸易洽谈会,用好西博会、中国西部(四川)进口展暨国际投资大会等展会平台,发挥中国投资协会、中国智库的作用,强力推介储备库内优质项目,力争签约引进一批重大项目、高端项目。

(二)推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一是抓企业脱困达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逐一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推动复产达产。加强重点企业生产建设指导和要素调度保障,借鉴帮扶玖源化工成功经验,用活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用好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抓好企业治乱减负。二是抓工业增长后劲。聚焦工业投资负增长问题,加大与天津滨海新区、深圳、中关村的衔接,推进渤海化工等30余个合作项目落地建设;加强服务保障,促进高科龙电子科技手机整机等15个项目竣工投产,中国钢研新材料等11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目标。搞好拟升规企业培育,全年新增规上企业40户以上,工业投资力争完成376亿元。三是抓工业转型增效。依托重大产业推进组,培育壮大八大重点产业,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在产业链集聚方面实现突破,电子信息产业在手机整机、平板电脑、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方面开发创新,生物医药产业在成品原药等方面形成优势,精细化工在上下游产品等方面延伸链条,八大重点产业实现产值953亿元、增长15%以上。加快产学研综合体、企业孵化中心、物流中心及与主导产业配套的检测检验、技术研发等项目建设,不断增强产业聚集度和竞争力。争取省级技改投资专项资金,全年力争完成技改投资175元。

(三)充分挖掘消费增长潜力一是激发内需市场消费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活动,鼓励开展优惠、让利、打折等促销活动,推进新农村、特色城镇、景区景点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和住房体制改革,不断刺激消费。二是扭转外贸下滑态势落实我市促进外经贸发展8条措施,支持生产型外贸企业与服务型公司合作实现本地出口,促进进出口止滑回升,争取完成全年进出口额及利用外资任务。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及重点专业园区、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等建设步伐,督促远成·广安智慧物流产业新城、成诺物流园等63个项目加快建设。下半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27户、规上服务业企业29户、A级物流企业1户,物流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四)全面释放改革创新活力一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四川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5个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市“1+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一提一创一培”各项任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在“放管服”、“多权同确”、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商事制度改革、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等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步伐,催生发展新动力。三是务实推进创新创业加快“双创”步伐,全年新培育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3个。抓好“互联网+”行动方案重点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生产、销售等环节。

(五)全方位推进开放合作渝广合作方面,承办好重庆经济协作区第十八次市长联席会议和渝广经贸合作领导小组第七次联席会议,推动《渝广“十三五”区域合作规划》《渝广合作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渝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落地实施。深广合作方面,促成签署合作共建产业园协议,完成合资公司组建,实质性启动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津广合作方面,细化落实签订的系列合作协议,全力推进广安创新产业示范园和广安平行进口汽车产业园建设。与中关村合作方面,重点加快推进广安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六)努力补齐发展短板一是集中力量脱贫攻坚。年内实现新农合、新农保资助率、医疗救助率、学生就学资助率达到100%,高质量完成5万贫困人口脱贫、145个贫困村退出的脱贫任务,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率先在全省脱贫摘帽。二是加快重大基础建设。9月份,罗渡渠江大桥及引道改建工程开工建设;10月份,广华大道除清溪口大桥外的道路工程全面完工,广安过境高速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全线开工建设;年底前,官盛大桥完成主体结构,广(安)镇(巴)高速广安段完成投资人招商。三是着力改善民生。制部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未3年实施方案加快广安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建设。建成运营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45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等城镇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及50个特色集镇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抢抓机遇、奋勇争先,确保完成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广安市2016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

20161—6

一、经济发展指标

 

计划

增长%

完成

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090

9以上

491.2

7.8

      其中:第一产业

亿元

168

3

66.1

3.2

第二产业

亿元

567

10

280.4

8.5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10

8.1

第三产业

亿元

355

10

144.7

8.5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300

15以上

712.2

14.2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461

11.5

214.1

13

(四)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8

1.8

(五)城镇化率

%

39.21

1.6

百分点

40.21

0.8

百分点

(六)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工量

21071

13645

二、质量效益指标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62.4

10以上

42.6

20.4

三、民生民本指标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158

8

13941

8.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554

10.4

5541

10.8

(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3.5

2.91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以内

3.33

(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

102.5

101.7

(四)人口自然增长率

5.5

1.3

    注:1. 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为同口径增长。                                     

    3. 完成情况和进度为表示暂无半年数据。

 

