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肖友才应邀到会。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并测评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情况的报告,听取并测评了协兴园区、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发展建设集团等责任单位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情况的报告,观看了协兴园区内水污染状况暗访纪录片。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举行了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易铭珅、蔡学勤,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严春风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贺宗飞应邀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协兴园区管委会,花园水厂污水治理相关单位、乡镇负责人,市人大专委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2名省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4名公民旁听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协兴园区管委会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四、审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五、审议市规划局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六、审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七、审议发展建设集团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八、审议任免案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易铭珅
(2016年4月22日)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简况
3月28日至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成都举行,会期两天。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刘作明,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2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7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5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文华应邀参加会议。10名公民旁听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出席会议,我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还听取了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的决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2015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报请批准《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巴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议案说明,还听取了关于批准泸州市、绵阳市、巴中市、眉山市立法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编〈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作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名单(草案)》。
会议还听取了副省长甘霖作的省长尹力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其他任免案。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巴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的决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名单》《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任免案。根据《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或者表决通过的省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的厅长、主任及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三、领导讲话主要精神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作了重要讲话。陈光志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文件特别是“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各级国家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省委已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并就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大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真正学深悟透,做到融会贯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体现和落实到人大工作中去。
陈光志要求,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突出检查重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重点要放在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法律法规施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扶贫开发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全省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要抓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要持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基层的新鲜经验,形成人大工作的新气象新风貌。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情况的报 告
(2016年4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工作,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赓即调查处理
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期间,部分委员反映花园水厂出水口污水直排,给花园水厂饮用水源造成了污染。知悉情况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安排部署相关部门着手调查,摸清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及排污情况。据现场核实,花园水厂出水口共有污水直排点5处,一是小平故居、广安农干院等污水管网不能满足排污需要,部分生活污水溢出直排渠江;二是翰林小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损毁了排污管网,造成污水流出直排渠江;三是希贤学校旁部分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污水流出后直排渠江;四是广安盐皮蛋、开口乐食品公司等生产企业排污设施不达标,生产污水直排渠江;五是福泰养牛场养殖污染严重,污水违规排放。
3月25日,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住建、规划、环卫、协兴园区等相关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责成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存在问题,落实专门力量,尽快实施整改,务求整改实效;4月19日,再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督促整改进度,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在整改过程中,市政府态度坚决,要求相关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对工作不力、进展较慢、效果不好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把完善基础配套、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治理污染的治本之策。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280万元建成浓溪污水处理厂,完成浓溪场镇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解决了浓溪场镇污水处理问题。投资80万元建成佛手山新村污水处理站,就近解决佛手山新村污水处理问题。投资5300万元建设全长7.9公里、管径1.2米的西线排污管网,沿西溪河从浓溪镇新民村至市体育馆接入城市主管网,建成后可解决水上乐园、丝路民族风情园、红色影视城等重点项目及协兴场镇大部分排污问题,目前已完工40%。二是狠抓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620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2个、标准化公厕6座,新改建垃圾池(房)63个,购置垃圾箱230个、环卫作业车2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处理。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实施一级保护区全域生态治理,改善水源地水质;建成总长6.5公里的西溪河生态堤防工程,完成王家河闸坝改造,增强了西溪河调蓄和治污能力;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完成绿化造林960亩、林业育苗230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6平方公里。
(二)把集中整改、减少污染源作为解决当前问题的治标之举。一是加强污水提升泵站管理。安排专人每天9点、18点现场检查记录设备运行状况,每周定期检修提升泵站设施设备,防止出现机械故障。截至目前,4台水泵运行正常,每天抽排水由原来的1000立方米增加到约5000立方米。二是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拆除向前村、八一村两家废油(脂)收购站生产厂房;邓家盐皮蛋公司正停工新建化粪池;完成邓家酒业公司排水沟开挖和埋管工程,已接入现有东线污水管网;牌坊饲料厂、鑫鑫食品公司排放水质经市环保局检测为合格;圣雅山庄污水排放已接入现有东线污水管网;开口乐食品公司正按相关要求整改污水排放程序;清丽园农家乐污水管网整改方案和福泰养牛场搬迁方案已形成,待审定后立即实施;责令渝都酿造厂停业整顿。三是管控畜禽养殖污染。投入1360万元,对水源保护区7个养殖场、1个养殖小区和83户养殖户进行彻底取缔、搬迁。大力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一条龙、一站式、一体化”处理,积极引导农户对粪污、生活污水等进行集中发酵处理,实现粪肥就地转化。四是扎实开展截污工作。及时维护、修复外溢、损毁、堵塞的排污管道,新建盐皮蛋厂旁沟渠12米,修复希贤学校旁破损污水管网23米;完成小平故居中门污水散排截流工作,清理沟渠1.2公里。目前,协兴场镇所有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并汇入提升泵站,基本解决了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五是保障取水口水源安全。全面清理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清除西来寺桥下雨水沟污泥410米,禁止福泰养牛场向附近沟渠排放养殖废水;在花园水厂附近增设防护网1200米,切实保护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安全。
二、认真反思,找准问题症结
虽然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协兴园区及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措施未落实到位,治污效果不明显。认真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一是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对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不到位,有偏重经济建设、忽视环境保护现象;部分群众、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对污水治理工作不理解,甚至阻碍污染治理工作。二是管网配套不完善。由于协兴园区刚成立,排污管网配套建设速度远远滞后于园区规模拓展速度;小平故居、广安农干院等未修建专门排污干管至园区主管网;西线排污干管本应于2015年12月底建成投运,因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金未得到有效保障等原因,进展迟缓,导致园区生产污水不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建成投运的污水泵站缺乏有效管理,因暴雨、园区开发施工等多种原因导致一些污水管网破裂渗漏,在流量不正常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查找原因,致使损毁管网未得到及时发现和修复。四是督促检查不得力。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日常巡查力度不够,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管理“真空”。园区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由于缺少资金、专门人员,对养牛场、盐皮蛋厂等招商引资企业的污水直排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实施强制整改,导致生产污水直排渠江。
三、标本兼治,尽快整改到位
(一)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领导机构,责成协兴园区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责任人抓具体的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健全定期会商机制,每周召开例会,总结当前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健全监督机制,把督查督办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强化对乡镇、部门的分类指导,采取现场踏勘、明查暗访、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督促,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快进度,完善基础配套。一是快速推进西线排污管网建设。督促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加快西线排污管网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建成投运。二是启动东线排污管网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全长4.9公里,起点位于协兴镇天星村,终点接入城北洪州大道,沿福兴大道靠渠江一侧布置。力争5月初开工建设,确保6月底前完成一期建设。三是实施升级改造。对已建成的污水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老旧破损或工艺落后的污水管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治理。一是治理江河流域污染。渠江、西溪河、全民水库沿岸3公里以内,严禁新建任何养殖场;坚决取缔肥水养鱼和网箱养鱼,加强河底清淤疏浚。6月底前,启动实施全民水库避险解困项目,对库区3000余群众进行转移安置,进一步减少水源保护区源头污染。9月底前,启动实施总投入3.2亿元的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西溪河流域植被调整和生态治理。二是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工程,推进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大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推广施用农家肥和有机肥,实施农作物秸秆还田,综合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全面保护和改善农村水资源环境。三是治理工业污染。加快广安盐皮蛋厂化粪池修建工作,5月底前将污水管道接入现有东线污水管网;督促开口乐食品公司严格污水排放程序,加大污水排放检测力度,确保排放达标;督促福泰养牛场尽快搬迁,确保5月底前搬迁完毕;督促清丽园农家乐完善治污设备,确保5月10日前整改到位。
(四)加强监管,防止效果反弹。一是加强对已整改企业的监管,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该搬迁的要立即搬迁,防止出现监管“盲点”和“灯下黑”。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污水直排要立即整改,同时定期抽查监测水源地水质,保证饮用水源安全。三是加强对临时治理设施的管护,对新建、修复的污水管网、截污干管等,要随时检查,避免出现破损、溢漏等;未接入主管网的,待主管网完工后要及时接入;对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加强管护,确保运行正常。
(五)强化考核,严格逗硬问责。将建设和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持续加以推进,并纳入日常重点工作考核。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广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2015年洁净水行动考核办法》等规定,对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管网配套及运行情况、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季度至少督查1次,将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完成质量差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该按党纪政纪处理的,坚决予以处理,绝不手软。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饮用水源水保护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将以此次会议审议为契机,认真办理、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明确工作目标,创新工作举措,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为广安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协兴园区管委会
