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广安人大 >> 常委会公报 >> 正文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公报第1、2号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5

第一、二号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1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2

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

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何君(3

广安市公安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

工作情况的报告………………………………………邓文国(10

广安市统计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

工作情况的报告…………………………………………谭云18

广安市旅游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

工作情况的报告………………………………………黄永鸿(23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人大常委

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议案…………………………(28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29

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的说明………………………………………………邓林(31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32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的报告……………………………………………敬世波(33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广安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36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37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38

关于《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起草情况的说明……………………………………邓林(48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广安市第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的决定……(51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第四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52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53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

的说明(书面)……………………………………敬世波(54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广安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的决定……………………………………………………(55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书面)(56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57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

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张建华(58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决定……………(59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书面)…(60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61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张建华(63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64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书面)………(65

主管单位: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编辑出版: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辑部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200

    话:(08262333228

    真:(08262353339

邮政编码:638000

    制:广安市机关办公

服务中心印刷厂

2015

一、二

(总号:110

215日出版 

《关于提请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张建华(66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67

杨丰来同志简介………………………………………………(68

《关于补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

……………………………………………………张建华(69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张建华(70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71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的议案……(72

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73

广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79

广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84

广安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89

广安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95

广安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101

广安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10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免职名单……………(111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周明免职的报告…………………(112

关于提请周明免职的说明………………………………陈捷(113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测评及表决结果(114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出缺情况………(115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116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117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的议案………………………………………………………(118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119

关于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120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121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秘书长职务的议案…………………………………………(122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草案)……(123

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

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124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结果…………(125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出缺情况………(126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120举行,会议议程共16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袁险峰应邀到会。

会议听取并测评了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交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听取了《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补选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免职案。

余仪指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省人代会各项保障工作和市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

会议还通报了全市人大系统宪法知识竞赛结果,并对获奖单位颁发了奖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易铭珅、蔡学勤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文国、陈捷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欧太元同志应邀列席会议。市政府办,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各1名负责人,3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统计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旅游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八、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

九、审议《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

十、审议《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十一、审议《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十二、审议提请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十三、审议补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十四、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草案);

十五、审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议案;

十六、审议免职案。


 

 

 

 

 

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916,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对评议效果及评议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共同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并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和职工会,专题传达学习《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科技局工作的评议意见》(广安人办〔201480号)文件精神,逐项梳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广安市科学技术局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全面落实责任,严格工作措施、强化督查督办,我局整改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行政职能发挥尚有差距的问题

(一)在提升职能意识上下功夫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周五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和每月机关支部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实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从严治党具体要求,深入学习了实施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相关业务知识,切实提升了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了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服务企业、服务农村建设的职能。201411月,我局结合实际,将全市科技系统业务知识及领导能力纳入今年“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培训内容,并组织科技干部开展了“科技职能大讨论”活动,切实提升了科技系统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

(二)在强化决策能力上想办法

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研究制定了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建立了调研长效机制,全体班子成员坚持不打招呼、不预先通知、不层层陪同,分组带领相关科室深入到企业、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科技动态,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2014年,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人均91天,走访基层单位、企业40余个,访谈企业负责人、员工和科技服务工作者90余名、管理服务对象40余名,开展高端决策咨询、农业、知识产权等专题调研3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3个。通过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得到了切实提升。

(三)在增强协同创新上花力气

切实推进“厅市会商”工作,518,市人民政府与省科技厅成功召开第二次厅市会商工作会议,双方商议将共同推进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发展、科技人才培养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创新体系建设,厅市协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组织各区市县、广安经开区、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和市内20多家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共100多人于1016-18日,到绵阳参加2014年中国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把我市科技创新项目和产品向外推介,真诚邀请各界客商与广安加强交流、对接洽谈、共谋发展,为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搭建了对外交流合作的平台。积极开展渝广科技合作,四川左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安金侑达电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的“通用汽油机新型环保油箱的产业化”、“智能高压输电设备的研发与生产”等5项目得到重庆市科委立项支持,获得项目资金150万元。有效推进蓉广科技合作,双方将在科技资源开放与共享、联合举办科技项目推介会、以及科技人才交流与培训等方面进行合作,成都方面还将对广安开放重点实验室,帮助我市提升科技研发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一步加强市校、企校合作,广安市与重庆理工大学成功签订合作协议,四川艾玛仕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南大学,四川新动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与重庆理工大学、西华大学分别签订共建研发中心的合作协议,推动我市校地企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不断强化部门间合作,主动与市发改委、财政、经信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科技规划引导和科技项目合理布局。

二、关于项目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努力加大向上对外资金争取力度

围绕中、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指南,通过广泛调研、深入挖掘、科学论证、认真筛选、及时追踪等有效手段,狠抓项目申报、争取工作。2014年,我市科技项目争取保持了良好增长势头,全年共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27项,争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9项,争取到位项目资金2890万元,较2013年增长23.6%,科技项目争取资金连续两年保持在2000万元以上。

(二)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监管

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出台《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管理的补充通知》,建立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公正透明、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监督体制。加强项目前期筛选和准备、强化项目中期监督、规范项目验收总结程序,对部、省、市科技项目进行了定期不不定期检查,对近年来立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进行了清理,进一步加强了科技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

三、关于科技服务不够均衡的问题

(一)力求科技服务企业有突破

1.全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2014年,组织申报并成功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9家,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到24家。组织申报省级创新型企业12家,培育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3个。同时,我市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市(县、区)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省科技厅已原则同意将武胜县、华蓥市、邻水县创建四川省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县(市、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望今年创建成功。

2.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借助高端决策咨询专家团队,大力发展院士经济,切实推进科技招商,中国建材集团规划打造千亿级住宅产业、正威国际投资200亿元建设高新材料产业园、重庆金山集团投资120亿元的金山科技新城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户广安,并成功引进李长明院士团队,投资160亿元打造“长明高新技术产业园”,重点发展生物智能芯片、超级电容器、钠离子电池等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尤政院士团队建设清华大学广安新能源研究院,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我市院士经济项目化、高端产业集群化的新局面正加速形成,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型住宅等六大高端产业快速发展,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较上年增长33.3%

3.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争取增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额度,引导各区市县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培训,对全市近60家企业120人进行了集中培训。组织专家深入全市31家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包装、申报了一批较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有效拓展科技服务平台。突出市科技开发培训中心科技公益性服务职能,重点帮助企业开展项目申报、高企认定、专利筛选、产学研合作和专题培训等工作。全年服务企业达100余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及高企认定培训2期,为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160余次,共收集整理企业各类需求150余项。成功将广安科技成果转化区域联动服务平台打造成为省级示范平台,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动机制,依托省内外3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平台,围绕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开展综合、专业的重点服务,帮助组建的“广安市汽摩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了汽摩产业技术集群创新和成果转化,带动光前集团、劲德兴、嘉逸皇冠等企业实现新增产值60余亿元。促成曼彻斯特大学过程集成中心与华油天然气广安分公司就“LNG工厂节能技术Cryo-int产业化及应用”科技成果项目进行初次洽谈,有望将这一国际领先技术引进广安。积极推进北新建材与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就钒钛副产物——石膏资源开展合作,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

(二)力争科技服务农业出成绩

强化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2014年,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100个、新技术72项,全市名特优新品种应用率达95%以上。重视发挥科技富民强县专项等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争取国、省立项支持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科技项目、农业领域科技支撑项目5个。切实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共派出自然人科技特派员162人,法人科技特派员1个,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科技培训,全年共培训技术骨干300人,农民、业主620人。重点支持培育欧阳、德嘉、鲲鹏农业等龙头企业,着力加强农业园区建设,园区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吸纳1300余名劳动力常年就业,带动10余万户农民增收致富。2014年,核心区农民实现年人均纯收入10100元,高出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3.6%。大力实施“渝京川‘信服通’现代农业科技资源对接服务体系广安市示范工程”项目,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企业搭建服务平台。2014年,新建50个服务站点子平台和1个服务总平台,并对各服务站点就网站长效运营、基础推广、网络品牌宣传及优势资源获取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该平台的实施极大地提升了岳池银丰食品、邻水御临茶业等企业的销售额和知名度。

(三)务求科技服务民生显成效。

1.社会事业重点科技项目扎实推进。一是广安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完成阶段性工作,201411月底科技部会同国家相关部委,组织专家对广安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创建成功在即。二是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防洪减灾监测预警科技惠民工程已成功通过科技部专家评审,可获得近3000万元的立项支持。目前,该项目的预算申报书编制工作已完成,将于近期立项审批。

2.科普宣传工作成果丰硕。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送科技下乡、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三次大型的科普宣传活动。重点承办了“四川省2014年科技活动周·四川省青少年科普文化节”启动仪式,获得了首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普文化节竞赛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表彰为“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目前,我局正积极筹备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送科技下乡”和三月“科技之春”等重大科普活动,届时将组织科普志愿者到我市企业、农村、社区和学校传授科技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

3.科技扶贫惠民工作全面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把科技扶贫惠民工作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了“走基层”、“驻村联户、结对帮扶”、“三联五帮”、“双报到”等活动。多次深入联系村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寻找科技扶贫、重点帮困的突破口,力争真正起到科技扶智、助困脱贫的作用。2014年,我局机关党员与联系村105户贫困户结穷亲,累计送去帮扶资金3.15万元和价值1.3万元的菜苗;实施农业项目3个,投入5.5万元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广安区苏溪乡古家村打通泥结石路3.5公里;局领导和中层干部每人联系了一户结对帮扶贫困户,每人给帮扶户送去了帮扶资金300元,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

四、关于创新活力激发不够的问题

(一)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

联合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出台了《广安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争取市长基金3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奖励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鉴定和配套奖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质押贷款贴息、创新型工程建设等,极大地调动了科技型企业搭建创新平台、进行科技研发的积极性。

(二)多举措加大科技投入争取力度

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了财政专利专项资助资金,市本级由过去的每年50万元增加到了现在的每年100万元,各区市县也先后建立了专利专项资助资金。2014年,我们对全市上年度的专利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了资助。二是积极指导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工作,2014年,为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减免税费1500万元,推动企业大幅增加技术研发资金投入。三是通过支持企业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的投入。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申报省级创新型企业12家,引导企业投入研发资金2000余万元。四是狠抓科技项目带动,2014年共为企业争取科技项目资金2890万元,按照国、省、市科技项目申报13的要求,可带动企业投入6000万以上。

(三)高质量开展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励评审

2014年,组织申报并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登记8项,市级科技成果鉴定、登记36项。组织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10项,有望获得省政府科技进步奖4项。组织申报市级科技进步奖61项,评定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20项,并于今年19日,组织召开了广安第七届科技进步奖励大会,对全市31项科技进步奖进行了表彰,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重视科技工作、重视科技创新的氛围。