关于广安市2016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财政局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全市201616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上半年全市财政总体运行平稳,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含扩权试点县,下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5901万元,为预算的68.3%,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增加72283万元(按财政部要求,2016年将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应调整2015年基数;按省财政厅“营改增”预算管理办法,从20165月起,对中省市县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分享比例进行了调整,相应调整了20155月、6月三个税种税收收入基数。下同),增长2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6672万元,为预算的58.6%,增加34985万元,增长18.3%;非税收入完成199229万元,为预算的84.2 %,增加37298万元,增长2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291184万元,为预算的78.3%,增加210593万元,增长19.5 %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0203万元,为预算的35.4%,增加4321万元,增长2.8%。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280532万元,为预算的60.3%,增加49904万元,增长21.6 %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476万元,为预算的24.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现1864万元,为预算的30.7 %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12061万元,为预算的69.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199871万元,为预算的45.6%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1)收入情况。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515万元,为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年初预算的61.2%,增加4234万元,增长4.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880万元,为预算的57%,增加9432万元,增长19.9%;非税收入完成36635万元,为预算的68.9%减少5198万元,下降12.4%。分大类完成情况为:

增值税完成6132万元,为预算的48.3%,减少1510万元,下降19.8%

营业税完成22027万元,为预算的67.3%,增加9093万元,增长70.3%

企业所得税完成5474万元,为预算的50.3%,减少221万元,下降3.9%

个人所得税完成1478万元,为预算的54%,增加97万元,增长7%

资源税完成396万元,为预算的43.8%,减少74万元,下降15.7%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803万元,为预算的61.9%,增加753万元,增长18.6%

房产税完成943万元,为预算的44.4%,增加30万元,增长3.3%

印花税完成876万元,为预算的45.8%,增加39万元,增长4.7%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805万元,为预算的50.3%,增加617万元,增长51.9%

土地增值税完成6096万元,为预算的51.1%,减少392万元,下降6%

车船税完成1271万元,为预算的67.8%,增加366万元,增长40.4%

契税完成5579万元,为预算的52.8%,增加634万元,增长12.8%

专项收入完成6358万元,为预算的63%,增加281万元,增长4.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503万元,为预算的59.6%,增加158万元,增长2.2%

罚没收入完成14550万元,为预算的67.9%,减少9806万元,下降40.3%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207万元,为预算的83.9%,增加2240万元,增长231.6%

其他收入完成5017万元,为预算的104.4%,增加2274万元,增长82.9%

2)支出情况。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66396万元,为预算的65.3%,增加32584万元,增长24.4%。分大类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57万元,为预算的40.2%,减少2406万元,下降13.5%

国防支出27万元,为预算的0.7%,减少130万元,下降82.8%

公共安全支出10736万元,为预算的49.7%,减少3710万元,下降25.7%

教育支出16896万元,为预算的56.9%,增加3215万元,增长23.5%

科学技术支出497万元,为预算的31.3%,减少96万元,下降16.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38万元,为预算的37.1%,减少1970万元,下降34.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2万元,为预算的87.4%,增加7515万元,增长90.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70万元,为预算的161%,增加20511万元,增长356.2%

节能环保支出1913万元,为预算的39.6%,减少1114万元,下降36.8%

城乡社区支出13600万元,为预算的135.3%,增加1901万元,增长16.2%

农林水支出5347万元,为预算的24.2%,减少1561万元,下降22.6%

交通运输支出44655万元,为预算的145.5%,增加21503万元,增长92.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66万元,为预算的34.5%,减少2472万元,下降37.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56万元,为预算的63.8%,减少103万元,下降5.3%

金融支出171万元,为预算的18.7%,增加82万元,增长92.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63万元,为预算的13.1%,减少2449万元,下降73.9%

住房保障支出3460万元,为预算的33.4%,减少2900万元,下降45.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9万元,为预算的12.5%,减少486万元,下降79%