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
履职责任报告
(2016年4月22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刘潜同志委托,我代表协兴园区管委会向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报告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人大代表、群众反映协兴园区污水直排渠江,造成污染的情况反映后,协兴园区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层层分解压实责任。一是迅速安排。园区管委会立即召开部门、乡镇、村组三级干部会议,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增强水源保护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分块负责。园区成立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组,由4名副县级副组长包片牵头负责,乡镇、部门分块分线负责,鞭策加压,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三是辖区治理。各镇(办事处)组织人员重点对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及辖区河道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清理,共发现整治问题46个。
(二)扎实开展治标行动。一是快速截污。邓家盐皮蛋厂、希贤学校、翰林小镇、小平故居、福泰养牛场等5处截污工作已完成。二是迅速整顿排污企业。邓家盐皮蛋厂、开口乐食品等污染企业停业整顿,福泰养牛场搬迁方案已形成。三是加强污水提泵站管理。落实专人每天2次现场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每周定期对提升泵站进行检修。目前,四台水泵运行正常,每天抽排水约5000立方米,累计抽排污水22.5万立方米。四是保障取水口水源安全。投资1360万元,对7个养殖场、1个养殖小区和83户养殖户进行彻底取缔、搬迁;拆除八一村两家废油(脂)收购站生产厂房;对西来寺桥下约400米的雨水沟污泥进行清淤、引流;在花园水厂附近增设防护网1200米。
(三)积极开展治本行动。一是科学规划。立足长远,邀请资深设计团队及市级部门领导、专家,论证制定东线治理方案,采取PPP模式打捆包装西溪河沿线生态布局、景观打造、水体优化等综合治理项目,并启动招标设计等工作。二是加快西线管网建设。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督促施工队伍加强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加快西线管网建设。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园区、镇、村三级环境整治体系,整合纪工委、督查办、整治办力量,每日巡查通报,设立并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截止目前,接到群众举报12件次,诫勉谈话问责科级干部1人。
二、存在的问题
协兴园区虽在水源保护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我们对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少数企业业主环保意识不强,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园区将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精力投入到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上,没有兼顾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市政设施配套不到位。园区初创,建设资金短缺,市政设施规划建设滞后,西线排污管网等建设进度缓慢。三是监督管理存在漏洞。水环境监管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执法水平偏低;日常巡查力度不够,发现问题不及时,导致污水散排、直排。
三、下步工作打算
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按照标本兼治原则,确保水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一是加快完成西线排污管网建设。该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全长7.9公里,起点位于浓溪镇新民村,终点至市体育馆,管径1.0—1.2米,为重力自流式管道,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量的40%。我们将为发展建设集团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建成,以解决影视城安置房1200余户及丝路民族风情园、途驿汽车营地、富盈、葫芦岛等项目排污问题。二是及时启动东线排污管网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全长4.9公里,起点位于协兴镇天星村,终点接入碧桂园项目的城市排污管道,管径0.6—0.8米,为重力自流式与压力泵送式相结合。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改造协兴镇新华街至翰林小镇污水泵站的原排污管道,全长约3.1公里,力争5月初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工。二期根据翰林小镇建设进度,修建翰林小镇至碧桂园项目的排污管道,全长约1.8公里,接入城北洪州大道城市排污管网。三是加强升级改造。协调小平故里管理局、城乡发展学院等单位5月底前,升级改造现有排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工作;年底前,完成协兴场镇污水管网系统升级改造。
(二)综合施策开展源头治理。一是加强企业污染治理。督促邓家盐皮蛋厂加快化粪池修建,确保5月底前污水管道接入现有东线管网;5月10日前完成开口乐食品公司排放水检测工作,确认达标后接入排污管网;督促福泰养牛场5月底前搬迁完毕;督促清丽园农家乐5月10日前完善污水排放设备。二是加强江河流域污染治理。严禁江、河、库沿岸3公里内新建养殖场,全面取缔辖区水域肥水养鱼和网箱养鱼,并加强河底清淤疏浚;5月中旬前完成西溪河流域植被改造;6月底前启动总投资1.5亿元的全民水库避险解困项目;力争9月底前,启动总投资3.2亿元的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三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推广施用农家肥和有机肥,实施农作物秸秆还田,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三)建立共治共管机制。一是构建区域联防机制。积极协调广安区、岳池县共同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预警处置机制,联合开展江、河、库综合治理。二是搭建政企合防机制。加大PPP项目申报争取力度,引进大型国有企业参与园区水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三是创新多方共防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实地调研督促工作落实,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治共管、标本兼治的治理格局。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治理,事关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将以此次会议审议为契机,认真办理、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从严落实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监督管理,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
履职责任报告
(2016年4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如下。
一、我局履职情况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5〕8号)及《广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是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为履行好以上职能职责,近年来,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加强运营管理,尤其是围绕协兴片区污水处理、污染源治理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市政府授权,我局作为业主单位,引进中信水务公司采用PPP模式全域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并将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纳入对区市县(园区)的民生工程考核内容,严格督查,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站)134座,覆盖乡镇146个(包括园区及街道办事处)。二是认真指导污水管网建设。由于协兴片区位置较高、污水收集较易,加之富盈·加州阳光、游客中心、红色文化影视城等项目沿西溪河呈带状分布,属沿线收集类型,在已经通过的《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协兴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均未布局建设污水处理厂。为解决协兴片区生活污水处理问题,2010年市政府决定建设完善协兴场镇至广安主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工程,该污水管网全长6.86公里,管径0.4—0.6米,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提升泵站设计流量约为9000立方米/天。该项目由市城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后为加快建设进度,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由我局对该项目派驻现场代表进行指导和督促),由广安市华泰建设公司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2013年7月建成,2014年5月竣工验收,2015年7月该项目移交协兴园区管理并正式投入运行。三是不断提升治理效果。指导督促中信水务对浓溪镇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提标改造,去年10月完成改造并投运,现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水质明显改善,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
尽管如此,由于我局缺乏专业管理力量,疏于对协兴园区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运行情况的监管,在流量不正常的情况下,未及时发现和查明原因,致使因暴雨、园区开发施工等因素造成的管网破裂渗漏未得到及时发现和修复,出现了多股污水直排渠江,污染城区饮用水源的问题,我局负有监督指导不到位的责任。
二、问题整改情况
3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营及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时指出,部分市人大代表反映协兴园区污水直排渠江,给广安城区近40万居民饮用水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获此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市政府作了汇报。3月25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席世洪、副秘书长赵胜强组织带领市住建局、市治理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协兴园区进行了明查暗访,之后与协兴园区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并责成市治理办严格督办。同时,我局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就问题整改向协兴园区提出明确要求和技术方案,要求采取“标本兼治”的方式予以整治,务必在4月15日前完成治标任务,5月底前完成污水直排整治任务,6月底前完成治本任务。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采取现场办公、技术指导、明查暗访等形式,多次深入协兴园区进行指导督办;市治理办先后5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暗访,2次召开情况通报会,对整改落实进展及其治理效果进行了跟踪督办。截止目前,协兴园区已组织专业队伍对辖区污水直排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了问题台帐;针对排查出来的系列问题,加班加点对各处外溢、损毁、堵塞的排污管道进行了修复、截污、疏浚,污水收集量明显增加,现污水提升泵站平均每天抽水量近5000立方米,初步控制了污水直排渠江的问题,起到了治标作用。同时,协兴园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附近违法违规建筑物实施拆除,对本辖区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实施及时清运处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划论证审查。我局将会同市规划局、协兴园区管委会,再次审视《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协兴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污水处理厂(站)的布局问题,认真审查污水治理方案,确保协兴园区污水能得到有效治理。
(二)快速推进干管建设。一是督促指导协兴园区快速推进东、西两条排污主管网建设,确保西线和东线一期排污主管在6月底前完成。二是督促中信水务公司加快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并试水,确保在现有市污水处理厂达到饱和后,能有效接纳并及时处理协兴园区以及东南片区、官盛新区的生活污水,彻底解决协兴园区等地污水治理问题。同时,派出技术力量,指导协兴园区对现有污水管网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污水全部接入。
(三)确保现有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协兴园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提升泵站及管网巡查管理机制,配备专门人员,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力度,做到运行、巡查有记录,维修、维护有保障,确保提升泵站正常运行,有效收集处理污水。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住建、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广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2015年洁净水行动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协兴园区及花园水厂取水口上游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继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进行1次专项督查通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予以严格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确保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广安市规划局
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
履职责任报告
(2016年4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规划局向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中规划局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规划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强制性规定
《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渠江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为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 米,下游不小于100 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
二、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规划情况
(一)给水工程规划情况。根据《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广安主城区以渠江和全民水库作为水源。花园水厂提取渠江水,为广安城市主要供水源,供水能力为18万立方米/日。全民水库为主城区备用水源,目前,正在建设的岳池二水厂从全民水库取水,设计供水能力15万立方米/日,将有5万吨剩余水量调水给广安主城区备用。根据《广安市城区供水专项规划》,2016年在枣山广建西城项目附近完成8000立方米调节池修建,2018年完成岳池水厂建设,2020年完成备用水源管线接入广安主城区。
(二)排水工程规划情况。根据《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旧城区采用合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区应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主城区规划扩建中桥污水处理厂,规模达到15万立方米/日,占地约18.22公顷;新建官盛污水厂,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约32.82公顷,排入渠江;新建奎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约24.47公顷,排入渠江;新建奎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约24.47公顷,排入渠江;新建枣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约20.89公顷,排入枣山园区河流。
(三)协兴园区未布局污水处理厂的原因
1.根据《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协兴园区至2030建设规模为6.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容量6.5万人,协兴园区整体地理条件是北高南低,具备重力管线排水的条件,结合建设用地条件和人口规模,总规中对协兴园区市政污水管线规划接入城南污水管线大系统。
2.协兴园区污水管线规划情况。东线一期在协兴大道以南,小平故里路以东的大部分区域的污水经福兴大道通过玛瑙城酒店与翰林小镇间道路接入城北污水系统,其中在福兴大道靠翰林小镇地块右侧设置一提升本站,东线二期在翰林小镇项目东侧污水通过提升泵站进入规划管线沿渠江接入城北污水系统,东线收集范围总计约2.5平方公里。西线以协兴大道以北,小平故里路以西的大部分污水管线通过广协路沿西溪河沿岸转小平故里路接入城南污水系统,西线收集范围总计约4.0平方公里。2015年4月,协兴园区已委托西南市政院对东西污水管线走向及承载量进行规划设计,东西两片污水量预测规模为1.2万立方米每天和 0.75万立方米,城区现有污水大系统完全能够满足协兴园区沿线污水收集需要。