(四)全方位强化科技人才培养引进

2014年,新聘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西南大学洁净能源与先进材料研究院院长李长明,中国物流学会会员、重庆市物流协会副会长、成都铁路局多元集团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魏鹏等2人为高端咨询团队成员,高端专家、顾问共发展壮大为9人。组织开展“感恩小平·高端专家广安行”活动,厉以宁、李长明、尤政、石健吾、曹和平、徐殿龙等专家先后亲临广安,围绕产业支撑、城乡规划、金融运行、骨干产业等重要规划、重点项目考察调研、规划论证,提出高水平决策参考建议30余项,为推动广安紧密中省精神,在因地制宜的特色发展之路上又稳又快前进提供了大量极具价值的决策参考。专家团队致力通过推动一批重点科技项目落户广安,牵头策划系列大型活动和高起点规划西溪大峡谷、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华蓥山旅游开发区等手段,帮助广安发展高端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提升广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知名度。在北师大校长董奇的支持和促进下,北师大和广安市联建邓小平城乡发展学院事宜顺利推进,该学院的创建将帮助广安培养急需人才、引进高端专家、增加人脉人气。此外,我局还积极开展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前期工作,已推荐我市9名科技人员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农业管理等方面培训,来自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8名专家教授将派往我市广安区、邻水县、岳池县、华蓥市、武胜县参加科技创新创业行动。

(五)多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广泛宣传、组织发动、提供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等方式,推动专利申请取得突破。2014年,全市共申请专利744件,其中发明专利215,分别完成省知识产权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44.46%176.23%。培育武胜锦雄、邻水勇刚机械等5家企业为“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和优势培育企业”,支持发展艾马仕科技等22 家企业为“广安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引导广安经开区和邻水经开区成功创建为“四川省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支持华蓥市成功创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支持左军机械获得省政府专利奖。向上争取专利实施转化项目6项,争取到位资金120万元,引导全市77项专利用于实施转化,实现专利转化产值10.47亿元。联合工商等部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15次,共检查商业场所40余处,检查商品400余个,办理假冒专利案件2件,在全市营造了依法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强化的问题

(一)着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

深化机关部门效能建设,完善落实学习、考勤、车辆管理、挂牌上岗、请销假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问责等制度,严禁工作推诿制皮,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干部工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特别是去年12月以来,我局紧跟市委步伐,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了“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干部职工办事效率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增强。

(二)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充实科技干部队伍。注重发现和选用科技人才,从区市县选调优秀青年2名、选挂优秀年轻干部1名,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二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效整治“四风问题”,逐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推进局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改进。坚持经常性教育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增强了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清廉环境。同时,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开展了政绩观偏差、执行工作不力、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行政行为不规范、乱发钱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专项整治工作,清理了在编不在岗、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并根据市委统一要求,于2014年底开展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以及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了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起了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科技干部队伍。

(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向市人大专题汇报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情况,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在听取报告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相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了我市专利申请和执法工作。二是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去年,全力协助市财政局办理了“关于加强小平故里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的建议”提案。三是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我局党的群众路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总结汇报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工作评议,既是对我局过去工作的全面检阅,更是对未来科技工作的巨大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自觉执行人大决议,接受人大监督,狠抓各项批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切实强化科技职能意识,提升科技管理能力,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抓好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体系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等各项工作,努力把我市的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推动广安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广安市公安局

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公安局局长  邓文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8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市公安局工作进行了评议,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评议调研、召开评议会议,收集征求到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纪律作风四个方面30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落实措施,认真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强力推进整改。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人大评议意见整改工作,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正视问题,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抓落实,扎实抓整改。

(一)精心组织,领导力抓促整改。916,市人大评议会议后,市局于918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评议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局长邓文国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人员专门抓。929,在全市公安局长会议上全面部署人大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要把整改工作作为深化群教活动的务实行动、提升公安形象的有效手段、推进工作发展的具体举措,较真逗硬,真抓实改,改出成效。1024日上午,市局又专门召开人大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调要深化认识、领导到位抓整改,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整改,明确目标、强化监督抓整改,总结经验、形成常态抓整改,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走过场。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促整改。市局对照评议反馈的30条意见,分门别类,认真梳理,提出措施,落实责任,及时制发了《市人大评议公安工作评议征求意见整改方案》、《市人大评议公安工作评议征求意见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协同部门、完成时限。各地、各警种按照责任分工,以刑事打击、治安防控、民生警务、依法行政、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为整改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方案,把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层层分解到领导、警种和民警,市局领导包县局,县局领导包片区,部门警种包问题,民警包落实,以责驱动,直面群众,真抓实改,限期见效,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有序推进。     

(三)检查督导,考核问责促整改。市局党委把整改工作列为第四季度工作重点,纳入区市县、园区公安局和市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问责。市局班子成员深入联系县局,每周一研究、一检查,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督导、同问效。市局相关部门、警种加强对口指导,协同解决具体问题。市局党委先后3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12月8日,市局主动邀请市人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听取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方向。市局整改办2次开展专项督察,督导推动,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务实举措,真抓真改,以“让人民满意”的标准认真落实整改。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按照“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见效,需要一定整改时限的限期整改,应当长期整改的坚持不懈整改”的原则,对照评议反馈的在依法行政、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纪律作风四方面存在的30个问题,举实措、出实招、求实效、逐条整改到位。

(一)着眼提高平安指数,切实加大破案打击力度。针对评议指出的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不够、破案率偏低、办“小案”不积极等问题,自10101220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70天的“破案攻坚”行动,重拳出击,集约攻坚,提升破案打击效能。整改中,共破获刑事案件3867起,破案率由19月的31.97%上升至48.8%,与2013年相比,多破1315起,破案率增长了11.9个百分点;刑拘719人,批准逮捕509人,移送起诉915人,环比分别上升21.6%24.73%11.8%,打掉犯罪团伙97304人,抓获网上逃犯489人。整改中,突出了四个方面破案打击:

一是突出侵财型案件侦破。主动进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力量集优,打现行、破积案、挖隐案,既破大案,又抓小案。年内,共破入室盗窃案2036起,破盗窃机动车案786起,破抢劫案140起,破抢夺案59起,破诈骗案814起。

二是突出暴力犯罪打击。对杀人、抢劫、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领导包案,快速反应,多警联动,信息导侦,技术支持,快侦快破,年内,发现行命案32起,破30起,破案率93.75%9月至12月,侦破了“9.2”华蓥市张明华故意杀人案、“11.28”广安区杨长德被害案、“11.23”武胜县王中术故意伤害致死案、“11.27”枣山园区郭裕合被伤害致死案等8起命案。

三是突出毒品犯罪打击。针对反映的吸、贩毒犯罪突出问题,市局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拳痛击。2014年,全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70起,连克9起公斤级大案,打击处理264人,缴获海络因、冰毒、麻古等毒品43.47公斤,缴毒数为2013年的10倍,破获部、省督办毒品目标案件7起,捣毁制毒窝点2个。9月,破获一起跨川渝两地特大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收缴冰毒2.2公斤,扣押涉案车辆2台,收缴仿制式枪支2支;11月,破获一起跨省特大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缴获冰毒13公斤,扣押涉案车辆3台;129,在广南高速收费站西出口挡获涉毒车辆3辆,现场收缴麻古1.6公斤,通过顺线追踪,成功抓获其余犯罪嫌疑人17名;1223,成功侦破与辽宁、重庆警方联办的公安部“2014-750”王治军团伙制贩毒案,在前锋区代市镇、武胜县沿口镇分别端掉一制造冰毒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正在提炼加工的含麻黄碱类制毒溶液80公斤、麻古1985颗,扣押涉案车辆2台。

四是突出防邪打邪。整改中,组织开展了“集中收网”和“百日会战”两大专项行动,严打“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违法犯罪,捣毁窝点11处,抓捕邪教骨干118人,刑拘52人,逮捕48人,缴获大批邪教反宣品。市局成功侦破武胜县“11.25”李某向境外“法轮功”邪教网站泄露机密案。针对我市“全能神”邪教活动蔓延实际,市局部署从201411月至201510月,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取缔“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在全省创新建立情报侦查、案侦协作等七大防邪打邪工作机制,受到省厅充分肯定。

(二)着眼服务经济发展,重拳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围绕发展大局,严打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环境。整改中,破获涉税犯罪、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融资等经济犯罪案件37件,刑拘13人,取保候审3人,监视居住16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7人,涉案金额1亿多元。

一是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市局调集重兵侦办王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群众1900多人,涉案标的22亿,缺口16.7亿,通过清产核资及追赃挽损,防止了危害扩大,维护了百姓利益。

二是严打假冒伪劣犯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6个,涉案总价值3000多万元。

三是严打商业贿赂犯罪。成功破获广安万金山旧城改造和渠江右岸护坡工程项目涉嫌商业贿赂系列案件,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四是严治非法金融活动。针对融投资方面存在的风险,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205家投融资公司开展了全面调查,对存在财务管理混乱、项目资金走向不明、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等问题的19家融投资中介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风险类别,深入核查、重点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目前,已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8家融、投资中介公司立案侦办。

五是严打食品药品犯罪。围绕百姓餐桌安全、健康安全,集中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共破案9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6人,其中刑事拘留84人,逮捕36人,移送起诉67人。其中,破“毒豆芽”案7起,查获毒豆芽5000公斤;破获公安部督办的华蓥赵继亮制售假药案,收缴有毒保健品12800多盒;成功破获夏荣福等人销售假药系列案,案涉全市57个乡镇、260多家药房。

(三)着眼平安广安建设,严密防控维护良好治安。针对反映的治安形势严峻问题,我们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治安防控和治安整治,努力建设平安广安。

一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开展“点、线、面、圈”立体化防控、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以城区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场所、时段为重点,着力构建以网格化巡防体系为基础,“天网”“地网”结合、人防技防结合、警力民力结合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全市新建城市视频监控771个,增至2059个并全部接入市局“110”指挥调度中心,基本实现了城区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全覆盖。整顿健全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治保会2092个,发展专职网格员1021人,兼职网格员4896人,“红袖章”治安志愿者队伍10548028人。大力改革巡防勤务模式,增加巡逻密度,提高见警率,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提升了违法犯罪碰撞率、实时发现率、现场打击率。

二是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针对评议提出的黄、赌、毒屡禁不止等问题,开展“打黄赌、铲源头”行动。10月以来,全市异地用警,打掉赌博机窝点11家,查处涉赌案件35起、涉黄案件22起,行政拘留115人,刑事拘留7人,逮捕2人,移送起诉3人,收缴赌博机68台,收缴赌资46.9万元。省公安厅明察暗访未发现广安有影响“黄赌毒”案件。对反映的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整治不力等问题,建立了治安、交警联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制度,着力实施校园警务,派警驻校,设立“红领巾”通道,中小学生上、放学“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校园门口和交通要道有警察指挥交通、守护学生安全。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和“清剿火患”行动,“四项指数”稳中有降,全市连续26个月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是严密社会面管控。社区民警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重点,认真实施《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全面开展出租房屋和用工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对凌晨2点以后滞留公共场所人员全部进行人口信息登记。狠抓特殊群体和重点场所管理,强化肇事肇祸、寻衅滋事等重点群体管控,排查列管精神病人259名、非正常上访重点人员159名,利用旅馆业实名登记系统发现抓获2名涉嫌暴恐重点人员,抓获在逃人员153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采集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一标三实”基础信息,综合绩效名列全省第一,为加强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奠定了基础。