其他支出773万元,为预算的6.6%,减少1904万元,下降71.1%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171万元,为预算的35.7%,增加14225万元,增长28.5%。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103196元,为预算的53.9%,增加41081万元,增长66.1%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455万元,为预算的25.8%。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现1864万元,为预算的33%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8370万元,为预算的48.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75444万元,为预算的46.6 %

(三)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今年16月,全市财政收入每月累计增幅均保持在15%以上,远高于全省平均增幅。截至6月底,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0.4%,比一季度高3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2位,比一季度排名上升1位。

二是主体税种支撑有力。营业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五大税种入库179733万元,占税收收入的79.3%,增加32347万元,增长21.9%,对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92.5%。特别是地税部门抓住全面实施营改增之际,对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和生活类服务业开展了拉网式清欠,营业税增加23847万元,增长44.9%;各县市区加大耕地占用税清缴力度,耕地占用税增加7313万元,增长28.4%;加大不动产交易监管,契税增加3328万元,增长15.2%

三是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9.5%,较去年同期高1.4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5。完成年初预算的78.3%,快于进度28.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5.7个百分点,为历年来最高。库款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在今年上半年省财政厅对各市州的库款考核中名列全省第6位。

四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按照两保一转(保运转,保民生,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要求,科学统筹资金,民生支出、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其中: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实现支出9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较去年同期增加12.2亿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从总体形势看,我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经济运行基本平稳,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一是财政持续较快增长压力较大。受宏观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叠加影响,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较上年回落1.9个百分点,保持财政收入较快增长难度增加。二是税收占比不高。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3.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优化收入结构任重道远。三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容乐观。主要受房地产市场疲软影响,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欠时间进度14.6个百分点,实现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面临较大挑战。四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我市财政收入总量较小,可用财力增长不大,稳增长、精准扶贫、国贫县脱帽、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提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较大,需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财政收入。咬定年初人代会批准的收入预算目标,积极应对“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对财政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税源监控,挖掘增收潜力,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主动对接中省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项目布局,全力争取上级财政给予我市更大支持。上半年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16.6亿元,增长15.1%。其中,争取中央财政2016年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1.5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30.3亿元。

(二)落实稳增长各项举措。统筹各类资金和新增债券,加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投入力度。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53.4亿元,发挥了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市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农业、商贸等九大类专项资金1.6亿元,促进市上确立的重大产业加快发展。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机制,研究制定《广安市本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存款银行间调整暂行办法》,实行财政性资金与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增量挂钩调存,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市县财政安排、争取支农资金16.9亿元,促进优势特色发展和基础设施改善。

(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民生优先,多方筹措资金投向民生领域,全市民生支出90.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全市投入资金54亿元,保障省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和市自办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有效解决了群众行路、就医、入学、养老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加快民生工程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拨付进度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保障各类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得到省政府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制定财政金融扶贫方案,健全精准扶贫投入机制,筹集财政扶贫资金16.3亿元,支持实施扶贫攻坚,贫困人口持续减少。

(四)全力深化财政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市及市本级四本预算一并报市人代会审查,预算体系更加完整。充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促进预算跨年度平衡。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顺利落地,初步实现了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合理划分市级和“三园区”支出责任,激发园区活力。着力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加快推广PPP模式,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PPP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洁净水环境综合整治等一批项目扎实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国企内部三项制度、国企党建等改革扎实推进,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控制,将政府债务率和新增债务率纳入绩效考核,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广度和深度,在重点乡镇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加强支出绩效管理,市财政抽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民生扶贫等项目,评价金额达1.1亿元。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对收回资金进行统筹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同时,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公务卡、财政票据管理等得到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收支管理,确保完成预算目标强化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幅稳定在合理区间。着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两保一转的要求,加强资金统筹,优化保障序列,确保重点支出资金需求。逗硬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用足用活“一带一路”、川渝合作示范区等政策机遇,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用好政策资金,支持稳增长调结构积极争取中、省各类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保持政府投资力度不减。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普遍降费政策,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管好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助推产业发展,培植新的财税增长点。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以奖代补、PPP模式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发展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以及特色集镇建设,增强城镇的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

(三)补齐民生短板,切实改善民生福祉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65%以上。着力补软补短补缺,突出民生投入重点,全力保障省、市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打好扶贫攻坚总体战,筹集用好扶贫资金,整合各类专项扶贫资金,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贫困地区综合发展能力。