3.目前广安市主城区建成有每天15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能力水厂,完全能够满足包括协兴园区在内的主城区污水处理。
综上,由于协兴园区用地从北至南呈带状分布,中间高两边低,如果在协兴园区布局污水处理厂,东西两线需各布局一座,选址也将位于城市中心区域,处于城南与城北上游,且处理后的中水排放仍需建设排水管道,否则容易造成饮用水源的二次污染,不适宜选址建设。同时,也会造成现有已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浪费。
(四)协兴园区污水提升设施规划情况。东线一期设计规模泵站设计提升规模为每天0.9万立方米,现实际污水提升量每天0.5万立方米,提升污水中含大量农村干部学院与邓小平故居雨污合流的污水,随着雨污分流的逐步实施,东线形成污水最大量不超过0.75万立方米。设计规模能够满足规划需求。
三、影响水源保护区的主要污染源及整改情况
(一)4月18日,我局会同协兴园区住建局再次对协兴园区造成污染的源头进行了实地察看。一是协兴场镇部分雨污分流管线未建成,收集的雨污水在沿福兴大道靠邓家盐皮蛋厂一侧的渠道污水接入管涵时因堵塞溢流;二是翰林小学国防教育综合楼、翰林花园等处的生活污水管网老旧破裂渗漏直排;三是牌坊新村的部分生活污水进入翰林小镇项目区域,因施工损毁造成污水直排;四是小平故居、干部学院等单位的生活污水未进入城镇污水管网以雨污合流的方式直排;五是部分企业如福泰养牛场、开口乐食品厂等生产、生活污水直排,以上五类直排随地势流入渠江,污染水源保护区。
(二)整改情况。目前,协兴园区已采取措施对污染源进行了整改:邓家盐皮蛋厂周边排污、翰林小学老管网破损排污、牌坊新村排污、小平故居和农干院雨污河流排污口已接入了园区污水管网;已责令福泰养牛场限时搬迁,开口乐食品厂停止生产,限时整改。该方案作为目前临时处理基本可行,作为长远治理,园区所有污水管网须接入主要污水干管。
四、我局履职中存在的问题级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于2015年5月才通过省政府审批,未结合“十三五”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对基础设施建设时序未作出统筹安排,规划引领作用不够。二是对园区规划实施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各项规划建设情况动态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会同水务、环保等部门完善渠江水源地保护规划,为后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奠定基础,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快推进实施主城区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两区三园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饮用水源地周边开发建设,降低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三是加大规划指导力度,及时收集两区三园区规划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化解规划难题。四是我局将配合市住建局一起组织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协兴园区污水处理系统规划设计,为园区健康发展提供科学规划引领。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水是一切生命之源,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将认真反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
整治履职责任情况的报告
(2016年4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对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情况的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境内影响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因素是渠江沿岸的农村面源污染、协兴场镇生活污水以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废水。经排查,协兴园区现有各种污染源企业112家。其中,工业企业10家,分别是佛手山食品、康泰龙禽蛋深加工、开口乐食品、渝都酿造、佳好牧业、邓家老酒厂、花园水厂、都江堰水厂、烟花爆竹厂、康源气体。10家企业中5家企业属食品加工,1家饲料加工,2家水厂,1家烟花爆竹和1家液化气;畜禽养殖业5家,分别是牌坊村黄正平养牛场、八一村安安养猪场、浓溪镇杨方伟养猪场、浓溪镇罗召松蛋鸡场、天星村蛋鸡场,除安安养猪场是规模化养殖场外,其余均是小型养殖场;餐饮业97家,分别是协兴场镇41家、牌坊村36家、金狮村20家。目前对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质有影响的主要是佛手山食品厂、邓家老酒厂、黄正平养牛场、清丽园和圣雅山庄农家乐等单位,原因是生产废水未完全进入东线污水管网,通过溪流排入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附近。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检查督导。去年以来,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包片,每人带一个检查组,对区市县和园区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建设项目、畜禽养殖业和工业企业。去年4月,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导协兴园区关闭了2个废油收购点,并检查了污水泵站的运行以及管网建设等情况。今年2月底,有群众到市群工局反映协兴园区场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西来村一组的无名小溪,流入渠江,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活和渠江水质。接到投诉后,我局赓即派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有部分生活污水因管网损坏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渠江。为此,我局将此情况及时函告了协兴园区管委会(广市环函〔2016〕11号),要求尽快恢复污水管网。3月份以来,我局会同协兴园区环保部门对西来寺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
(二)加强监管执法。结合协兴园区实际情况,我局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对红色影视城、翰林小镇等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22万元,对清丽园和圣雅山庄下达了停业整改,责令限期办理环保手续,督促其将生产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法追缴排污费11万元;开展了畜禽养殖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关闭养殖业6家,黄正平养牛场因在人口密聚区养殖被责令停业,并依法关闭或搬迁;开展了涉水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佛手山食品厂、邓家老酒厂因部分生产废水流入雨水沟被责令停产整改。
(三)加强技术监测。定期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市环境监测站每月都要对西来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同时安装有水质自动监控站,时时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为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编制了《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特殊时期(枯水期、汛期等)启动应急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四)加强项目争取。2011年争取中央农村连片整治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浓溪镇生活污水治理;2013年争取省长基金1000万元,其中400万元于去年10月拨入协兴园区,重点用于饮用水源污染治理;2014年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5.2万元,连同市本级累计投入近100万元,用于西来寺饮用水源地的标准化建设。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协兴园区落实环境保护属地化管理,持续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市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督促整改到位。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清洁生产。按照中省市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要求,增强执法刚性,严厉打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督促协兴园区在5月20日前依法对黄正平养牛场进行关闭或搬迁;督促佛手山食品、邓家老酒厂在4月30日前整改落实到位;督促清风园和圣雅山庄在4月30日前将生产废水接入市政管网,在6月30日前办理环保手续。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我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二)严把环评审批。在引进项目入驻协兴园区时,严把项目入口关,绝不引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进入园区。对进入园区的企业,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实行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风险源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特别是西来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改扩建与饮水工程无关的其它建设项目。
(三)继续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根据省政府《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川办发〔2015〕90号)精神,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要求,继续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并分类进行处理。所有违法违规建设目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应当取缔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关停取缔的完成时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12月31日。
(四)强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快落实中省市有关建立环保网格化监管机制的部署,统筹部门、乡镇(街道)力量,实施“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明确责任主体,理顺关系,分工负责,即由协兴园区环保分局负责日常监管,市环保局负责执法检查,确保环保监管全覆盖。
(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去年争取400万元专项治理资金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用于西溪河和渠江流域治理以及西来寺饮用水源的保护。继续加大协兴园区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在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提高协兴园区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能力。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
履职责任报告
(2016年4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发展建设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施工的协兴园区西线截污干管工程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协兴园区西线截污干管工程分为主线和支线两部分。主线起于浓溪镇渝都酿造厂,止于市民广场E号桥头,全长7.86公里,管径均为d1200,其中直埋管道5675米,顶管1847米,架空管228米,跌水槽120米。污水自北向南进入主城区现有污水主管道及由中信水务施工扩容污水管道中,最终送至中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支线起于红色影视城安置房小区,由东向西进入主线干管,全长345米,管径d315~d800,均采用顶管形式。
该项目由协兴园区管委会作为回购方(甲方)、广安发展建设集团作为投资方(乙方)、协兴园区所属国资公司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方(丙方)、发展建设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公司)作为施工方(丁方),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于2015年8月上旬签订了《委托建设补偿合同》,约定工期为19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基于老百姓农作物正值收割季节,为尽量减少损害,中光公司按甲方要求于2015年9月28日正式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完成借土回填管基18.3万立方米,沟槽开挖土石方18.97万立方米,直埋管道3680米(主要集中在内江大桥至市民广场E号桥头段),顶管886米。
二、项目实施承纳污水范围
协兴园区在规划建设排污干管时,根据“中高、东西两侧低洼”的地形特征,在依托现有已建中线排污干管基础上拟新建东、西两条主线排污干管,实现对协兴园区规划建设区域内的全面截污。中光公司承接的西线截污干管工程,按设计主要承纳大学城片区、渝都酿造厂、蒙古风情园、红色影视城及安置房、途驿汽车营地、葫芦岛片区、游客中心、富盈国际会议中心等沿途产生的污水排放,主要实现对西溪河水源的保护。
西线污水管网设计承纳范围示意图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征地、拆迁受阻,导致部分地段至今未能进场
由于线路过长,施工区域地形复杂,土地先前租用到期较多,土地征(租)地款项赔付不到位,加之沿线居民聚集地较多,村民阻工现象严重,该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除、燃气管线迁移、电力杆线搬迁等因素影响。至今支线地段虽组织四次进场,但仍未彻底解决百姓诉求问题,未能正常开展施工作业。
(二)设计方案多次调整变更,导致工期延误
由于该项目设计时限较短,施工图与实际情况不符,现场施工受阻而不得已调整等原因,设计方案经历了四次调整变更线路,导致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工期延误。譬如高桥电站区段已将沟槽开挖到位,却因线路走向调整而废弃,既造成了损失又耽误了工期。
(三)回款难度大,项目资金难以保障,导致劳务作业力量不足
集团自组建以来承建项目较多,绝大多数都系垫资修建,已完工程既定回款计划因园区财力困难等客观原因均未能实现,回款难度大,造成集团原拟对该项目持续垫资的能力受挫,劳务合作方不能派出足够作业力量保障项目进度。
(四)施工管理经验欠缺,致使项目进度缓慢
中光公司系集团为战略发展需要于2013年12月收购的一家民营公司,具备二级市政总承包资质,但技术管理力量薄弱,虽经两年多来的招募、培训有了一定起色,但成熟且有经验的项目管理者依然缺乏,特别是该项目为中光公司经手的第一个主干排污管道顶管施工项目,专业力量更为缺乏,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存在不到位情况,致使进度滞后。
四、下一步加快项目施工的措施
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团将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项目管理
集团将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成立由集团分管领导牵头的项目指挥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中光公司由分管该项目的领导牵头,从全集团抽调精干技术力量保障该项目具体实施。
(二)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具体问题及时解决
责成中光公司项目部进一步梳理该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影响项目施工进度的征地、拆迁和设计变更等问题,加大向回购方和建设方的汇报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早日解决,以保障正常的施工作业环境。
(三)千方百计调拨资金,切实保障该项目需求
在回款压力巨大的情况下,集团根据该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千方百计合理调拨资金,满足该项目最迫切的资金需求需要。同时,集团也将积极争取协兴园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共同解决项目资金难题,切实保障项目进度。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西线截污干管工程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取水口水污染没有直接关系,但该项目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对西溪河沿线水源和居民生活环境的保护,发展建设集团作为市属国有企业,必当履职尽责,并以此次审议为契机,不断强化项目管理能力,多方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将西线截污干管工程建成交付使用,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命名单
2016年4月22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政府市长罗增斌的提名,
决定任命:
俞 路为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 刚为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测评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测评有关事项名称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未按键 |
测评
结果 |
1 |
市人民政府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情况的报告 |
10 |
9 |
8 |
0 |
基本
满意 |
2 |
协兴园区管委会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
4 |
9 |
14 |
0 |
不满意 |
3 |
市住建局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