(四)着眼社会公平正义,大力规范民警执法行政。评议反馈公安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执法办案不公、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大力规范警务活动。针对部分基层公安机关存在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问题,要求严格依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严禁越职、越权、乱作为,民警有权抵制指派的非警务工作。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就此专门开展了专项检查督察。

二是科学调整打击犯罪指标。针对反映下达打击任务不科学的问题,市局根据省厅考核下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数、移送起诉数等任务,结合各地治安和警力实际,对2014年逮捕数、治安案件查处数等部分任务指标进行了适当调整,纠正了个别警种为保上级目标实现而层层加码、加重基层任务的做法。

三是严把案件审核关。针对反映的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市局于10月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变更强制措施必须由办案部门提出、法制部门审核、分管办案、法制的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防止注重财产处罚、以罚代刑等问题。严把案件审核关口,在复议、复核中对不如实立案、执法不严不公、量罚不当、滥用权力等案件,该纠必纠,该撤必撤,该问责的坚决问责,确保严格执法、公平公正。整改期间,市局法制支队对2起行政复议案件作出撤销决定。

四是开展执法质量评查。市局法制支队每月随机抽取各地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各10件,就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量罚是否适当等开展评查;每月抽取涉及涉案财物处理的案件10件,重点检查量处是否符合裁量标准、涉案财物处理是否规范、取保候审是否符合条件、法制员审核把关是否落实等问题。市局纪委、督察、法制部门联合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对涉案财物保管中心、保管室的设置和管理实地检查,督促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确保管理清、去向明、不挪用。整改中,共抽查案件450件,对不按程序办理、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的15起案件进行了纠正和通报。

五是强化执法安全保障。针对反映部分案件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市局强调所有执法办案活动必须在办案区完成,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即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严禁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问;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在办案区开展执法活动,一律要有录音录像记录,最大限度防止和避免了刑讯逼供问题发生。市局督察部门就此专门进行了抽查检查。

六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律师正当权利。针对评议反馈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存在的问题,市局严格按照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定要求,责成法制部门不定期从警综平台抽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全市通报,问责处理。整改中,抽查该类案件25件,未发现不通知监护人的情况。关于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查阅案件资料审批手续复杂的问题,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48小时内为律师会见当事人、查阅案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五)着眼回应群众期待,不断改进改善管理服务方式。针对评议反馈服务民生方面的意见,一是提升接处警效率。针对反馈的接处警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首先,市局制定出台了接处警规范,对接处警规范用语、文明执法、到达现场时限、警情处理、处警回访等作了规范,并特别明确对家庭暴力、邻里纠纷等群众报警求助,必须做到有警必出、警情必处。其次,110指挥调度一律实行扁平指挥,出警指令就近直接下达给巡逻民警和派出所,点对点高效精准指挥。第三,调整巡警勤务模式,巡警队员分流至派出所,由派出所统一管理指挥,负责所辖区域街面治安巡逻,保证就近出警、快速到达现场。

二是加大“小案”办理力度。针对反映的小案办理不积极、破案率低的问题,市局建立了小案件、小纠纷、小隐患、小问题、小困难“五小问题”治理机制和派出所管“小案”、刑侦大队破大案机制,明确规定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当大案办,“小案”必立,及时办理,全力侦破,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一时无法侦破的,主动向报案人说明情况。9月以来,办理“小案”2819起,化解小纠纷3600多起,整改小隐患2520处。

三是改善服务举措。对反映三个园区户口办理程序复杂的问题,经多次请示省厅同意,目前,市局对枣山园区分局户政系统进行了数据分割,经试运行,枣山园区分局已成功办理临时身份证45张,市外迁入15人,户籍补录2 人。经开区、协兴园区正在进行数据分割中。在车驾管业务上,按规定能下放的车管、车审业务已全部下放到直属三个大队和县大队,部分业务还下放到交警中队。驾考延迟积压的问题,从7月底开始,交警部门通过周末加班考试,驾考积压已得有效解决。关于考试车辆单一的问题,因考试车辆由社会考试中心提供,交警部门只负责车辆把关和考试,对此问题,交警部门已向社会考试中心提出建议和要求。此外,我们还通过流动车管下乡、送证上门、电话预约,以及出入境进园区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是强化值班值守。评议反映个别基层警务室无人值守的问题,受限于警力不足,农村警务室更多采取的是民警联系制度而非驻勤制,警务室民警公开联系电话,不定期到警务室,群众有事电话联系;城市社区、医校、园区警务室,目前已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招聘了一定数量辅警,基本达到一警一辅,但警务室需走访群众、入户调查、信息采集、调解纠纷等,民警难以保证24小时都在警务室坐班,我们将尽力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内社区、医校、园区警务室有人值班值守。9月以来,市、县公安机关加大对民警值班值守情况督察检查,查处了5名农村派出所民警“走读”,目前,基层“走读”现象基本解决。

去年12月,省公安厅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秩序状况、安全防范工作、打击犯罪力度、执法结果公正、执法行为规范,办事质量和效率、接处警速度与效率、服务态度,为警清廉、作风严谨等政风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广安市公安机关排全省第8位,比2013年提升4位。

(六)着眼过硬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针对评议指出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着重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反馈民警业务素质、技能不高的问题,从9月开始,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每周一、三、五政治、业务学习、党团组织生活,邀请专家学者讲理论、讲业务,各警种结合岗位需求,组织学业务、学法律规章,提升民警政治业务水平。同时,轮岗锻炼,市局机关选派10%以上警力,轮流到三个园区分局一线单位蹲点工作一个月,提升基层工作能力;机关基层交流任职,上挂下派,多岗锻炼,提升领导能力和水平。

二是整顿窗口服务。针对反馈个别办证办照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市局纪委、督察等部门开展专项整顿、督察,10月以来先后深入32个一线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对便民利民措施不落实、公开承诺不兑现、服务态度冷硬横等现场查纠、通报批评。目前,窗口单位基本做到了环境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流程公开、服务规范。

三是开展内务整治。9-12月,全市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内务管理专项整治,对警容风纪不佳、不按规定着装、内务脏乱差等进行整治、规范,5名派出所所长被问责、调整或停职。通过强力整治,机关、基层、窗口内务规范、整洁、有序,民警良好行为逐步养成,“精、气、神”大大提升。

四是治理特权思想。针对评议反映的特权思想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为民宗旨教育,组织“假如我是办事群众”等换位大讨论,重点整治警车使用方面存在的随意停放警车、不按规定驾驶警车、警车超速、占道等,查处违规违章特权行为8起,民警特权思想得到有效扭转。

五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完善廉政管理制度和内外监督机制,严格刚性问责,加强权力岗位、服务窗口风险提示、防控,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反面警示教育,领导定期述职述廉述责述险,新提任科级以上干部财产公示,强化民警教育、管理、监督、提醒,同时,“一案三查”违法违纪,有力营造了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的浓厚氛围。

三、问题导向,长抓常治,以“人民看得见”的行动坚持不懈整改。

对人大评议反馈意见,虽然我们竭力进行整改,但因任务繁重、队伍战线长、警力分散、警力不足、民警素质参差不齐、不良社会环境影响等因素,整改工作与人民满意标准还存在一定距离,有的整改未完全到位,有的需长期坚持整改,有的整改后可能出现反复。今后,我们将秉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监督,对照党的要求、人民期待、警察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以“人民看得见”的实际行动,将问题整改永远进行。

(一)坚持严打严防,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是严打刑事犯罪,以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暴力犯罪、黑恶犯罪、毒品犯罪等为重点,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打现行、破积案、挖团伙、追逃犯,大案小案两手抓,快侦快破,最大限度提高破案率、追赃挽损,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是严打经济犯罪,努力维护良好发展环境。三是严格整治城区、中心镇、城乡结合部、工农业园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部位突出治安问题,推进平安建设。四是严密构建“点、线、面、圈”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发案规律研判,提高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建设法治公安,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教育民警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提高执法素质,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完善执法制度,公开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实行阳光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监督,查纠执法不公,正确处理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和非警务活动的关系,严禁乱执法、滥用权、不作为、乱作为,彻底杜绝执法不严、办关系案、人情案和刑讯逼供等有损法律尊严的行为,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三)改革警务机制,提升警务运行效能。一是创新现代警务指挥体系,扁平指挥调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创新社会治理,以有利于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为标准,不断改革、改善道路交通、消防、枪爆危化物品和行业场所管理模式,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增强发展活力。三是改革完善巡逻防控、刑事技术组团借力发展、农村派出所大所带小所、所队加支部等警务运行机制,提升警务效能。四是探索完善队伍教育培训、绩效管理办法,激发队伍活力。五是创新服务群众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推出便民举措,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公正、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四)顺应民意民需,做实做强民生警务。坚持民需警应,落地实施新型城镇警务、农村警务、园区警务、医校警务、红色警务“五大民生警务”,精简机关,增加一线警力,推动警务下乡进社区,到位落实公安便民利民措施,热情服务群众,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所需。着力解决小案件、小纠纷等“五小”问题,以实际行动惠民利民。

(五)铸造廉洁铁警,建设人民满意队伍。开展“讲忠诚、铸警魂,守法纪、正警风,惠民生、塑形象”主题教育,筑牢忠诚警魂,夯实为民根本;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狠抓养成培养,规范内务管理和日常行为;坚持实干兴警,务实工作作风,大力解决“庸懒散浮拖”,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纪律作风整顿,依法治警、从严管警、刚性问责,严查民警违法违纪,塑造勤政廉洁新形象。


 

 

 

 

 

 

广安市统计局

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统计局局长   谭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市统计局的工作评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和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收悉后,市统计局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汇报争取,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第一时间向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党组会、职工会,专题传达学习市人大工作评议意见,将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评议是重视、监督是支持、整改是促进的要求上来。三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分工落实,相关科室具体办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是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对照评议意见,逐项梳理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广泛听取意见,及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五是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办和局机关年终绩效考核,局办公室定期通报各项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对症施治,狠抓落实

针对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执法力度有待增强、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分解,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改重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改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统计环境日益优化。

1.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学习《统计法》。利用会议、专题汇报、陪同调研等时机,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统计工作、宣传统计法制。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统计法》,市政府罗增斌市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四条红线”纪律,坚持依法开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多支持、帮助统计工作,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参与、统计部门具体实施的依法统计合力。

2.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力度。利用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一是125,开展了以“建设法制统计,促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统计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张贴宣传画200余张,悬挂宣传标语2幅,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二是将12月定为“统计法制宣传月”,组织各区市县局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宣传《四川依法治省纲要》和《广安依法治市纲要》。三是利用召开年报会、业务培训会以及赴基层调研等机会,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四条红线”纪律宣传,切实增强统计人员自觉履行统计职责、义务的意识。

3.加大统计方法制度的诠释力度。在现有网站、刊物的基础上,通过“广安统计微信”、报纸、电视、宣传栏、明白纸等载体,加强对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的诠释力度,将专业术语通俗化,将枯燥数据形象化,减少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误解、误读和误用,引导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

(二)严格统计执法,统计基础有效夯实。

1.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始终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工作,层层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重点解决数据不实、基础不牢、业务不精、精神不振等问题。通过全市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2014年全省统计系统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广安居第2名。