(四)继续深化改革,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密切跟踪《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市级预算管理办法。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加大绩效评价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公务交通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加快推广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力促一批项目尽早落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五)依法加强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扎实推进依法理财,健全财政部门两依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及早谋划启动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修订完善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部门财务管理,筑牢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防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报送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不断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市政府始终将投资促进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以来(下同),全市共引进上海远成物流智慧物流产业新城、杭萧钢构住宅体系基地等项目896个,签约资金达3165.77亿元,引进项目三次产业结构为18.641.639.8。其中,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履约项目824个,开工建设732个(含已建成项目),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分别达92%81.7%。招商项目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1.88亿元,411个国内省外项目实现到位资金522.63亿元。招商引资已成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在招商机制上精准发力,形成了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一把手”招商,高位促进。坚定实施投资促进“一把手”工程,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始终坚持重要客商亲自会见、重点企业亲自考察、重大项目亲自洽谈“三个亲自”,有力促进全市形成了“发展靠招商、上下齐行动”

的良好招商氛围。据统计,市级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的各类招商活动年均达90次以上,区市县和园区主要领导参与的各类招商活动年均达150次以上,先后促成卓达集团新型建材及装配式集成建筑、香港超荣国际康健纺织服装生产等重大项目签约落地。

二是“产业组”招商,重点驱动。2015年,市上成立由市级领导牵头,相关区市县、园区和市级部门参与的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16个重大产业推进工作组,突出产业招商重点,积极挖掘项目信息,开展考察洽谈,举办专题活动,专业对接重点项目。2016年,成立市级园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第17个重大产业推进工作组,重点负责产业发展统筹指导、招商引资统筹促进、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发展环境统筹打造,为全市产业招商增添了强大力量。

三是“驻外办”招商,内外协同。先后出台《广安市政府驻外机构投资促进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完善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职能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将区市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整合于市驻外办,明确投资促进为市驻外办核心职能,把市驻外办打造成为了全市招商引资前沿阵地。2015年以来,市驻外办先后促成70余批200余家企业来市考察,承(协)办招商活动20余场,促成30多个项目签约。2016年,又将市驻浙办迁至上海,新设立驻福建办事处,招商区域进一步拓展。

(二)坚持在平台搭建上重点出击,构建了多层立体的资源网络

一是扭住“区域合作”这个关键。大力发展与重点城市的战略合作关系,先后与重庆、深圳、天津滨海新区、北京中关村等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在区域合作中拓展招商引资,通过园区共建、产业共育、资源共享,有效承接产业转移、扩大项目引进。目前,渝广产业合作走向纵深;广安(深圳)产业园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与天津滨海高新区签署共建创新示范园合作协议;天津港保税区、天津股权交易所、天津银行、天津医药集团、天津物产集团、天津浩物机电分别将在广安布点项目;在枣山园区建设“广安高新产业示范区(中关村产业转移基地)”,与北京中关村协议共建“中关村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分园”。

二是用好“中介机构”这个桥梁。重视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知名商(协)会等各方资源,拓宽招商渠道。主动对接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省投资促进局、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等国家部委和省级单位,争取投资促进工作支持。与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敲定投资促进合作协议,将于近期签约;与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开展战略合作,先后促成多个项目落户广安。加大与知名商(协)会的沟通交流力度,成功举办异地四川商会广安行、知名商协会投资洽谈会等系列活动,与四川重庆商会、成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机构建立委托招商机制,商会多批次组织企业来市考察。与香港文汇报合作,在香港成立“香港广安发展促进会”,全力引导港资投资广安。目前,已有10余家各类机构与我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三是抓紧“专家院士”这条纽带。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决策咨询暨投资促进高端专家库,健全交流沟通机制。借助专家的智力平台和人脉资源带项目、引项目,促成专家科研成果来市转化,开辟了投资促进新路径。2015年以来,新聘请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刘延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卢山、中国县域经济农业科技创新专家委副主任韩大卫等5名专家学者为市决策咨询暨投资促进高端专家,专家库专家达15名。由李长明院士领衔的中国·长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加快建设,由尤政院士任院长的广安新能源研究院于20162月挂牌成立,通过徐殿龙促成“低碳·智慧”城市发展国际论坛植根广安。