9 |
12 |
6 |
0 |
基本
满意 |
4 |
市环保局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
6 |
8 |
13 |
0 |
不满意 |
5 |
市规划局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
3 |
11 |
13 |
0 |
不满意 |
6 |
市发展建设集团关于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治履职责任报告 |
4 |
12 |
11 |
0 |
基本
满意 |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情况统计表
序号 |
表决有关事项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未按键 |
表决
结果 |
1 |
俞路任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27 |
0 |
0 |
0 |
赞成 |
2 |
韩刚任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
24 |
2 |
1 |
0 |
赞成 |
注:以上测评和表决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实到27人。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出缺席情况
出席人员(27人)
余 仪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易铭珅 蔡学勤 唐明光
甘惠英 龙汉洲 冯昌安 刘 俊 刘卫东 刘有德 刘光文
李学渊 杨 宁 邱 秋 张 超 张锦林 段方智 秦小平
夏克梦 唐伦轩 蒋成文 曾邦才 谢光忠 廖劲松
缺席人员(2人)
杨全能(事假) 梅可明(事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唐雄兴应邀到会。
会议审议并测评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源保护问题调查报告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旅游法和四川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会议进行联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敬世波、易铭珅、蔡学勤,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席世洪、陈捷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欧太元应邀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发改委、住建局、科知局等单位负责人,市人大专委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2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源保护问题调查报告》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旅游法和四川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专题询问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
六、审议任免案
七、其他事项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5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现就广安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双创”工作进展情况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市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发〔2015〕23号)统一安排,围绕打造创新创业环境、夯实创新创业平台、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强化创新创业保障四个抓手,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双创”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党政高度重视,打造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放在首位,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小组成员涵盖31个市级单位,每个成员单位结合任务分工和自身职责,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举措。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园区也参照市上,加强工作统筹与部署,扎实推进本部门和本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落实。通过层层分解目标、人人参与落实,在全市逐步构建起了党政重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创新创业政策体系。紧扣“创”“众”两个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思考、大胆探索、狠抓落实,健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宣传、激励、保障等体系;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激活创新创业主体、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放宽创新创业政策、强化创新创业保障、营造创新创业氛围5个方面,明确了24项具体任务和责任主体;出台了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互联网+”重点工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等20余个系列配套文件,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是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灵活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载体,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和服务创新创业,激发了社会大众的创新创业意识,形成了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去年以来,参与全国活动周和举行首届全市青年大赛、青春大讲堂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400余场次,直接参与人数达20余万人。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创新创业政策、创新创业知识、创新创业典型,挖掘、宣传杨小兰、毛海波、余世琼、刘小琴等本土创业典型100余名,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集聚整合资源,夯实创新创业平台。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共建”的思路,对新建创新平台给予全面扶持,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企业和民间组织等共同参与平台建设,为加快创新平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现已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7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9户,建成职工技能人才(劳模)技术创新工作室12个;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3个。
二是加强创业孵化园区建设。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构建一批产业特色突出、承载能力强的创业孵化园区,集中力量重点打造孵化器大平台,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初创企业提供低廉的创业场所,在全市逐步形成“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目前,我市已建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8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6个、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29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青年创业孵化园各1个;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平台建设项目正在加快实施,华蓥市中小企业一、二期10万平米孵化平台已建成投入运营,入孵中小企业20余户;前锋区西部牛仔轻纺孵化园已建成,为轻纺行业创业发展提供了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平台。
三是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在市、县两级挂牌设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劳保所设立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选择、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指导服务,逐步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创业服务体系。目前,市本级共设置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12个,70余名创业指导专家常年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
(三)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创新创业热情。
一是支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将青年大学生作为创业培育主体,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企业,扩大大学生创业补贴范围,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担保贷款等支持。目前,已建成大学生创新创业园7个,其中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3个、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3个;发放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300余万、创业求职补贴34.32万元,大学生创业贷款余额达1.22亿;通过实施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计划,争取省计划无息创业扶持资金90余万元,与工商银行、邮政银行合作授信3亿元,共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搭建平台、项目建设、引进社会力量等方式,构建了“校内平台+校外平台”“专业实体项目+创业项目”“学院投入+社会投入”“线上教育+线下教育”“校内培训+校外培训”“学院管理+学生管理”“校内师资+校外师资”“院内活动+院外活动”的“8+”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模式。
二是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明确支持高层次人才和海归人才创新创业范围,健全高端专家市级领导对接联系、高层次人才“三个一百”(即不少于100平方米免租金工作场所、不低于100平方米免租金住房,给予50—100万元的资助)激励政策和社会服务机制,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广安投资创业,探索出了借助高端专家智慧和影响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径。目前,已吸引4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聘请高端专家14名,通过专家牵线搭桥,与10余户大型央企进行了深入对接,中国建材集团千亿级住宅产业项目、正威国际投资200亿元的高新材料产业园等20余个重大项目相继入驻广安;清华大学广安新能源研究院挂牌成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广安分院正有序建设,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产值达252.2亿元。
三是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等群体创新创业。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3 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同时,将农民工、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士兵等纳入支持范畴,鼓励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提供免费培训、创业补贴、贴息贷款。去年以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余万元,妇女创业贷款余额达1.05亿元,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余额达0.37亿元,带动农民工、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士兵等创业就业1.4余万人;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80.3亿元,网络零售额12.9亿元。
(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创新创业保障。
一是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目前,已培育小微企业1500余户,其中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80余户,新增就业1.5万余人。同时,建立创新创业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对小微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进行资助。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1245件,其中发明专利715件。
二是健全财税投入机制。通过下放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整合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各类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资金,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201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工业、商贸、金融发展专项资金6750万元;安排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资助、科技创新基金、重大产业发展推进资金1600万元;安排工业应急转贷资金5000万元,全年累计周转使用1.68亿元;减免地税2.3亿元,减免国税3000余万元。
三是健全金融助推机制。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助推1家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27家企业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4家企业在省外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健全金融科技结合机制,加大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去年以来,搭建了分行业、分区域、专题性的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开展了“相约小平故里·共建广安经开区”等银企对接会和“广安市小微银企对接服务平台”线上对接活动。2016年1-3月,对接服务平台推荐企业(项目)131个,融资需求55.17亿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03.52亿元,金正、德润融资担保公司累计实现担保0.58亿元,3月末在保余额5.22亿元;实现“税易贷”430余万元。
四是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公办科研资源向全社会开放,支持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科研平台建设并享受相关资源。目前,已投入300余万元建成集政策宣传咨询服务、企业政务代理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广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健全科技110、渝京川“信服通”等服务功能,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免费向企业、公众提供技术交流、成果展示、市场推广平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实训室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实现了资源共享,并免费向大学生开放。
五是健全执法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跨区域联合执法、跨部门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成立由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共同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去年以来,全市出动知识产权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开展专利联合执法检查34次,检查商品450余个,查处知识产权案件27起,办理假冒专利案件2件,查处商标案件83件,立案查办率达100%。
六是健全商事改革机制。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优化工商行政审批流程,全面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等制度,推动了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955份、“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执照24份、“住改商”执照160份,实有个体工商户97365户、私营企业1217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89户,保持了15%以上的增速;按认缴制新登记公司制企业4214户、注册资本达162.96亿元,比改革前增加2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进机制不统一。目前,中、省、市及各区市县对“双创”工作的牵头部门安排不统一。中央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四川省是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内其他市州主要有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等部门牵头。我市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牵头,各区市县由经信局、教科体局等部门牵头。由于牵头单位不统一,不利于相互沟通、交流学习,也不利于联系和指导,造成整体联动性不够。