2.扎实开展统计“三查”工作。建立和实施了统计数据质量查询制度,实行统计数据“三查”工作机制,重点查纠在统计数据上报中的指令报数、代替报数以及反复修改报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开展数据核查。要求区市县局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层层对查询事项签署具体意见,市统计局经实地核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责令其在直报期内完成数据修正。二是开展数据稽查。稽查组根据核查组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不配合核查等情况,深入基层全面检查其财务、统计报表等基础资料,查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项目情况,查明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行为。三是严格统计执法。根据核查、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执法检查组按统计执法程序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并根据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3.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力推进乡镇、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将乡镇、企业作为统计规范化建设重点,明确建设内容,加强督促指导,严格验收标准,注重结果使用,全市181个乡镇、70%以上的“四上”单位完成了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统计“AB岗”和“一企一卡”制度得到全面推广。二是协调推进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支持指导力度,指导广安区统计局成功建成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三是创新实施统计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在全省统计系统首创政府统计专业人员准入考试制度,坚持做到专业人员逢进必报、逢进必考、上岗准入,并于201410月成功组织区市县专业人员进行网络考试,为考试合格的108人颁发了合格证,全市统计系统自觉学习、钻研业务知识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2015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以上做法得到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

(三)勇于探索创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把握趋势走向,强化预警监测。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主动跟踪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预警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全年共撰写预警报告5篇,其中2篇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2.加强课题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紧紧围绕重点项目投资、“三农”工作、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课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共组织撰写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课题15篇,其中1篇在市委政研室《调查与研究》全文转发,2篇被市委党校选为十八大理论学习研讨文章。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资源消耗、生态效益、科技创新、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等指标的评价分析,共组织撰写专题分析文章 49篇。

3.创新发布手段,提升信息时效。进一步完善统计产品指标体系设置,及时发布了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决策参考、要情专报、最新数据等统计产品。按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信息,成功开通“广安统计”手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的统计需求。

4.开展民意调查,延伸服务链条。积极主动跟踪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先后组织实施了对医疗卫生、消费环境、社区服务、农民工就医及进城等民意调查,充分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以及意见建议情况。

(四)规范内部管理,队伍活力全面激发。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从高校、基层选拔专业人员充实统计队伍,2014年共招录公务员1名,上挂人员1名,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已纳入市委组织部2015年计划。二是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途径发现和遴选后备干部,选拔1人参加市委组织部递进人才培养,非定向推荐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候选人,提拔任用5名科级干部。三是积极研究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的工作措施,主动为基层统计人员争取人财物保障,大力推行基层报表单位统计人员报告备案制度,积极探索基层统计人员管理办法,确保基层统计队伍稳定。四是注重教育培养。支持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通过开展高校培训或上挂下派等形式,不断进行“加油充电”。五是开展机关内部轮岗交流,合理调整内部科室人员配备,促进干部多岗锻炼。

2.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通过OA系统实施上下班考勤,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和因事因病请假按层级履行报批程序,局纪检组按月通报情况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二是科学实施绩效考核。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加强对各区市县局、园区统计部门和局内各科室的绩效考核管理,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是严格工作督办。建立《工作督办办法》,定期通报局党组会议、领导批示安排事项完成情况,每月通报日常工作完成进度,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3.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同时,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从未出现拖沓和延误。

经过前阶段的扎实整改和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评议意见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国家统计局《中国信息报》总编辑万东华201411月在广安调研时指出“广安推进依法统计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很有成效。”2014年全市统计工作在省统计局综合考评中荣获第1名,创广安统计建区以来最好水平。

三、着眼长远,推动发展

面对新常态下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勇于直面问题和困难,切实履职尽责,依法统计,深化改革,坚持创新,强化管理,适应新常态,服务新要求,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一)坚持依法治统。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的深度、广度,将统计法制教育纳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增强调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配合度。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和促进执法队伍的素质提升,全面提高统计执法办案水平和统计执法效率。三是继续扎实开展“三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虚报数据的“四上”单位、超进度报送投资额的项目和瞒报劳动工资的小微企业等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并纳入全省诚信统计管理体系。

(二)深化统计改革。一是完成2013GDP数据的调整并修正历史年度GDP数据,做好GDP上算一级改革的准备工作。全面推进能源、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四位一体统计工作。二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推进规上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三是做好贸易限下抽样调查、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改革工作。完成2014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任务,启动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三)夯实统计基础。一是加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完成2014年未通过验收的“四上”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巩固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成果,确保2015年全市181个乡镇统计工作实现统计基础规范、报送流程规范、数据质量规范、数据发布规范、资料管理规范和统计网站规范。三是加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前锋区统计局建成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指导其他区市县统计局创建示范单位。四是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对重点经济部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每个区市县打造5个规范化建设亮点部门。

(四)打造服务精品。一是做好小康监测、县域经济、城乡居民收入等统计监测工作,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测算及考核。二是做好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变动研究,加强对节能环保、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研究。三是做好新常态下广安“十二五”任务完成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做好川东北五市、成渝经济区、川渝示范区等区域经济发展比较研究。四是运用三经普数据,及时发布普查公报,扎实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以及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等课题研究,及时出版经济普查年鉴。五是紧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农村土地确权、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政风行风建设成效等社情民意调查。

(五)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建设广安统计互联网站,完成与统计微信的整合,增强统计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含乡镇在内的广安统计内网集群网站,实行同一平台分级管理。二是建立统计数据仓库加载、运用管理制度,指导各区市县按时完成省级数据仓库数据加载,积极建设广安大数据仓库。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利用三经普数据建设覆盖面广、可视化程度高、方便实用的广安经济地理信息系统。

(六)加强内部管理。一是修订完善统计工作督查办法,落实局领导联系区市县制度,检查全市重点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完善网络考试学习平台,建立统计人员分级培训制度,充实师资队伍,定期轮训市、县统计人员和基层统计人员。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庸懒散浮拖治理,科学使用OA系统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四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力量,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加强和谐团队建设。同时,办好全市统计系统第四届运动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统计局的工作评议,既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我们未来工作的极大促进。由衷恳请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力度,一如既往地关心、帮助和支持统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和整改工作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抓好统计数据质量、经济预警监测、统计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奋力实现广安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广安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升位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广安市旅游局

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旅游局局长   黄永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9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旅游局工作进行了评议,并下发了《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旅游局工作的评议意见》(广安人办〔201478号)。我局迅速贯彻落实,精心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把人大评议整改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旅游工作的重要机遇来对待,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评议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人大评议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等,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全局、分管领导抓部署、上下联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对照评议意见条分缕析,梳理整改5大类29个问题,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广安市旅游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按照一项工作一名分管领导、一个牵头科室、一抓到底的工作思路,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对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逐个问题挂号整改,逐项内容销号落实。对涉及多个科室的整改事项,采取市县互动、内外联动的方式,积极配合、凝聚合力,确保整改效果。

(三)全面安排部署。整改方案印发后,赓即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求整改工作必须克服应付交差的情绪,杜绝软拖懈怠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钉钉子精神,扎实开展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强化问责追究,提升执行效能。通过强化堵车,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使干部职工真正把心思凝聚到抓整改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确保整改任务逐一落到实处。

二、立足实际,完善举措,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法》宣传贯彻的问题。

一是广泛宣传教育。201410月以来,在广安旅游质监网开设专栏刊发《旅游法》正文及其解读,利用96927旅游投诉电话超级信使向市、区市县(园区)旅游部门、重点旅游企业负责人发送《旅游法》宣传短信100余条,利用广安旅游公众微信、广安旅游官方微博推送《旅游法》宣传信息20余条,利用国庆节、“12·4”全市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和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旅游法》DM2000份、《旅游法》宣传手册300余本,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市旅游局定点联系社区宣传专栏增加《旅游法》宣传标语10处。

二是提升法制意识。新建立党组会议、职工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了《宪法》、《旅游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201412月,在华蓥山旅游区举办《旅游法》专题培训1期,受训人员100余人次。调整充实《旅游法》培训师资专家库2人,专家库专家达到15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旅游法》宣传贯彻检查工作小组,结合2014年国庆黄金周、2015年元旦旅游市场检查,对全市旅游企业贯彻落实《旅游法》进行检查,督促增强法制意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守法经营。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从业人员培训 的问题。

一是开展旅游人力资源普查。20141112月,对全市旅游从业人员数量、性别比例、学历情况、年龄分布、英语水平、旅游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情况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全市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区市县(园区)旅游局行政管理人员档案和旅游企业一线骨干人员档案,设立了全市旅游人才信息库。

二是实施从业人员全员培训。201410月以来,组织全市近百名导游赴广安景区景点开展了踩线活动;选送两名优秀管理人员参加了省旅游局组织的总经理培训班;选拔3名导游参加了全省最美导游讲解员大赛;选派1名导游参加了全国红色景区优秀导游评比活动;争取省旅游局在广安设立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点,新培养导游21名;利用广安旅游网络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络学习和考核,注册学员近500人;督促指导区市县、园区和旅游企业自主开展旅游业务培训5期,受训人员400余人。

三是推动旅游人才需求供给。利用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共建的旅游管理专业,推进专业对接产业、专业链对接产业链。2014年下学期,推荐我局1名局领导、1名高层次人才应聘为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举办旅游公益讲座1期,授课6堂。201411月,组织全市部分旅游企业参加省旅游协会举办的旅游人才招聘会,帮助企业引进旅游人才6名,进一步充实了我市旅游人才队伍。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管理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游客满意度工作。继续将游客满意作为检验旅游工作的标尺,重点抓好现场整改、诉求畅通、舆情引导三大内容,不断保持游客满意度水平。2014年四季度,我市游客满意度在全国60个样本城市中排名第13位,较第三季度提升4位。

二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通过A评、星评等行业标准,对旅游景区、家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进行指导,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20141012月,对全市7A级景区、17家星级饭店、39家星级农家乐开展了年度复核,复核率100%

三是深化旅游标准化建设。武胜县、宝箴塞、思源酒店、金山旅行社创建成为第三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华蓥市创建全省第二批旅游强县已于2014年底进入公示阶段,即将成功创建。

四是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加强旅行社日常管理,实施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和电子行程单监管,旅行社使用覆盖率100%;推进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旅行社参保率100%。联合公安、交通、药监等部门,开展2014年国庆黄金周、2015年元旦小长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检查涉旅企业40家次。

五是狠抓旅游行业安全。树立底线思维,确保旅游安全无事故。201410月,出台《广安市旅游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广安市涉旅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明确了旅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将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将旅游安全纳入2014年度国庆黄金周、2015年元旦小长假旅游市场检查内容,逗硬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2014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平稳有序,继续保持无一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可喜成绩。