(三)坚持在策略运用上求真务实,完善了优质高效的促进体系

一是抓实点面结合的活动招商。2015年以来,借助“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中国西部(四川)进口展暨国际投资大会等重大平台,先后举办系列投资推介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领导会见、宣传推介、项目签约仪式等多种灵活形式,积极开展务实招商。坚持活动前积极对接企业,摸排项目信息;活动中突出重点项目,专项对接促进;活动后及时整理意向项目,落实专人跟踪,把每场活动都做成一个系统的招商工程,针对性强、专业性高,内容丰富、成果务实。2015年以来,全市共举办重大专题投资促进活动10余场,累计千余家企业参加,活动签约项目138个,协议投资660.3亿元。

二是抓实补链强链的产业招商。认真分析研判三次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紧扣全市八大重点工业产业、六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生态文化旅游业等主导产业,实施主导产业专业化招商,推动产业项目引进由“点式”向“链式”转变,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广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起步,前锋区轻纺产业有效突破,华蓥电子信息产业迅速崛起,岳池生物医药产业日益壮大,武胜节能环保产业加速集聚,邻水装备制造产业突飞猛进,广安经开区精细化工产业加速扩张,枣山园区现代商贸物流业持续提升,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文化旅游产业欣欣向荣。各区市县、园区主导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全面形成。

三是抓实重点突出的精准招商。结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组建了招商小分队,集中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对涉及全市的重大项目,由市领导牵头,适时组建由区市县、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专门队伍,实行专项考察、重点洽谈。市本级招商小分队开展招商活动年均150次以上,促成项目30个以上,实现了高频率、高效率。

四是抓实乡友回引的亲情招商。高度重视乡友在广安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乡友回乡创业投资。出台《关于支持乡友回乡创业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乡友回乡创业的专项扶持政策。收集汇总广安知名乡友综合信息,建立广安知名乡友信息数据库,设立“天下广安人”乡友微信公众号和广安籍企业家微信群,成立“广安回乡创业联谊会”,畅通了乡友信息沟通渠道。通过举办广安籍知名企业家返乡创业座谈会、全国异地广安商会迎春座谈会等活动,打通对接乡友通道。2015年以来,共回引落地乡友(四川)投资项目496个,协议资金742.6亿元。

(四)坚持在环境优化上用心用力,打造了亲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一是以强力的支持政策吸引投资。积极落实中、省投资促进政策,结合广安实际,先后制定出台《市本级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市级园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等政策措施,明确从“财政专项扶持、降低涉企收费、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项目用地、完善综合配套、强化人才支撑”等方面合法合规对新引进项目进行全方位帮助扶持。各区市县、园区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差异化的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了广安的投资吸引力。

二是以完备的要素保障支持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对符合省、市重点项目标准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保障供地;建立项目淘汰退出机制,盘活现有资源。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加大电、天然气等生产要素保障力度,对列入省市重点引进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协调落实直购电、天然气井口价直供等政策。积极搭建银政企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是以优质的政务体系服务客商。坚持实行重点项目“市级领导牵头、市级部门联系、区市县和园区具体负责”的推进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专人跟进。制定出台《广安市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暂行办法》,对全市民资、外资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非房地产类项目审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精简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事项,做到精简高效、依法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优质项目较少。2015年以来,全市引进项目数量较多,但缺少科技含量高的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和具有引领性的龙头企业。有的项目成熟度不高,出现“签约快、履约难”的问题,中国力天控股新能源电动车、重庆良云化工德信液氨生产物流等11个、协议投资133.7亿元的一批项目已经退出。

(二)引进利用外资不足。2015年以来,全市引进外资项目仅香港泓任集团金融商务区、香港弘道集团科幻水上乐园等9个,协议投资约49.8亿元,主要为港资。外资企业少,资金来源地狭窄、资金量小。

(三)综合配套相对滞后。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缺少高端产业和实力企业,以产业园区为主的承载平台综合配套还不完善,缺乏商业、教育、医疗、娱乐等生活配套,检验检测、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滞后,影响了项目落地。