(二)财政投入不持续。推进“双创”工作,需要财政资金在关键性、基础性、长久性的设施建设中发挥主体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中小微企业扶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需要财政资金持续性投入。2014年,中省市安排科技、创新创业资金8165万元,2015年达15219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13800万元,约占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18%;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管理的科技类专项资金仅有950万元,占市本级投入的6.88%。一方面市本级财政资金投入难以持续性、显著性地增加,一些政策难以落实。如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要求市县财政贴息16%;另一方面资金分散于各个职能部门,没有形成集中攻坚效应。
(三)创新基础不扎实。目前,我市仅有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缺乏综合性高等院校、专业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所占比例偏小,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约为1%,全市高职称人员只占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人才不足严重限制了我市“双创”工作的全面推进。
(四)政策效应不明显。为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积极性,我市出台了允许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取酬等相关政策,但与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有一定的冲突,致使个别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人员有所顾虑。小额贷款政策中,由于一些创业者经验不足、信用不够,加之银行贷款需要有固定资产抵押或需要担保人,导致部分有创新创业意愿的青年无法申请,影响了政策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双创”工作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加快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研究确定市本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制定出台基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作用。指导各区市县、园区结合各地实际,尽早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按照建立“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要求,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切实抓好华蓥市、邻水县、广安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平台项目建设,确保早日完工、开园入驻。大力加强青年创业孵化园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加快广安市“川东幺妹”农副产品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试点建立巾帼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2016年,力争新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3个,到2020年前,各类孵化器载体达到7家。
(三)扎实开展“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广安活动。积极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精心制定第二届“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广安活动方案,认真筹划系列宣传、展示活动,办出广安特色,掀起“双创”工作新热潮。
(四)认真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扎实开展第二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健全青年创新创业指导、扶持机制,给青年提供追逐梦想、实践梦想的平台。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项目,要切实加强资源整合,强化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加快发展。
(五)打造广安创新创业活动品牌。注重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加强“双创”工作氛围营造、典型宣传。积极利用“招研引技”“招院引所”双招双引活动、“广安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计划”“双创广安·梦想起航”巾帼技能竞赛活动、“双创”类劳动竞赛活动等,打造更多广安创新创业活动品牌,借助品牌集聚效应吸引更多人才到广安创新创业。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研究处理《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
饮用水源保护问题调查报告》情况的报告
(2016年5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关于研究处理《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源保护问题调查报告》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市县、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环境保护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建立了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相关区市县、园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研究分析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任务按期完成。5月9日,市上召开了全市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再督促,强力推进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和渠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水质超标断面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出台了《广安市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方案》,提出了整治“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重点实施工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湖库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相关区市县、园区对照目标任务,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和具体措施,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查问责。以渠江流域为重点,兼顾嘉陵江、御临河、大洪湖出川水质断面改善,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的管控,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畜禽养殖企业的排污行为。对直排或超标排污的畜禽养殖项目,严格实施按日连续计罚;对建成未运行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全面落实当地乡镇政府责任。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设置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台”,及时曝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处理措施。立案调查安安养殖等6家涉水企业,目前已进入行政处罚连日计罚程序。今年2月—4月,市渠江流域整治办和市督查办对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污染源、水质超标断面整改项目先后进行了2次督查,对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广安区政府、前锋区政府下发了书面督办通知,要求其采取过硬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督查了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改情况,并印发了督查通报,要求相关单位彻底查清污染源头,铁腕推进整改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狠抓工业污染治理。一是严格环评审批。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握政策“红线”,从严审批流域内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扩建项目,禁止新建耗水量大、污染较重的工业项目,做到“源头严防”。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关停高污染、高能耗的“低、小、散”企业,对于潜在环境危害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逐步予以淘汰;对双明纸厂、新华煤矿纸厂、鑫宇豆制品加工厂等高污染企业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实施综合治理。以化工、造纸、豆制品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重点行业整治行动,排查流域内57家重点企业,督促17家不达标的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和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诚信化工等7户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四是加强环境监管。深入开展渠江流域水污染及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全市共有31家企业实施自动联网监控,其中监控涉水工业企业13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5家。2015年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6件,结案64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处罚金额290.65万元,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制定出台《广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建设,着力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引入中信水务公司采取“PPP”融资建设模式,完成项目总投资5.94亿元,全市新建和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站)46座。目前,渠江流域内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站)61座,覆盖68个乡镇(街道);建成污水管网273.3公里;华蓥市、广安区已经成立国有公司,全面接管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工作。同时,大力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提高城镇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广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5年5月底建成投运,全面接收处理市本级和各区市县、园区的生活垃圾。目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乡镇达60%以上。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统筹考虑环境保护与促进畜牧业发展需要,实行区域和排放总量双重控制,推行“畜—沼—果(蔬)”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全面规范养殖行为,依法关闭、搬迁和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对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实施综合治理,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2015年以来,渠江流域内共关闭停养规模养殖场(户)13家、拆除24家、异地迁建5家,综合治理80家,建成预处理池3955立方米、沼气池4.59万立方米、沼液存储池和沉淀池2.36万方米。其中,华蓥市财政投入200余万元,对天池湖周边19家污染物不能循环利用的养殖场及余怀荣、吴井艮、钟勇3家养猪场实施关闭,前锋区对渠江沿岸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全面撤除,部分区市县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养殖企业也实行了逐步减量排放的限制措施。
(四)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坚持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一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14个,统治面积12万亩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3万亩,生物农药防治面积达1.5万亩。二是调整施肥结构。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施肥技术,开展肥药减量行动。指导农户施用配方肥达8.5万户,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村达265个,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50.1万亩次,应用配方肥面积25.3万亩次。三是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广可降解地膜和加厚地膜,在现代农业园区等重点地区实施全区域地膜回收行动。推广秸秆免耕覆盖沃土、堆沤发酵、过腹还田等新技术,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秸秆还田面积达32.5万亩,资源化利用总量达8.97万吨,绿肥种植总面积3.1万亩。四是普及户用沼气。将农村沼气作为改善农村能源结构、遏制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手段,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流域内新增沼气用户950户,新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6处。
(五)深化湖库综合治理。一是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大力取缔江河湖库网箱施肥养鱼,终止饮用水源、备用水源水库养殖承包合同。2015年以来,流域内终止水库承包养殖合同78个,取缔施肥养鱼95处,取缔网箱8504口、拦网38处、壕儿网136幅,拆除拦湾围堰养鱼13处。二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采取整治岸坡、清淤疏浚、联通水系、修复生态等措施,加大对江河及支流、湖库、池塘的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完成岳池县酉溪河、华蓥市清溪河、协兴镇西溪河等8条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堤防18.8公里,治理河道32.5公里。完成西溪河流域荒山荒坡治理2.18万亩,一期、二期、三期生态堤防工程6.5公里。开展水葫芦及水面漂浮物专项打捞,出动船只1500艘次,出动人力4900人次,打捞水葫芦和清理漂浮物5.77万吨。三是探索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借鉴近几年岷江、沱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经验,初步确定了包括渠江流域在内的5个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从2015年10月起,每月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为下一步试行市内跨县(市、区)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及重点小河流跨界断面定标考核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地方政府加强流域污染整治,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四是强化河道水库保洁。印发了《广安市河道水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河道水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河道、湖库岸线管理。采取社会购买服务保洁的方式,加大西溪河城区段的保洁力度,严格落实巡查督查制度,并及时通报巡查结果。