(四)关于进一步发挥参谋协调作用的问题。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201410月下旬,由局领导班子带队,组织业务科室分赴9个区市县、园区走访座谈,领衔课题调研,对接重大项目,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撰写的《广安旅游旅游业转型发展报告》被市社科联列为重点课题成果,《广安旅游行业深化改革研究》被市政府政务决策参考采用。各科室结合自身职责共撰写调研文章7篇,拟修改完善后送相关领导参阅。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成立了广安市旅游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全市旅游系统改革创新的重大原则、总体方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用改革的手段、发展的成果解决旅游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拟制《广安市国内旅游统计改革实施建议方案》,探索将旅游就业人数、旅游财税收入、旅游业增加值等作为考核的主要经济指标,引导旅游产业由重规模向重质量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发展转变。尝试运用PPP等新模式招商引资,减轻政府财政负担,降低社会主体投资风险,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实现互利共赢。以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载体,展示旅游产业发展成果,激发各级各部门支持、参与、发展旅游的积极性,目前正协调协兴园区,筹备召开2015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

三是积极争取支持。顺应经济运行新常态,研究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的新变化,组织各区市县、园区策划包装重点旅游项目,并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今年1月,共争取国省项目6个、资金592万元,其中国家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个、资金102万元,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5个、资金490万元,实现向上争取项目开门红

(五)关于进一步强化旅游宣传营销的问题。

一是统筹实施大营销。建立政府联动、政企互动的大营销工作机制,整合市、区市县(园区)、旅游企业资源,针对主要客源市场,综合运用立面、平面、纸质、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叠加式重复宣传,增强宣传实效性。201410月以来,新制作广安旅游户外公益广告6块;在央视《新闻频道》、四川电视台《联播四川》、《21明星家族》、台湾中视媒体《大陆寻奇》栏目开展广安旅游专题宣传5期近100分钟;在北京首都机场摆放《广安旅游指南》,面向高端客源免费赠阅;制作《中国城知旅》广安专刊,2015四川旅游挂历等在主要客源地发放;改版广安旅游网,游客访问量5.7万次。

二是推进广安人游广安活动。以广安人为核心,实施由广安人辐射宣传广安旅游的营销策略,通过广安旅游微信、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二维码等新兴媒体,向广安市民推送广安旅游新景点、新亮点、新看点、新玩点,拓展广安本土客源市场,让更多广安人游广安。策划新春约惠·乐游广安活动,督促广安各大旅游景区从今年1月到3月,相继推出12个新春旅游活动和门票优惠、餐饮打折、免费参观等优惠政策回馈市内外游客。邓小平故里旅游区在免费游览的同时,推出川东北特色文艺演出、馆藏文物精品展;华蓥山旅游区推出门票50/人(元旦、出街黄金周除外),5人以上40/人,10人以上30/人,免费参观地质博物馆、中外名人蜡像、游击队纪念馆、历史记忆馆,凭华蓥山大酒店房卡享受菜品9折优惠政策;神龙山巴人石头城景区门票原价90/人,本地居民20/人;天意谷景区平常门票110/人,13月执行80/人;宝箴塞举办“情系武胜,玩味疱汤”第五届庖汤旅游文化节,游客仅需50元即可获得价值58元门票一张、庖汤宴席座位号一个,凭座位号免费敞开吃庖汤,欣赏丰富多彩的节目表演。

三是大力发展团队旅游。2014929,组织广安市主要景区和旅行社参加全省首届旅游博览会,包装广安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等线路产品,与国内大型旅行社及境外旅行社进行现场对接交易;1031,与成都市旅游局、雅安市旅游局共同主办成都、广安、雅安旅游(武汉)推介会”,与37家旅行社签订组团合同,推动团队旅游实现新突破;117,联合云南昭通、贵州遵义、毕节、四川遂宁、乐山、南充、巴中等市州召开重庆经济协作区第十七次市长联席会旅游推介会,并签署协议,联手打造大旅游经济圈。

三、正视问题,找准差距,全力攻克整改难点

由于人大评议意见出台后整改时间较短,同时旅游产业涉及部门多、领域宽、战线长,加之很多问题需要长期持续推进才能有效解决并巩固成果,因此导致一些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一)产业发展难题亟待破解。对旅游资源整合、旅游要素培育、重点项目推进、优惠扶持政策兑现等长期影响旅游产业发展的问题,正在深入调研,思考科学有效的应对办法,还未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全面系统的建议和参考。

(二)管理体制机制亟待理顺。在旅游行政管理体制上,旅游产业资源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要素难以有效整合。在机构设置和力量配置上,旅游部门小马拉大车,难以协调多个涉旅部门,合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机制未能形成。

(三)人才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旅游部门干部队伍流动性差,工作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数量偏少,队伍不稳定,专业人才特别是职业经理人和优秀导游人才匮乏。旅游管理人才的引进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及教育培训需进一步强化。

(四)旅游市场秩序亟待优化。一些景区周边环境不优,长期存在揽客拉客、围追兜售、乱收费、乱摆摊设点等现象。游客出行文明素质急需提升,文明旅游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装备落后,与迅猛发展的旅游市场需求不相适应。

(五)宣传营销实效亟待增强。旅游目的地宣传和旅游形象宣传缺乏力度,营销手段单一,现代科技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广安人游广安还未真正在广安起来,小平故里行·广安欢乐游 品牌对外影响力相对有限。

(六)旅游通达条件亟待改善。我市地处盆地周边山区,全市旅游景区景点相对分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旅游集散中心未能建立,游客通达景区景点困难依然较多,不快捷、不方便依然是制约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瓶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充分认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评议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将人大评议意见作为相当长一段时间本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在行动上长期坚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整改工作审议意见,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确保落实到位,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旅游工作的强大动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工作评议,既是对全市旅游工作的监督和检阅,也是对我局工作的鞭策和鼓舞,更是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再添举措,再鼓干劲,为推动广安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

监督工作计划》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36465三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116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专项工作报告(8)

1.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2.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4.市人民政府关于“洁净水”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

5.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管控情况的报告;

6.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的报告;

7.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8.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1.研究处理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

2.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未定量)

3.“一府两院”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4项)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5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4年市本级决算及20151-6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预留)

三、执法检查2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检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五、专题询问2项)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全市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六、特定问题调查1项)

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七、工作评议7个)

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卫计委、审计局、安监局

八、专题视察(4项)

(一)视察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跟踪视察城镇生活污水厂(站)运行管理情况;

(二)视察全市涉农项目实施及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视察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四)视察华蓥山旅游文化事业及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

九、专题调研(4项)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调研;

(二)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三)全市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

(四)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

监督工作计划》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邓林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和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以及人大工作惯例,201411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广安日报》、“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监督议题;通过信函向“一府两院”、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征集监督议题;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6个区市县,向70名市人大代表、25名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工委主任)和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征集监督议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通过多种渠道向有关方面征集意见和议题,多次召开专委会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提出建议。

汇总上述渠道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36465次主任会议三次讨论,形成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讨论,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月16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敬世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29在广安召开,会期预计4天。现将筹备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筹备工作基本情况

为做好筹备工作,成立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侯晓春任组长,罗增斌、余 仪、袁险峰任副组长,黄秀川、唐雄兴、杨利民、刘光辉、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易铭珅、蔡学勤为成员。在筹备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筹备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织议案、会务、宣传、后勤、安保6个工作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承担各项筹备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处要定岗定责,每个工作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质量和时间要求,保证各项筹备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优质高效地完成。

二、关于会议议程草案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建议为:

(一)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广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广安市2015年总预算草案和2014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三、关于各项工作报告的起草情况

主任会议高度重视报告起草工作,201411月就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敬世波为组长的报告起草组,具体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牵头。12月初,常委会主要领导率起草组赴6个区市县人大,听取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对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的意见,收集对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建议。报告起草小组对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综合归纳,反复酝酿,结合各专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总结,于12月中旬完成初稿。尔后,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报告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11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了讨论,并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市人大代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再次作了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草案)。

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法院报告、检察院报告起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名单(草案)和列席人员范围

(一)主席团和秘书长

建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由市四届人大代表中的市委书记、不是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四届市政协主席,市四届人大代表中的市级老领导,各区市县委书记,市四届人大代表中的中省市属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和工人、农民、教师、军人、武警、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妇女等方面的代表共37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敬世波兼任。

(二)主席团常务主席

建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由主席团成员中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专职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共8人组成。

(三)主席台就座人员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37人;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邓小平故里管理局的厅级领导干部25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中的正厅级退休领导干部 11人。主席台就座人员共73

(四)大会副秘书长

建议大会副秘书长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府办公室各1名负责人担任。

(五)列席人员

建议本次列席人员共165人,其中法定人员20人,即: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人。决定列席人员145人,即: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委副秘书长,工作机构负责人26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派出机构、工作部门负责人40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区市县长1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驻市全国、省人大代表6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群团组织负责人10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中省驻市单位负责人17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7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18人,旁听公民18人。

建议法定列席人员列席三次全体会议,并由大会秘书处分编到各代表团参加大会各项活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旁听公民全程列席会议,并分编到各代表团,统一安排会议、食宿及相关活动;其他决定列席人员列席三次全体会议。

五、关于其他事项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拟安排一次预备会议、一次党员大会、四次主席团会议和三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于28日下午2:30在市民广场会议中心举行,预备会议之后,接着召开党员大会。四次主席团会议的时间分别是:28日下午党员大会后、10日上午11:3011日下午2:3012日上午8:30。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910日上午830在市民广场会议中心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12日上午10:00在市民广场会议中心举行。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各代表团驻地通过政府采购进行确定,分别为思源大酒店、天府饭店和金梅国际酒店。各代表团驻地及分组讨论点待分配确定之后即通知各代表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努力,现已基本就绪,可以如期举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审查《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进行了审议,决定将《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 月1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草   案)

 

 


各位代表:

我受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审议计划、预算、审计报告8项,检查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1项、专项视察6项、专题调研2项,全面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赋予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促进法治广安建设取得新进展

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常委会组织73名市人大代表检查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宣传、监管体制改革、经营者责任落实、重点环节治理和重大违法问题,通过察看、查阅、问卷、走访、座谈,深入各区市县食品企业、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具集中洗消场所、食品物流库房等37处现场,问卷调查1050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及10个职能部门履行法律责任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工作建议,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制假售假,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强化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的发生。审议《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方案,着眼完善规划和提高修编质量,提出了40余条意见建议。年内,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利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报告,提出要重视解决“立案难”、规范立案程序、统一立案标准、便利诉讼费用缴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市中级法院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的意见》,积极顺应群众诉求,依法履行立案职责,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受理各类案件35383件,同比增加4006件,增长12.4%。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严把侦查案件质量关,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审查和释法说理,加强对侦而不捕、退而不查现象的监督,维护司法、执法公平公正。

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座谈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加深对设立国家宪法日重大意义的认识,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增强依照宪法法律履职行权理念。组织全市各级人大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广安人大网”开辟“国家宪法日”专栏,在全市人大系统和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发放试卷11000余份,通过层层竞赛,使学宪法、讲宪法、知宪法成为广泛的自觉行动。常委会坚持用法先学法,每次执法检查前,组织原原本本学习法律,把法制宣传、普法教育融入到视察、调研等监督工作之中。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依法公开的力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渠道,年内先后有35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94件,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向省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6件。