(四)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因项目前期工作繁杂、部分审批事项耗时较长、土地供应不及时、企业自身资金短缺等各类主客观因素制约和影响,印度阿拉宾度药业、重庆中宝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进展缓慢。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投资促进机制。牢固树立投资促进“系统工程”理念,有效整合投资促进部门、驻外机构和重大产业推进工作组“三方力量”,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专业招商队伍为主体、小分队精准招商为主要形式的招商体系。积极协调促进市、县、园区之间招商信息共享、活动共办、项目共推、队伍共建,充分发挥组合效应,聚智集力,招商攻坚,构建“市—县—园区”三方联动招商格局。统筹考虑招商方案制定、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对接促进、后续跟踪服务等环节工作,强化相关部门职能,全力促进项目落地。

(二)创新现代促进模式。在进一步灵活运用政策招商、活动招商、驻点招商等传统招商方式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现代招商引资模式,提升招商效率。开展委托招商。加强与社会团体、知名商(协)会等中间组织合作,遵循市场法则,灵活合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开展“互联网+”招商。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快建设完善“互联网+”招商平台,充分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投资促进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招商有机结合。开展产权招商。对现有且有着扩张壮大愿望的重点企业,引导企业通过引进战略合作者,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实现共享发展。

(三)拓展招商覆盖网络。全面放宽视野,立足重点城市,放眼周边区域,不断延伸招商触角。深化与重庆、深圳、北京、天津合作,拓展与上海、福建、香港、台湾合作;有序推进与德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国际合作,在区域上以一点拓一方抓辐射,不断扩大项目引进。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和动态的分析研究,突出主导产业,瞄准“智能制造、信息产业”等新业态,精心编制对外合作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集中精干力量逐个攻关,在项目上以产业寻企业抓精准,形成产业、企业、项目“三位一体”的引资格局。

(四)打造一流综合环境。夯实承载平台。引导各区市县、市级园区按照“产城一体、园城融合”发展思路和成熟园区标准,加快建设完善产业园区综合配套和产业配套,打造一批园区综合体、专业园中园,推动园区提档升级,形成规模适中、门类齐全的承载载体。健全政策体系。全面梳理挖掘、用够用活川渝合作示范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独有优惠政策;修订完善市级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系统集成优惠政策体系,扩大投资广安影响。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树立服务意识,从企业壮大、产业发展的角度着力为企业服好务,帮助和协调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维护和保障企业正当利益,大力营造重商、亲商、护商良好氛围。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6726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增斌的提名,

决定免去:

张瑛的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田运富为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6726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清的提名,

任命:

罗瞾鑫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军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施金枝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邹迎春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毛毅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关于提请田运富等人职务任免的说明

 

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严春风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77次、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田运富等人的职务。受罗增斌市长委托,现就提请田运富等人职务任免的情况作简要说明,请予审议。

一、提请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

田运富,男,19679月生,四川岳池人,中共党员,1989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现任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提请任命为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政治坚定,党性原则较强。该同志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为人谦虚谨慎,待人诚恳,作风民主,注重团结。

思路开阔,敢抓敢管,统筹协调和抓实落地能力较强。该同志长期在经济战线工作,先后担任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广安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兼)等职务,熟悉工业经济、金融等方面工作。作风务实,经常深入企业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以来,主动研究思考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牵头起草《关于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条措施》《广安市工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广安市承接中关村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等重要政策性文件,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统筹协调重大项目落地推进、投资建设、竣工投产及要素保障等工作,在清华大学新能源研究院、玖源PPS、利尔化学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多次赴中省汇报衔接企业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问题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系列要素保障问题。建立全市工业应急转贷资金,构建面向实体企业的精准帮扶机制。牵头出台禁止脏车入城、规范熏制腌腊制品等规定,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全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大幅下降,且下降幅度居全省第一。

敬业实干,开拓创新,工作业绩较好。该同志兼任市政府金融办主任以来,强化金融机构引进和金融体系建设,先后引进重庆银行、成都农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国寿财险、华夏人寿等保险证券机构。加快全市信用联社系统改制工作,广安思源农商行、武胜农商行等成功重组改制。全面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构建银行、保险、担保三方风险分担机制和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机制。探索建立健全财政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财政对企业贷款贴息、企业上市补助、融资性担保损失补偿等支持力度。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银钢凸轮已成功在“新三板”上市,27家企业成功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在银行系统推出“园保贷”“互保贷”等新型信贷产品,在保险系统推出企业生产经营保险、农村财产保险等保险产品。贯彻执行降准降息等金融稳增长支持政策,全力抓好金融信贷投放,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比2013年初增长63.24%;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2013年初增长74.01%;直接融资比2013年增长38.03%;保险收入比2013年增长32.28%;证券交易量比2013年增长510.1%