(六)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一是规范划定饮用水源地。制定了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保护方案,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27个,规范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公告牌、保护区界标等标识标牌。2015年以来,市本级投入814万余元,用于饮用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源地治理、水生态涵养林建设等;流域内各区市县累计投入资金550余万元,实施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项目37个。二是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严格实施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建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公示制度,定期在市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水源水质状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环保、公安、经信、工商等部门联动执法,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环境巡查,全面清理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保障群众饮水安全。201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75%以上。三是强力整改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大力实施污水截流、清淤引流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在花园水厂上下游增设防护隔离网2.2公里,对邓家盐皮蛋厂等19家企业、养殖场实行限期整治。针对3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提出的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问题,市政府于4月份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梳理出13个整改任务,并印发了《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水源污染整改责任分解一览表》,明确了广安区、前锋区,协兴园区及市级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并明确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牵头督促推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在研究和解决渠江流域水污染问题的同时,我们也把列入国控断面的嘉陵江、御临河、大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4月,我市嘉陵江国控考核断面为地表水Ⅱ类水质,大洪湖、御临河国控考核断面为地表水Ⅲ类水质,均达到标准。
三、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整改进度参差不齐。目前,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调查76个重点污染源整改项目已完成41个,35个正在整改中。其中,需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的项目共54个,目前已完成32个,22个正在整改中。涉及的区市县、园区中,华蓥市19个项目、已完成15个,工作进度较快;前锋区24个项目、完成6个,工作进度最为迟缓。需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的水质超标断共12个,目前11个已完成标志标牌、隔离设施建设,1个已完成标志标牌设置。
(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不佳。目前,全市虽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134个,但正常运行的仅30%左右,且运行效果和运行质量并不理想,部分区市县城区周边还存在黑臭水体。污泥处置配套设施未能及时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得不到有效处理,给水环境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三)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由于畜禽养殖无有机肥生产设施,配套种植土地利用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做到“种养平衡”。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监管存在较多问题,同时不合理地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未合理利用秸秆以致其腐烂进入水体,进一步增加水体的污染负荷。
(四)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个别地方统筹协调不够,未将水环境保护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安排部署,重发展、轻环保,存在责任不清、考核不严、追责不力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健全完善政府统筹、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协同长效的联动机制,确保责任、时间、措施、投入、监管“五落实”;针对不同类型治理对象,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治理设施正常投运,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持久长效整改,全面改善水质。一是强力推进整治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调查76个重点污染源整改项目全面按期整治到位。同时,对其他重点流域内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梳理,纳入流域污染整治规划,通过向上争取和社会资本参与相结合,推进环保治理项目加快建设,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督促工业企业对老旧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工业集聚区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着力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全力保障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泥得到有效处置。推进养殖废水治理和有机肥生产设施建设,实现“种养结合、综合利用”。健全完善饮水安全应急体系,依法依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管理,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三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制度。实行差异化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水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渠江流域内新建项目新增污染物实行倍量置换。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将渠江流域内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落实工业企业排污红黄牌制度。强化渠江流域内“双超双有”企业监管,对排放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向社会公开,给予黄牌警告,实施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对经治理排放仍达不达标的企业给予红牌,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强制关闭。同时,督促武胜县、邻水县同步推进嘉陵江、大洪河、御临河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三)突出重点监管,确保治理实效。建立城乡供水监管体系,健全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动监督执法机制,完善流域污染治理协调机制和水质会商、跨界定标考核机制,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着力提高监管水平。以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畜禽养殖企业为重点,充分运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连日计罚、责令停产关闭、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取得实效。
(四)逗硬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进度缓慢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采取专项约谈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继续将水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区市县、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对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区市县、园区,新建涉水项目总量指标实行倍量替换从严审批,同时扣减环保转移支付和环保激励资金。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5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黄国清检察长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刑事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信力、公民基本权利、惩防犯罪效果、社会稳定大局。依法对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其主要任务是:依法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近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刑事执行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监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防止和纠正侵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等问题
1、开展看守所检察工作,确保监管活动规范有序
监管活动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全市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实行派驻检察,依法对看守所的收押、出所、管理教育、留所服刑等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了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发现和纠正监管违法能力。驻所检察室在全省率先完成与看守所监控联网、与看守所信息联网、与检察院内网联网。广安区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填写的检察日志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检察日志(全国15篇、全省1篇),广安区院和武胜县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今年,广安市院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在市看守所设立了派驻检察室。
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注重与看守所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一是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执行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支持看守所依法管理在押人员,共同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二是注重安全防范检察,积极参与看守所定期分析重大狱情和研判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工作漏洞和安全隐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每逢重大节假日,都会同公安、武警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三是强化重大事故检察,对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死亡等重大事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独立开展调查。2015年5月31日,邻水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刘习军,因身患继发性肺结核等疾病导致身体多功能衰竭,经医治无效死亡,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固定证据资料,调查死亡原因,参与善后会议。
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直接关系到干群关系。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在刑事执行、控告申诉、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一是纠正、防止超期羁押,2013年开展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逐人统计羁押三年未决的案件,督促办案机关对涉及的4件26人久押不决案件在当年全部结案。二是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在看守所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向在押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严格执行定期谈话、约见检察官等制度,及时处理在押人员诉求。广安区院奔赴乐山监狱会见不服判决的申诉罪犯,送达申诉处理决定,劝其安心服刑改造,该罪犯当场表示不再申诉。三是保障在押人员人文需求,建议看守所批准在押人员参加亲属葬礼,督促看守所将患重病的在押人员送往医院救治、跟踪了解救治情况、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协调法院将监狱拒收的重病罪犯予以监外执行。
2、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减少捕后人员羁押数量
2010年至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地区,经过大力摸索实践,构建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模式和审查机制,获得了高检、省院和学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广安的探索和实践,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设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提供了实证基础,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细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提供了操作模式,为高检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做出了积极贡献。从2010年以来,通过努力发现线索、规范审查程序、注重后续管理,成功办理了大量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到目前为止,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370人,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77人,办案部门采纳建议257人,采纳率达92.78%,当事人到案率100%,有效地减少了羁押、保障了人权,彰显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重要价值,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今年4月27日,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推进会在我市武胜县成功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广安的工作成就。
3、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对监视居住的补充。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加强了监督。在监督中,对法律文书进行了检查,对指定居所的安全设施、生活条件进行了检查,对执行机关的防护工作、安全预案进行了检查,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谈话教育。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武胜县院积极保障被执行人其他合理权益,帮助解决被执行人子女入学难题,被执行人深受感动。
4、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是具有强制监管和医疗性质的措施,虽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但是被执行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也是刑事执行检察的一项职责。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的执行加强了监督。在工作中,将交付执行机关的交付执行、强制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等作为监督重点,切实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刑罚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1、开展交付执行监督,确保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了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留所服刑、违法拒绝收监等问题的监督。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将有期徒刑罪犯留在看守所服刑的条件,由余刑一年以下调整为三个月以下,为严格落实该项规定,2013年,开展了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察活动,督促看守所将47名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留所服刑罪犯依法送交监狱。2014年,开展了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全市审判前没有被看守所羁押但是被法院判处监禁刑却又没有依法交付执行的罪犯,与法院就防止出现类似情况交流了意见。
2、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确保附加刑罚执行完整
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的监督,主要集中在对主刑执行的监督上,对财产刑等附加刑执行的监督比较薄弱。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财产刑执行加强了监督。今年,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统计全市财产刑执行情况,与法院就加强财产刑执行交流了意见。
3、开展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确保死刑执行规范严肃