积极组织参与民主立法。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对立法法、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18部法律法规草案(修正案)进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先后组织基层群众、各级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200余人次参与,深入50余个单位调研,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提炼上报立法修法建议108条。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围绕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常委会贯彻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动员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积极投入“感恩·作贡献”活动。组织视察陈列馆改陈、缅怀馆建设等市委确定的36类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支持和鼓励建设单位攻坚破难、你追我赶、创新争先,督促有关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项目,破解要素瓶颈制约,注重质量、效益、惠民,努力做到建一个工程献一份敬意、添一道风景、造一处福祉、生一块红利,把重点工程办成民生工程。积极推动市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实施,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及官盛新区、前锋工业园区进行视察,促进新区竞相跨越发展。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审议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要认真落实稳增长措施,向改革求增长、向转型调整求增长、向惠民生求增长,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确保实现增长目标。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针对部分规划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的问题,督促推动攻坚克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十二五”规划愿景全面实现。审议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情况报告,客观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跟踪监督了研究处理工作。

常委会高度关注“三农”工作,先后听取和审议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报告、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工作报告,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收、农民致富。组织72名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客运网络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要求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积极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问题。组织3个小组,对全市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区、水淹区贫困村扶贫工作进行专项视察,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督促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听取和审议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让失地农民充分享受到城镇化的红利,让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统筹谋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城乡。

常委会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监督工作重点,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等改革、精简、规范、监察措施,进一步形成良好的政务环境。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活动缺乏有效监管等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全市电力建设及供电服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推动继续加大电力建设力度、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整治供变电站周边安全隐患,推进城市“弃管小区”老旧电力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巩固提高供电质量和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加强预算决算、审计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关于“一府两院”序列部门预算报告,审查了42份部门预算,促进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常委会审查批准了2013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决定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根据市政府的提议,常委会审议作出决定,同意将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和代建管理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同意将“9.13”特大暴雨灾害抗洪救灾应急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要求明确偿债责任,防范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

为顺利实施新修预算法,常委会积极开展一系列准备工作,召开人大预算监督工作专题研讨会,邀请全国人大相关领导、专家作法律辅导,领会立法精神,把握新规范、新程序、新要求;研究制发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文件,加强预算方案编制与初审工作的沟通协商;向全体市人大代表赠送预算法读本。在市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本次市人代会上,首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帐”以及除涉密单位外所有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全部提交各位代表审查。

听取和审议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审计发现的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入未及时缴库、违规列支经费、改变项目实施内容等7个大项39个分项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对整改效果不好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大查纠力度,限期整改到位。

加强社会事业监督。听取和审议医德医风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报告,专题调研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专题调研全市城乡“低保”工作。跟踪《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上年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督促解决31个具体问题,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积极响应市委“洁净水”行动部署,以防治水体污染为重点,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织10个调查小组,深入厂(站)现场调研,向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镇村组织广泛了解情况,征集意见。组织专门力量对44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情况进行暗访、拍摄。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厂站选址、工艺选择、管网建设、工程质量、运行监管等10个方面问题聚焦询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应询,实事求是,坦诚互动,形成了共识与合力。专题询问的首次运用,丰富了监督形式,提高了监督实效。

上次市人代会上,吴卫华等23名代表提出《关于五排水水库及长滩寺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的议案》,常委会组织相关专委会认真审议,并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多次调研、督促。市政府高度重视,武胜、岳池两县共投入治理资金2600余万元,拆除、关闭流域内26户规模化养殖场,建成554个垃圾池(房)、33座标准化公厕,3454个垃圾归集点,打捞3000亩湖面水葫芦取缔19处拦河养鱼10276只网箱,五排水水库及长滩寺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常委会还对市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反映前锋、华蓥境内胡家河流域水体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进行多次专题调研,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和3个沿河重点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常委会及时研究处理市人大代表的来信反映,组织力量实地核查、追踪溯源花园水厂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要求专题研究防治措施,加快协兴园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核查认定的污染源,保障主城区饮用水安全。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调研我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为方便来访群众,专设人大信访接待场所,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与“一府两院”信访工作协调联系机制。一年来,接待群众来访140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630件,对一些重点信访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应当解决的问题转送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进行处理。

三、选举任免工作取得新成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任免工作公正性和严肃性。一年来,任命国家工作人员27人,补选2人,免职12人,接受辞职3人,圆满实现了市委人事安排格局,保证了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开展任后监督工作,按照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原则,常委会对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共130余人参加,开展调研活动27次,召开座谈会16次,走访企业、单位30余家,发布评议公告并定向函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围绕“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政、服务发展、民生政务、机关作风”5个方面,对被评议部门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评议意见及收集到的各方意见建议,交由被评议部门研究处理,评议结果及时向市委报告并依法公开。评议工作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市委领导作出重要批示,专门开会听取各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要求认真研究处理评议意见。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粮食局研究处理上年评议意见的工作报告,促进了整改落实。

四、代表工作开创新局面

常委会十分尊重和维护代表主体地位,拓宽履职渠道,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机制,强化服务保障,促使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深入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订《关于进一步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价值取向,以“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为载体,在完善全域覆盖、拓宽联系渠道、改进联系方式、丰富联系内容、保持联系常态等方面健全制度、优化机制,注重实效,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观念,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密切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做到履职从群众中来、行权到群众中去,努力听民声、集民智、遂民愿、解民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贡献。去年4月,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参观现场、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专程莅临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对我市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做法及成效给予了肯定和鼓励。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广泛开展活动。部分市人大代表小组选定专题开展联组活动,激发了代表参与热情,增强了活动实效。一年来,全市34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各项活动76次,提出意见、建议135条。常委会组织部分国、省、市人大代表对现代农业发展、旅游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城市建设、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进行专题调研或集中视察,形成调研报告18篇,视察报告16篇。为了方便代表知情知政和拓宽履职渠道,常委会办事机构进一步优化了“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其“代表直通车”升级了网页版,开通了手机版,新增“通知通报、知情知政、代表履职、代表建议和代表论坛”五大版块,市人大代表通过电脑或手机即可免费应用。一年来,通过“广安人大网”公开常委会文件100余件、工作动态2500余件,更新代表履职情况1100余次,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代表直通车”定期与市人大代表在线交流共计120余次,代表上网反映意见建议70余则,经梳理归纳12条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已交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与保障。去年,常委会工作已实现对市人大代表全方位、全过程开放,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尽力提高市人大代表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年内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达325人次,多数常委会会议和活动还邀请了国、省、县、乡人大代表及县、乡人大工作者参与。继续为每位市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民权力报》和《民主法制建设》,寄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广安人大工作》等文件资料。按预算足额划拨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强化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提出的161件建议批评意见(其中会间149件、会后1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43件,占88.82%;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1件,占6.83%;因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7件,占4.35%。在督办工作中,常委会针对“难点”、“要点”、“热点”问题,在常规监督的基础上创新开展重点督办工作,对代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上治理胡家河流域水质污染的建议》《关于加强对电瓶车管理的建议》《关于改善学前教育师资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关于保护文化遗产加大政府投入的建议》《关于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的建议》《关于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的建议》《关于把乡镇污水治理运行电价纳入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计算的建议》《关于帮助肖溪水淹区消除水患危险的建议》这9件建议案和《关于对广安市小车驾照考试中一些做法的批评》这1件批评案进行重点督办,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编成10个重点督办小组,每组1件,包案督办,并制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重点督办的通知》。各督办小组与提议代表协调互动,采取调研、实察、走访、座谈、询问、查阅、追踪等多种方式,督促办理单位抓落实、求实效。常委会先后两次召开重点督办工作推进会,协调处理督办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反映强烈问题的妥善解决。

五、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党章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全面开展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和“回头看”活动。通过开门整风,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以问题为导向,抓对照剖析、对号整改,每个党员干部都写出了鞭辟入里的剖析材料,开展了刺刀见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了触及灵魂的思想洗礼,收到了洗心治病的良好效果。常委会机关建立和修订了25项工作制度,制定了6个方面、90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建工作和机关管理、运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的基本功,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委、市委重要文件,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组织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学习讨论习总书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宪法、立法法、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民主决策、集体行权。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致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联系群众工作,报道和公开人大工作。去年,我市在四川省第23届人大好新闻评选中,获奖数量和等次均名列各市州第一。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点击量近20万人次,其中20余条信息被“中国人大网”采用。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市级部门和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协同配合的结果,是驻广部队、社会各界、驻市中省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调研成果转化不够充分,对基层人大的指导与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主要打算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依法治市,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依据新修“立法法”赋予的地方立法职责,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开展立法项目征集、咨询、调研、论证等工作,研究制订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积极做好打基础、创条件、建队伍、炼内功等相关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地方立法进程,努力在法定权限内为依法治市立好法、立良法、立管用的法。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着力推动宪法法律普及常态化、持久化,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

新修“行政诉讼法”施行后,适时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推动“法治广安”建设。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人民陪审工作健全机制、完善方式,保障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防范,有效防止和及时纠正冤假错案。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主动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二、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贯彻落实市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判断和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发展第一要务理念,助推广安快节奏、高速度、超常规发展。

听取和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组织代表视察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新常态下奋勇争先。

听取和审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做好明晰权属、确权颁证、纠纷调处等工作,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

听取和审议全市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督促民生工程加快建设,推动群众普遍关心的安置问题妥善解决。

推动预算法全面实施,促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编制完整性、科学性及预算执行刚性,督促依法全面落实预算公开,适时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管控情况报告,督促依法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和化解。听取和审议全市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监督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依法组织对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特定问题调查,有的放矢,深入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听取和审议全市“洁净水”行动实施情况报告,促进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组织专题视察,持续监督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关乎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组织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监督法定职能部门及有关各方认真履行环保责任,促使狠抓废气、烟尘、扬尘、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呵护“美丽广安”。

维护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听取和审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促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专题调研职业教育发展、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情况,视察华蓥山旅游文化事业及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形成有价值的调研、视察报告,为党政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认真落实《广安市市、县两级纪委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制度》,通过联合监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互借、结果共用等方式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促使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在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市的结合点上形成合力,促进地方国家机关和经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严守纪律、依法从政、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

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的要求,依法选举、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

贯彻执行宪法宣誓制度,依照上级人大有关规定,组织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进一步完善任后监督制度,督促当选、就任人员落实任前承诺和任期工作规划。常委会对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安监局等7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重点评议“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政、服务发展、民生政务、机关作风”方面的情况。听取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研究处理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推动“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持续广泛开展。做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挂钩联系常态化,常委会领导与代表在线交流制度化。加强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落实和完善代表接受监督的机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指导武胜县做好代表履职激励监督机制试点工作

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代表小组活动及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专题调研。分期分批组织市人大代表集中学习。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适时组织代表围绕本次市人代会的各项部署开展集中视察、调研和形式多样的监督。完善服务代表网络平台功能。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继续建立10个重点督办小组,定项全程监督若干具有普遍性或特殊性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案务实办理,推进整体办理工作由重答复率向重落实率提升。

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抓好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市委《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 “八个务必从严”要求,解决好“总开关”这一根本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作风建设系列配套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继续做好带头联系人大代表、带头联系人民群众、带头发挥代表作用的表率,坚持集体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履职能力。

进一步完善、落实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坚持依法向社会公开常委会监督工作和“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继续邀请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新一年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凝心聚力,干在实处,为推进“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广安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邓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以下简称报告)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报告草案的起草过程