严于律己,自身形象好。该同志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对象和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在干部群众中的口碑好、形象好。目前没有收到不廉洁反映。

主要不足:一是有时与人交往不太注重方式方法;二是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运用还不够深入。

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认为,该同志是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的合适人选。

二、提请免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张瑛,女,196311月生,北京人,九三学社社员,19857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现任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副巡视员,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提请免去其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提请免职理由:挂职期满。


 

关于提请任命罗鑫等人职务的说明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国清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就提请任命罗鑫等人职务的情况作简要说明,请予审议。

1.罗曌鑫,男,汉族,198211月生(33岁),四川广安人,2004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82月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现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处处长、助理检察员,提请任命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检察员。

该同志政治素养高,大局意识强。注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作风扎实,宗旨意识较强。能坚持组织原则,服从领导管理。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坚持原则,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明确。

业务水平高,适应能力强。曾在职务犯罪预防处工作、先后担任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综合处处长。勤奋好学,工作热情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适应能力强,进入角色快。在预防处工作期间,参与起草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市委、市纪委、市政法委等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在高检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岗位练兵、素能比武活动中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在控申处工作期间,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6件,审查提请抗诉案件2件,刑事申诉备案审查5件,其中,黄某、廖某刑事申诉案,在省院控告处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件。办理国家赔偿复议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

勇挑重担,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中敢于承担责任,顾全大局,识大体,注重实践,讲求效率。任反贪局综合处处长以来,负责局内日常事务的协调,研究、制定全市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强化规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培训反贪侦查队伍。在推进侦查信息化工作中,协调市级各个相关单位,收集了600万条左右数据录入侦查情报信息平台,并对全市反贪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侦查情报信息平台使用培训。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整理、综合掌握全市贪污贿赂犯罪的状况和动态,对全市反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经验。

廉洁奉公,自身形象好。严格遵守检察人员纪律、党纪政纪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恪守各项廉政规定和办案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履职中注重维护检察形象,无不廉洁的现象反映。为人谦虚,善于沟通,乐于助人,团结同事。利用自身文艺特长,主动组织和参与各项文体活动,群众基础好。

存在不足:理论调研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孙军,男,汉族,19814月生(35岁),四川南江人, 中共党员,2006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123月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现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助理检察员,提请任命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该同志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组织安排,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勤于办实事,稳成持重、作风严谨。

精钻业务,学习能力强。热衷于法律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刻苦专研法律知识,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局工作,虚心学习,工作热情高,适应能力强。善于总结,积极参与各项技能练兵活动,全面锻炼工作技能,提高办案水平。

踏实肯干,工作成效明显。在武胜县检察院工作期间,参与查办武胜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原主任潘某受贿案、宜宾市信用联社专案、广能集团物资供应公司专案、509专案。到市检察院工作后,参与查办了广安市住建局陆某受贿案、广安市计生局副局长袁某受贿案、邻水县政府副县长杜某受贿案、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某受贿案等大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至今总共参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0余件,其中个人主办10件,协办36件,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所在办案集体被省院记二等功2次,多次被省市评为先进办案集体。

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作风严谨,坚持廉洁从检,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公正执法,拒绝各类诱惑,抵制不正之风。不办人情案,做到秉公执法,一身正气,坚持维护法律尊严。对待工作严肃认真,敢于负责,勇挑重担。

存在不足:解决复杂问题的经验欠缺。

3.施金枝,女,汉族,19832月生(33岁),安徽怀远人,中共党员,20094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92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现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助理检察员,提请任命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该同志思想积极,顾全大局,党性观念强。注重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善于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有较强的党性观念,踊跃参与党支部工作和党群活动,积极为群众服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能够自觉地同党组织的要求保持一致。2014年被评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