对死刑执行进行临场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从2013年1月1日开始,由公诉部门调整为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监督。当年1月5日,广安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率先开展了全国首例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的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省院还专门派员到广安进行观摩指导。从2013年至今,广安市院已经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12次死刑全部进行了监督。2015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检察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和监督,确保了死刑执行的规范进行。
4、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确保非监禁刑执行到位
2012年3月1日,两高两部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要求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各环节进行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定期深入社区,翻阅档案,随机抽查,了解入矫、管理、教育、解矫等情况,督促社区矫正机构有效开展矫正工作。积极开展了社区服刑罪犯基础数据专项调查活动和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今年,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使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与司法行政机关共享社区矫正信息。
5、开展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刑罚变更执行包括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和社区服刑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进行全程同步监督。2014年,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现岳池县社区服刑罪犯谢奇勋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经过协调,谢奇勋被四川锦江监狱收监执行剩余刑罚。2015年上半年,对全市首例社区服刑罪犯减刑案进行了监督,对法院拟作暂予监外执行裁定案进行了监督。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全市检察机关对特赦进行了全程同步监督,基层检察院对每份提请特赦资料、市检察院对每份特赦裁定进行了审查,确保了不漏赦一人、不错放一人。
(三)查办和预防刑事执行职务犯罪,防止和纠正滥用职权等问题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日常监督是根本,侦查办案是关键”的思路,坚持纠正违法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2013年和2014年,以滥用职权罪立案查办了2件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案件,在监管场所开展了警示教育,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促进堵塞漏洞,防止权力滥用。2015年,为全市司法助理员开展了如何预防社区矫正工作失职渎职犯罪专题讲座。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地方派驻检察室定位不够准确,重配合,轻监督。二是有的地方刑事执行检察不够主动,对财产刑等执行活动的监督还不到位。三是有的地方刑事执行检察不够深入,对不当情形的纠正还不彻底,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不注重跟踪和督促整改。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改进。
三、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领导,重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转变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视野下,坚持执行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并重,更加重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和衔接,及时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优化队伍,增强刑事执行检察活力。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教育培养和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以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和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分类培训和专题培训,加快推进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结合司法改革,优化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结构,配强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推动工作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实效。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加强对刑事执行各个刑种、各个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社区矫正监督方式由半年集中检查向常态化监督转变;加强与人民法院的配合,积极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严肃查办刑事执行中的职务犯罪,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注重研究,完善刑事执行检察机制。在抓好常态化监督基础上,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针对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在加强个案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刑事执行中普遍性问题的监督,完善类案监督机制。健全与执行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确保正确行使监督权。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环节的检务公开,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是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关心厚爱。我们将以本次审议为契机,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广安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旅游法和四川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 告
(2016年5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四川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为配合执法检查,3月底,市人大民宗外侨委到各区(市、县)开展调研,初步掌握全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前,执法检查组集中学习了“一法一条例”全文,通过《广安日报》、《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等媒体、网络向社会发布了执法检查公告,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和建议。4月27日,执法检查组前往华蓥市、武胜县,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余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内“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就检查情况与市政府交换了意见。
一、实施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水平,旅游在扩内需、调结构、促消费、惠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近三年来,全市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6%以上,2015年相当于GDP的比重提升到24.4%、相当于第三产业的比重提升到76.2%。一是通过领导带头学法,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分级组织培训,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二是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兴及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推进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健全旅游发展机制体制,全面协调旅游业发展。三是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开展执法检查和文明旅游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旅游市场秩序规范管理,营造规范、安全的旅游环境。2015年,在全国游客满意度测评60个样本城市中排名第4位。四是注重规划引领,加快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广安旅游品牌。五是通过组织各类大型旅游专题宣传活动,主动融入川渝合作示范区,实施广安旅游城市形象推广计划,开展“小平故里行·广安欢乐游”推介活动,不断拓宽旅游客源市场。六是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深化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创建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改善广安旅游形象。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一)旅游产业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区(市、县)之间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个别区、县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认识不到位,观念上还有差距,没有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没有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没有旅游景点,没有旅行社。旅游要素发展不平衡,旅游经济拉动效应不足。餐饮地方特色不突出,质量不高; 既缺乏大型上档次的旅游购物点, 又缺乏人见人爱的地方土特产,特色商品吸引力不够,不便于游客购买; 旅游娱乐没有标志性产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管理粗放;旅行社总体规模偏小,缺乏核心竞争力。游客结构不平衡,国内游客多,国外游客少;过境游客多,过夜游客少;周边游客多,远方游客少;普通游客多,高端游客少。
(二) 旅游执法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旅游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区(市、县)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配备不足,除市本级外,都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条件。执法力量及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接到游客投诉难以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效率。综合执法协调机制有待完善,联合执法的相关部门之间责任不够清晰,密切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联合监管合力还没有显现。
(三)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矛盾依然存在。一些传统文化由于时代变迁而逐步消失,有些文化旅游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部分旅游企业只注重资源的利用,未切实解决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矛盾,从而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华蓥山部分景区开发建设没有严格落实规划,存在破环原有生态现象。
(四)留客难消费低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旅游宣传营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游客对邓小平故里、华蓥市石林等几个著名景区之外的景点不了解。旅游娱乐项目缺乏,仍处于传统的观光游模式,白天游人如织,晚上人尽散去,旅游业的主要收入仍然是门票收入。旅游资源整合不够,存在有资源无品牌,对游客吸引力不够。旅游业和康养业结合还有较大空间,没有充分利用现有旅游资源。文化内涵注入不足,地方文化与旅游融合度不高、文化内涵挖掘不深。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缺乏旅行社招徕游客的激励措施,无法提高旅行社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快发展旅游产业。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充分发展。发展旅游要素,形成一地一品牌、一景一特色的旅游格局。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提升旅游商品创新能力,建设大型上档次的旅游购物点。健全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加快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引进国内知名旅行社,加快开发旅游娱乐标志性产品。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建设旅游餐饮标志性街区,下大力气开发具有标志性、地域性的旅游商品,提高地方土特产档次,建设土特产销售中心。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旅游执法能力。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实旅游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配齐旅游执法人员。加强硬件建设,配备执法所需的设施设备。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发挥旅游主管部门参谋、督促、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协调的有效机制,在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部门深度合作,联合出台工作举措,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涉旅部门联动共推的强大合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旅游环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行为,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三)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加大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力度,加强保护华蓥山旅游文化资源,加快景区建设力度。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利用国家去产能的机会,关停对生态破环严重的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规划,限制采石场开办区域,对已经造成破环的地貌要依法恢复植被。
(四)加强旅游品牌建设,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通过电视、广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密集推广我市旅游。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车站、休闲广场、商业中心等场所规划布局旅游咨询服务网点,为游客提供公益性旅游咨询服务。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和自驾游服务设施,加快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增设娱乐项目,丰富娱乐产品,积极引导游客来我市度假休闲旅游。进一步整合资源,树立旅游品牌,提升城市旅游品位,并尽可能地集中有限的资源,用于整体旅游形象的宣传和推广,将广安旅游做大做强,成为旅游者的目的地。做好旅游业和康养业相结合的文章,充分利用现有旅游资源,提升康养服务能力。注入文化内涵,高度融合地方文化与旅游,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可以学习外地经验,制作一台高水准的文艺演出或其他文艺形式,宣传邓小平理论、宣传伟人风范和伟人家乡发展,把岳池灯戏、华蓥山幺妹等富有广安特色的民俗演出搬上舞台,以此叫响广安旅游品牌。借鉴外地经验,出台旅行社招徕游客政策,充分发挥旅行社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内引外联作用,提高旅游业的经济效益。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
(书 面)