主任会议高度重视报告起草工作,201411月就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敬世波为组长的报告起草组,具体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牵头。12月初,各委室对2014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2015年工作初步打算。同时,常委会主要领导率起草组赴6个区市县人大,听取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对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的意见,收集对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建议。报告起草小组对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综合归纳,反复酝酿,结合各专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总结,于12月中旬完成初稿。17,召开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有关同志专题会议,对报告进行讨论修改。尔后,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报告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11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了讨论。根据会议所提意见,我们再次进行了修改,并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市人大代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吸纳,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草案)。建议本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有关方面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

二、关于报告草案的主要内容

报告共19页、10000余字,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总结2014年的主要工作,第二部分是2015年工作主要打算。

(一)关于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做出了积极贡献。报告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归纳:

一是推动法治广安建设取得新进展。主要总结了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宪法法律宣传普及、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积极组织参与民主立法调研等方面工作。

二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取得新成效。在总结投入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各项工作后,分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即: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加强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监督、加强社会事业监督、加强生态环境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等方面工作情况,总结了一年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开展工作监督和取得的成效。

三是选举任免工作取得新成果。总结了人事选举任免及开展工作评议情况,分别从选举任免和加强任后监督总结了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四是代表工作开创新局面。从深入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与保障、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等四个方面总结了一年来代表工作。

五是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总结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等方面,对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行了总结。

(二)关于2015年工作主要打算

报告提出了常委会2015年重点要抓好的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依法治市,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积极做好打基础、创条件、建队伍、炼内功等相关立法准备。开展行政诉讼法法执法检查。审议市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情况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审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报告,全市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管控情况报告。对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行特定问题调研,专题视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情况。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职业教育发展、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管理进行专题调研。视察华蓥山旅游文化事业及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广安市市、县两级纪委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制度》,促进地方国家机关和经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政、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加强任前、任中、任后监督工作。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干部任后监督,对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安监局等7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研究处理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挂钩联系、交流常态化。加强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指导武胜县开展代表履职激励监督机制试点工作。调研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代表小组活动及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完善代表服务网络平台功能。改进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

五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系列配套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带头联系人大代表、带头联系人民群众、带头发挥代表作用“三个带头”的表率,坚持集体学习、民主生活、调查研究、信访接待等制度,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落实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坚持依法向社会公开常委会监督工作和“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把人大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广安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的决定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建议通过后提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月16日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广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广安市2015年总预算草案和2014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敬世波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对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作如下说明:

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研究,建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广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广安市2015年总预算草案和2014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的决定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

2015116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6次主任会议审议,现将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月16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主席团37(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立祥     毛加庆        文建平      尹黎明

邓治     甘用德     冉启华(女)                                                                                        刘凤成      刘光辉

刘明开     李隆席     杨利民(女)                 肖伟华       

              张建华(女)                张惠玲(女)       武立国

欧宪章     易铭     周其平          (女)                                            郑鹏程

侯晓春     袁险峰     唐雄兴          (回)                                                     

黄秀川     康永恒     敬世波        蒋英胜      蒋维

蔡学勤     樊茂阳

秘书长

敬世波(兼)

 

 

 

 

 

 

删:李永平、何玉平、汪世福、张志权、欧太元、钟兰

增:刘光辉、肖伟华、张惠玲、郑鹏程、蔡学勤、樊茂阳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由37人组成,其范围为:市四届人大代表中的市委书记、不是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四届市政协主席,市四届人大代表中的市级老领导,各区市县委书记,市四届人大代表中的中省市属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和工人、农民、教师、军人、武警、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妇女等方面的代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的基础上,部分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作为主席团成员,新增了部分代表为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人数和五次会议相同。大会秘书长仍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敬世波兼任。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决定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经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通过。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

2015116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6次主任会议审议,现将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月16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165人)

 

 

一、法定列席人员(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

(备注:按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确定)

发展改革委(熊祥俭)、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君)、市监察局(汤文辉)、市民政局(何良涛)、市财政局(王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徐元武)、市农业局(刘健)、市林业局(杨贵德)、市商务局(刘代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台办(李婧)、市安监局()、市统计局(谭云)、市旅游局(黄永鸿)、市粮食局(任峰)、市城管执法局(文强)、市扶贫移民局(王建玲)、市食品药监局(屠明春)、市质监局()、市规划局()

删:市畜牧局、市人口和计生委

增: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扶贫移民局、市规划局

二、决定列席人员145人)

1.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工作机构各一名负责人(26人)

市委副秘书长:唐鹤松、罗海波、刘贤述、邹来云、杨顺平、杨勇、张艳萍、孙勇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政研室、编办、老干部局、人才办、党校、党史研究室、群工局、文明办、外宣办、督查办、绩效办、惠民办、防邪办、综治办、保密局、机要局。

增:市委组织部

2.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派出机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40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强、赵胜强、何斌、杨春明、田运富、徐诚、陈文华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广安金财投融资集团、市投资促进委、市供销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以工代赈办、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运管处、市公路处、市海事局、市老龄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局、市就业局、市养老保险局、市社保局、市招办、市房管局、市档案局、市设计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人民医院、市驻京办、市驻蓉办、市驻渝办、市驻浙办、市电视台、广安友谊中学。

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机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国资委、市药监局

增: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安金财投融资集团、市档案局

3.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一名负责人(2人)

4.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区市县长(1人,米亮)

5.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驻市全国、省人大代表(6人)

6.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群团组织各一名负责人(10人)

市总工会、团委、科协、工商联、残联、贸促会、社科联、侨联、红十字会、法学会。

7.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中省驻市单位主要负责人(17人)

税局、邮政管理局、气象局、盐业公司、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成都农商银行、人寿公司、联通公司、华西证券、川东公司、石油公司。

删:市质监局

增:重庆银行、成都农商银行

8.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7人)

9.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市县各3人,共18人)

10.旁听公民(区市县各3人,共18人)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结合会议议程和一般惯例,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同。因市政府机构改革及工作需要,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基础上,对部分列席人员作了调整。建议本次列席人员共165人,其中法定列席人员20人,即: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人。决定列席人员145人,即: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委副秘书长,工作机构负责人26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派出机构、工作部门负责人40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区市县长1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驻市全国、省人大代表6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群团组织负责人10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中省驻市单位负责人17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7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18人,旁听公民18人。建议法定列席人员列席三次全体会议,并由大会秘书处分编到各代表团参加大会各项活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旁听公民全程列席会议,并分编到各代表团,统一安排会议、食宿及相关活动;其他决定列席人员列席三次全体会议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成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王成本人的请求,经20151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决定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予审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16

 

 

 

 

 

 

 

 

 

 

 

 

《关于提请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提请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王成本人于201514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王成本人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20151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王成的辞职请求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依法报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补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广安市委《关于提名杨丰来同志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广委干〔20151号)精神,经201511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补选杨丰来同志为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月16

 

 

 

 

 

 

 

 

 

 

 

 

 

杨丰来同志简介

 

 

杨丰来,男,汉族,19629月生(52),山东菏泽人,1995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7月参加工作,成都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1979.091983.07  成都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3.071985.02  成都天然气化工厂技术员

1985.021987.06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信贷计划处干部

1987.061989.04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信贷计划处副科长

1989.041990.09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直属支行业务科副科长

1990.091991.05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直属支行业务科科长

1991.051992.05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直属支行行长助理

1992.051994.11  西南国际租贸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

1994.111996.06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信贷处副处长

1996.061997.01  中国建行信贷管理部业务管理处副处长

1997.011997.07  中国建行信贷管理部分行管理四处副处长

1997.071999.03  中国建行信贷管理部市场开发处处长

1999.032000.02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信贷风险管理处处长

2000.022001.12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

2001.122002.04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2.042003.03  中国建行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批办公室专职贷款审批人(总行部门副总经理级)

2003.032003.08  中国建行信贷审批部专职信贷审批人(总行部门副总经理级)

2003.082005.01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助理(总行部门副总经理级)

2005.012011.07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11.072014.05  中国建行营运管理部负责人

2014.05              中国建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关于补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的议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补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接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通知,省委同意提名杨丰来同志为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补选。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补选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实行等额选举,采取无记名电子投票表决方式,以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关于提名杨丰来同志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广委干〔20151号)精神,经201511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杨丰来同志为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结果由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以上说明,请连同《关于补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郭宏健、乔胜涛、李永平、昌伯均调离广安,广安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接受张志权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广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接受袁东平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华蓥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吴六国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张志权、郭宏健、乔胜涛、李永平、昌伯均、袁东平、吴六国的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广安军分区召开军人代表大会,依法补选樊茂阳为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樊茂阳的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90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郭宏健、乔胜涛、李永平、昌伯均调离广安,广安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接受张志权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广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接受袁东平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华蓥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吴六国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张志权、郭宏健、乔胜涛、李永平、昌伯均、袁东平、吴六国的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广安军分区召开军人代表大会,依法补选樊茂阳为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认,樊茂阳的广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90名。

特此公告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20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研究,现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议后向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 月16

 

 

 

 

 

 

 

 

 

 

 

 

 

 

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现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14年的主要工作和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报告如下。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参与立法调研工作。2014年,依据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交办的任务,会同有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供应使用条例(草案)》《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等18部法律法规开展了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工作,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法规召开6次座谈会,共有各方面代表200余人次参加,全年共上报修改建议意见108条。在调研过程中,我委采取深入有关单位,组织各界代表、专家座谈,广泛征求建议意见的方式,努力为上级人大立法、修法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意见。提出的建议意见不但以市人大常委会的名义上报,还通过驻我市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以及其他渠道提交,部分建议意见得到采纳。

(二)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2014年,我委严格按照《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牵头组织执法检查,由我委与相关专委会商讨后向主任会议提出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审议通过后,再会同相关专委会具体实施。法制委负责检查计划、检查重点和检查组织上的统筹统一;相关专委会负责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检查报告的规范深入。

4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采取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认真检查,务求实效。检查组严格按照中省市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不预设检查线路,不要求政府部门陪同,分为2个小组深入6个区市县及部分乡镇街道,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实地察看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学校食堂、超市、饭店、农贸市场、餐饮具集中消毒场所、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食品物流库房等37个现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重点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综合治理、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中的重大违法问题等5个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先后召开了6个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1050份,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察看后又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和10个职能部门履行责任报告,检查组成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并对市政府和10个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9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前往市规划馆、城南城北建设区、岳池县城区和个别乡镇,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了解和检查城乡规划法宣传普及、贯彻实施方面的情况,并委托其余区(市、县)人大对本辖区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履职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就检查情况与市政府交换了意见。

此外,按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我委会同有关专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并及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日常工作。我委依照《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立足于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可行性、同一性,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多方征求意见后,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与报备单位的沟通协调,草拟了专家咨询顾问组的初步意见,为下步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共收到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94件。其中,市人民政府107件,广安区人大常委会15件,前锋区人大常委会19件,华蓥市人大常委会21件,岳池县人大常委会11件,武胜县人大常委会8件,邻水县人大常委会13件。对这些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市人大法制委按照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程序规定,首先进行分类登记,然后对其内容进行初步审查,送请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审查。此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6件。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机关和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也没有收到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四)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是为配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委于226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调研。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监察室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介绍,并与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改委、市编办进行了座谈。调研结束后,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了初审报告。