尽职履职,脚踏实地,业务能力强。在侦查监督部门承担内勤工作,始终服从领导安排,勤勤恳恳,尽职尽责,从不推诿。心系全局,超前谋划,成为部门领导的好助手。近三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0余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30余件,立案监督案件2件,无一冤假错案发生。针对广安市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2013年年初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改变将批捕率和批捕数作为考核依据,有效提高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得到省院领导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此外,做好日常信息、调研等综合工作,保质超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及宣传等任务,所撰写的文章在《四川法制报》、《广安日报》、正义网、长安网、广安在线等新闻媒体发表10余篇。

勤学善思,全面发展,开拓创新。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法律,拓展知识面,于2014年取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多次参与侦监工作相关调研并形成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中获得好评;参与制定《广安市检察机关不捕案件说理制度(试行)》,为该项工作提供明确的制度规范;参与“打击破坏环境”专项监督活动,2014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记单项工作二等功。开拓创新,参与“两法衔接”、“两个专项监督”等专项活动。2013年至今,连续三年参与制定《关于开展“两法衔接”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已成为全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拓展立案监督线索的规范性文件,得到省院肯定,形成的经验材料在全省侦监条线全文转发。

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为人低调、正直,处事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秉公办案,廉洁执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无不廉洁行为。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关心同事,待人宽厚,在干部群众中口碑较好。

存在不足: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4.邹迎春,男,汉族,19781月生(38岁),四川岳池人,中共党员,1995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72月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现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助理检察员,提请任命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该同志注重党性修养,政治觉悟高。重视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始终不放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善于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尽责勤勉,工作效果好。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执行力,在指导全市刑事执行业务上能够独当一面。2013年,参与查办广安区看守所干警刘兴平滥用职权案,指导全市开展留所服刑罪犯交付工作、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2014年,参与查办武胜县看守所干警陈德惠滥用职权案,指导全市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2015年,指导全市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等工作。期间,负责拟定的《关于加强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监管的办法(试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协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已成为全市检察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撰写的信息被市院、省院采用五十余条。

清廉自洁,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坚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任何不良反映。

存在不足:法律实践经验有待丰富。

5.毛毅,男,汉族,19829月生(33岁),四川广安人,2001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82月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现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助理检察员,提请任命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该同志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能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始终,自觉践行党员的“八条标准”,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业务水平高,适应能力强。在反贪局工作期间,注意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办案质量,工作能力突出。主办了广安市交警支队贪污受贿窝案、广安区教育局贪污受贿窝案、邻水县城北镇贪污受贿窝案、邻水县原副县长杜彬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参与和协助办理了岳池县5.09专案、邻水县委原宣传部长孔梁等重大案件,办案质量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多次获得省院公诉部门和法院的好评。调至公诉处后,能够迅速适应新岗位,实现角色转变。将在侦查的经验及融入案件审查及法庭工作中,办理了一批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数十件上诉、抗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为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四川省高速公路执法大队等单位做的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勤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办案纪律,对案件秉公办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诱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耍特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服务大局意识强。行得正、做得直,保持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存在不足:文字功底有待进一步加强。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测评及表决结果

 

 

一、测评工作报告结果

序号

测评有关事项名称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未按键

测评

结果

1

测评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6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

3

0

0

满意

2

测评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6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9

3

1

0

满意

3

测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13

8

2

0

满意

注: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5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实到23人。

 

 

 

 

 

二、表决有关事项结果

序号

表决有关事项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未按键

表决

结果

1

表决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1

2

0

0

通过

2

表决关于批准广安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稿)

 23

0

0

0

通过

3

免去张瑛的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3

0

0

0

通过

4

任命田运富为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23

0

0

0

通过

5

任命罗瞾鑫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3

0

0

0

通过

6

任命孙军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3

0

0

0

通过

7

任命施金枝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3

0

0

0

通过

8

任命邹迎春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3

0

0

0

通过

9

任命毛毅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3

0

0

0

通过

注:以上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5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实到23人。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出缺席情况

 

 

出席人员(23人)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易铭    蔡学勤    唐明光

甘惠英    冯昌安          刘卫东    刘有德    李学渊        

      张锦林    段方智    秦小平    夏克梦    蒋成文    曾邦才  

廖劲松    邱秋

 

 

 

 

缺席人员(2人)

 

 

梅可明(事假)      刘光文(事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office2 点击数:5802 更新时间:2016/9/7 16:11:37【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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