(2016年5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督促新建小区严格按标准缴存专项维修资金,并积极探索推进老旧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做到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流程规范化、过程要件格式化、监督管理透明化,充分保障了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资金归集管理。一是实行专户管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建立了三级账户管理体系,其中监管单位账户(总账户)为第一级账户,各住宅小区账户为第二级账户,住宅小区业主账户为第三级账户,通过三级账户系统实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划拨使用、分摊及利息滚存完全程序化,有效防控了资金风险。二是统一缴存标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市市本级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办法,规定:广安市主城区2008年6月10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出售的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按购房款总额的2%收取;2008年6月10日之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出售的商品房,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收取,即框架结构按45元/平方米、底框结构按35元/平方米、砖混结构按30元/平方米收取。主城区外的其它地方,由各区市县、园区按辖区管理原则,根据当地建筑工程成本价,自行制定并执行统一的缴存标准。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将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作为房屋初始登记前置条件,确保已售房屋维修资金全部纳入维修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16年4月底,全市共归集专项维修资金3.21亿元,归集面积达900余万平方米,归集户数近10万户,新建住宅小区缴存率达100%,支取专项维修资金1053.6万元。其中市本级归集维修资金1.05亿元,归集面积337.7万平方米,归集户数2.9万余户,支取使用专项维修资金775.3万元,增值收益111.4万元。全市已有103个小区通过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及时修复处理了公用设备设施存在的各种问题,充分发挥了房屋“养老金”作用。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一是管理规范化。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4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等管理制度,正准备出台《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从源头上建章立制,确保该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管理精细化。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各区市县、园区房屋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监管,保证了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根据川建房发〔2014〕4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提取流程,统一制定《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预拨付申请表》《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表》等表册,开辟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绿色通道”,既保证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范和资金安全,又能方便、高效、灵活地为群众服务。三是管理透明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法规及政策;设置现场宣传点,发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手册》《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组织专门工作队伍,深入小区与业主面对面交流,及时答疑解惑,让广大业主理解并积极参与到维修资金监管中来,形成了住建、房管、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增强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
(三)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按照“封闭运行、透明管理”的目标,引进中国建设银行开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软件,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了统一管理平台,具有管理系统信息管理、资金缴存、分摊支用、结息、帐户管理、账目核对、实时计息及查询统计等功能,实现了对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使用和核算的有效管理和全程监控,全面提升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标准化、网络化、自动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日常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归集难度大。根据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我市新增房屋业主大多为进城务工农民,因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政策不熟悉,导致其对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从而给相关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其中,尤为突出的就是老旧小区,特别是单幢房屋、安置房、周转房等小区,因业主认识不到位,难以有效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二)资金使用程序较为繁琐。目前,我市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多方监督管理,虽然有利于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削弱了资金使用的便捷度,给业主带来了诸多不便,很多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三)资金续交难度大。目前,我市2013年之前的房屋大多还处在开发企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其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一般由开发企业承担,所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较少。但随着质量保证期限到期,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频率将越来越高,按照相关规定,当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时,业主应当续交相关费用,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业主缺乏续交主动性,续交归集难度较大。
(四)资金保值增值难度大。目前,广大业主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十分关注,认为资金存在银行仅靠利息实现保值不能实现增值最大化的目的,对此很不满意。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渠道非常有限,且有严格限制,要按照业主意愿实现保值增值,难度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研究落实中省政策,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监管水平,确保房屋“养老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归集到位和使用便捷畅通。继续加大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网络、加强宣传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统一收缴、统一管理、统一储存、统一核算。督促各区市县、园区加大对已由开发企业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催收催缴力度,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对新建商品房,凡是未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交款凭证的,一律不得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进一步完善应急维修、紧急大修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当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功能障碍和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让维修资金使用更加便捷畅通。
(二)加强宣传,提高业主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办法,让房屋业主、购房者知晓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重大意义、缴存依据、受用范围、管理方式,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其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障其住宅和人身安全的重要举措。培育房屋产权人健康的物权维权意识,强化房屋自主维修维护责任,加大房屋保护和常识普及力度,建立有序有为的房屋维修保障制度,为进一步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减少因业务不熟而盲目决策,实现以自觉维护为主、政府给予指导和监督的管理新秩序。
(三)强化配合,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水平和透明度。一是部门联动,强化管理。住建、财政、消防、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二是加强与开户银行的沟通协调。与开户银行密切协作配合,做好维修资金分户、保值增值工作。三是增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让所有业主了解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保证广大业主拥有最基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行业主大会决策与房屋主管部门监管相结合,努力化解维修资金使用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公开透明。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龙汉洲辞职的决定
2016年5月20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龙汉洲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龙汉洲因退休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全能辞职的决定
2016年5月20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全能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杨全能因退休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谢光忠辞职的决定
2016年5月20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谢光忠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谢光忠因退休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伦轩辞职的决定
2016年5月20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唐伦轩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唐伦轩因退休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龙汉洲等人辞职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龙汉洲、杨全能、谢光忠、唐伦轩本人到龄退休的请求,经2016年5月1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0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决定接受龙汉洲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全能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谢光忠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唐伦轩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5月16日
关于接受龙汉洲等人辞职的决定(草案)的
说 明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2016年5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接受龙汉洲辞职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杨全能辞职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谢光忠辞职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唐伦轩辞职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近日,龙汉洲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全能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谢光忠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唐伦轩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同时,市委已经提名龙汉洲、杨全能、谢光忠、唐伦轩同志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并已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按法定程序办理。
根据龙汉洲、杨全能、谢光忠、唐伦轩同志本人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的规定,2016年5月1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龙汉洲、杨全能、谢光忠、唐伦轩同志的辞职请求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接受龙汉洲、杨全能、谢光忠、唐伦轩同志辞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龙汉洲辞职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杨全能辞职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谢光忠辞职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唐伦轩辞职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免职名单
2016年5月20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增斌的提名,
决定免去:
张晓峰的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谭 云的广安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免去张晓峰、谭云职务的说明
(书 面)
(2016年5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委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张晓峰等人的职务。受罗增斌市长委托,现就提请张晓峰等人免职的情况作简要说明,请予审议。
张晓峰,男,汉族,1968年5月生(48岁),陕西蒲城人,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博士研究生文化。现任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提请免去其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提请免职理由:工作需要。
谭云,男,汉族,1970年10月生(45岁),四川邻水人,中共党员,1992年9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文化。现任岳池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广安市统计局局长,提请免去其广安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提请免职理由:工作需要。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测评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测评有关事项名称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未按键 |
测评
结果 |
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
15 |
10 |
0 |
1 |
满意 |
2 |
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源保护问题调查报告》情况的报告 |
14 |
9 |
2 |
1 |
基本
满意 |
3 |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
23 |
3 |
0 |
0 |
满意 |
4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 |
13 |
6 |
7 |
0 |
基本
满意 |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情况统计表
序号 |
表决有关事项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未按键 |
表决结果 |
1 |
免去张晓峰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
25 |
1 |
0 |
0 |
通过 |
2 |
免去谭云广安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
26 |
0 |
0 |
0 |
通过 |
3 |
关于接受龙汉洲辞职的决定(表决稿)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实到26人。 |
24 |
0 |
1 |
1 |
通过 |
4 |
关于接受杨全能辞职的决定(表决稿)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实到26人。 |
25 |
0 |
0 |
1 |
通过 |
5 |
关于接受谢光忠辞职的决定(表决稿)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实到26人。 |
24 |
0 |
1 |
1 |
通过 |
6 |
关于接受唐伦轩辞职的决定(表决稿)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实到26人。 |
24 |
0 |
0 |
2 |
通过 |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出缺席情况
出席人员(26人)
余 仪 康永恒 敬世波 易铭珅 蔡学勤 唐明光
甘惠英 龙汉洲 冯昌安 刘 俊 刘卫东 刘有德
刘光文 李学渊 杨 宁 邱 秋 张锦林 段方智
秦小平 夏克梦 唐伦轩 梅可明 蒋成文 曾邦才
谢光忠 廖劲松
缺席人员(3人)
张建华(事假) 杨全能(事假) 张 超(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