二是为配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城管执法局工作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委注重加强与市城管执法局沟通联系,一方面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调研和监督,另一方面督促市城管执法局准备报告,确保工作评议圆满完成。

三是会同市人大财经委专题听取并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了审查意见。12月,我委又对市政府处理结果的报告进行了再次审查,肯定了相关工作,提出下步工作建议,明确了跟踪监督的重点和方向。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11月就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广惠社区、彭家乡梯子村、岳池县乔家镇董家村、九龙镇城西社区,通过查看资料、听取介绍、与镇村干部、城乡低保对象座谈,听取广安区、岳池县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了解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调研结束后,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

(六)做好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组织工作。根据常委会安排,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一是召开“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座谈会。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在广安人大网开辟“国家宪法日”专栏,开展网上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等媒体举办全市人大系统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机关悬挂宣传标语,编发宣传专刊。三是举办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市人大系统和部分人大代表中举办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开展宪法宣讲。常委会、专委会领导结合“挂包帮”、“三下乡”、“法律七进”等活动,深入联系单位、联系村开展宪法宣讲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七)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有关工作。416,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一行前来我市就《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我委认真制作接待方案,精心准备座谈会,搜集整理汇总建议并按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821,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希龙陪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室主任、研究员、《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等专家学者一行到我市开展“立法与改革”课题调研。我委精心筹划,及早制发预方案和接待方案,认真准备实地考察点和座谈会,确保了调研组在我市的调研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9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对省级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我委庚即按照要求转交市人民政府对照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将市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转报省人大相关专委会。

此外,我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积极协助市人大其他专委会做好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公路建设及客运网络发展情况、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及官盛新区、前锋工业园区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情况、农村扶贫移民工作情况专题视察工作

二、积极开展工作联系

一是加强与上级人大的沟通。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汇报,积极参加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二是加强与委员之间的联系。我委每项工作,都要通过调查、视察、会议等多种方式,听取本委委员的意见,集思广益,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我委在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立法调研等工作时,都会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强与联系部门的协调。经常与联系部门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五是加强与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的联系。我委组织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都邀请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参加,形成了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六是加强与兄弟市州人大的联系,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接待省内市州人大及外省人大同志来我市考察。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文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二是结合工作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加强了对《宪法》《监督法》《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的各种学习和讲座,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经常性地进行廉政教育,我委多次组织全体成员积极参与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党性修养。四是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014年来,我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学习、研究法律法规的深入程度还不够;二是主动与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汇报,主动与对口联系部门、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联系互动还不够;三是与代表的联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问题,我委将在新的一年里,积极探索,努力进取,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

 

2015年,我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协助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协助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

(五)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批评、意见。

二、参与立法调研及地方立法准备工作

(一)认真完成上级人大立法调研任务。

(二)待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出台后,选择2部与地方改革发展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草案(修正案)开展立法调研。

(三)组织学习立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参加相关培训。

(四)考察学习外地人大地方立法相关工作。

(五)组建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法律咨询顾问专家组,建立完善专家组工作机制。

(六)草拟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

三、协调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对涉及民生、涉及动用行政力量和基层组织收取群众费用、涉及纳入绩效考核一类的文件进行重点审查。

四、做好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组织工作

五、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

(一)加强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联系,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工作。

(二)加强与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积极组织委员和代表参加我委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与市级对口联系部门及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促进工作开展。

(四)认真做好专委会成员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五)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六、强化自身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理论水平。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学习,积极主动汲取外地人大法制委先进经验,提高履职能力。

七、认真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广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现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2014年的主要工作和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报告如下。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积极参与常委会相关工作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司法审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立案是司法审判的第一道门槛。近年来,部分群众反映法院存在“立案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决定于2014年听取和审议法院立案工作。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我委牵头组织常委会委员到六区市县扎实开展调研。调研组听、查、问相结合,在现场查阅资料及听取工作介绍的同时,广泛征求当地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大调解中心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对法院立案工作的意见、建议,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市法院立案工作情况。我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依法立案、规范立案、便民立案,较好地保障了公民的诉权,但同时,因立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立案标准与客观实际不尽相符、上级考核指标不尽科学等原因,“立案难”现象在各区市县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为此,常委会出具审议意见,建议我市法院要尊重民意,依法立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问题导向,兴利除弊,着力消除导致“立案难”的各种障碍;删繁就简,畅通渠道,为人民群众获取司法救济大开方便之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立案工作水平,增进群众认同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逐一回应审议意见。全市法院今年共立案36258件,同比增长12.4%,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立案难”问题。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侦查监督因手段乏力、阻碍多和工作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饱受群众非议。为推进和加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改变侦查监督疲软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根据常委会安排,我委委员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个别调研,并集体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该项工作的书面报告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建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结合委员审议发言,出具了审议意见,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侦查监督水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侦查监督质量;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增强侦查监督工作活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巩固侦查监督工作的群众基础。

协助常委会评议市公安局工作。工作评议是人大了解和评价进而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按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我委积极牵头组织对市公安局工作进行评议调研。82025日期间,调研组分成三个小组,自行调研与委托调研相结合,采取个别走访、集体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市县两级相关单位、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该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市公安局在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政、服务发展、民生政务、机关作风等五个方面情况。调研组在汇总调研情况的基础上精心撰写市公安局工作评议调研报告和征求意见专项报告,并分别以书面汇报和口头发言的形式向评议会议客观真实地反应了调研情况。评议会议认为,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认真履行各项职能职责,做到了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依法行政整体推进,服务发展尽心竭力,民生政务亮点纷呈,机关作风逐步好转,为广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还存在刑事案件侦破率偏低,治安防控还有漏洞,执法办案还不够规范,便民举措尚未完全落到实处等问题和不足。建议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强力整治,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崇尚法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顺应民意,做实做强民生警务。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评议意见,强力开展整治工作,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整改过程和效果。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公安局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二、认真开展专题调研

专题调研律师管理工作。律师是我市主要的法律服务者,这支队伍发展如何、素质高低、执业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法律服务质量。为切实了解我市律师队伍实际情况,我委在年初将律师管理工作纳入专委会调研计划,并于11月下旬开展了调研。近年来,我市坚持司法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自律并重,从教育、监管、服务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律师管理工作,全市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执业水平整体提高,律师形象大有改善,但也还存在监管手段乏力、个别律师违规执业、律师执业环境欠佳等问题和困境。为此,我委建议市司法局加强对律师的培训教育,强化律师诚信意识,提高律师队伍执业水平;积极引导律师忠实于法律,依法公正执业,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民生的作用;严惩违规执业行为,整肃律师队伍,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转变工作方式,增添服务举措,为律师执业创造更为优良的环境。  

认真调研人民武装警察法实施情况。11月下旬,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我委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安支队贯彻实施人民武装警察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人民武装警察法颁布实施5年以来,武警广安支队严格执行法律,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指挥的领导原则,多次圆满完成了应急处突、抗洪抗震救灾、武装警卫及武装巡逻等急难险危任务,是一支法纪意识高、战斗能力强的合格队伍。建议武警广安支队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官兵把握、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队伍。  

此外,受省人大内司委委托,我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按时提交了调研报告。跟踪调研省人大内司委2013年在我市调研中指出的消防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省人大内司委,圆满完成了受委任务。

三、密切联系代表群众

协助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是尊重代表权力,回应代表和群众期待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职责。为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今年,常委会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149件建议中选取10件进行重点督办。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我委对刘晓琴代表提出的“加强电瓶车管理”的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510月以来,我委多次深入调研,积极沟通三方信息,强化办理措施,督促办理部门通过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注册登记管理、联系保险公司开设“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措施,逐一解决刘小琴代表提出的电瓶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安全事故赔偿难等问题。刘小琴代表对建议办理和答复均表示满意。此外,我委还督办了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其他10件建议,达到了提议代表满意的效果

积极参加代表活动。我委极响应倡议,深入开展“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按照每位委员联系34名代表的要求,通过走访、电话、信件等方式,听取他们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深入联系乡镇、社区、村社,走访联系群众,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他们对人大工作的建议。

认真处理信访问题。始终将处理信访问题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意、解决民困的重要渠道。今年112月,我委共收到涉法涉诉信访(来访)20余人次。根据中央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整的原则,我委对涉法涉诉信访件未再进行实质性处理,而是按照《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引导群众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访也按照规定程序转交政法机关处理,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我委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工作作风的整顿和改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问题,“慵懒散拖”等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厉行节约,改进文风会风,办公经费大大节约。深入基层,查民情、解民困,工作作风大有改进。加强联系交流,积极参加对口联系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交流信息,促进工作。加强工作研讨,组织召开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紧跟形势,专题研讨“依法治市与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成效明显。参加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会,认真准备大会交流材料,并在会上作了《对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和建议》的交流发言。

一年来,我委严格执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的期盼和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今后,我委将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

 

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

 

2015年,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广安依法治市进程。

一、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协助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

(四)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司委审议的议案,参与常委会重点督办工作。

(六)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二、做好专委会相关工作

(一)跟踪调研市公安局落实《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公安局工作的评议意见》的情况。

(二)做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涉及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

(三)依法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三、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

(一)加强与上级人大内司委的联系,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内司委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

(二)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组织委员和代表参加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审议、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三)深入思考司法体制改革问题,考察部分试点省市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学习其成功经验。

(四)加强与市级对口联系部门及区市县人大法工委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召开对口部门联系会和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

(五)加强与市人大各委室的协作沟通,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

(一)持续深入开展“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

(二)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五、加强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确保清正廉洁。

(三)进一步加强对内务司法工作的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提高工作质量。

六、认真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广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现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14年的主要工作和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报告如下。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市人大财经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广安经济社会加快实施追赶跨越,努力迈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

一、注重实效,认真开展计划、预算审查

(一)做好人代会计划、预算报告的初审工作。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前,财经委提前了解计划、预算编制情况,认真组织对计划、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计划、财政部门修改完善。会议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结合初审情况,向大会主席团分别提交了审查结果报告及决议草案,为大会审查批准计划、预算提供了依据。

(二)参与常委会加强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了2014年“一府两院”序列部门预算的报告。会前,财经委主动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确定了提交常委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对42个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初审,提出了细化预算编制,独立核算单位全部提交审查,维护部门预算刚性约束的建议。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了2014年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委提前组织专题调研,认真分析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困难和问题,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分别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参阅。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查了2013年决算,财经委提前介入,加强决算审查,向常委会提交了初审报告。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查了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财经委认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影响全年预算执行的主要因素,建议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行调整,向常委会提交了初审报告。根据市政府的提议,建议常委会同意将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及管理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同时建议明确各主体单位的偿债责任,防范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建议常委会同意将“9.13特大暴雨灾害抗洪救灾应急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同时建议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参与常委会对 “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了“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9月中旬,财经委深入部分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指出我市“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较好,但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化率等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的问题,建议攻坚克难,全力冲刺,努力确保“十二五”目标完成;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十二五”进行全面评价,谋划好“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和发展举措,并向常委会提交了初审报告。

(四)认真做好新预算法实施的准备工作。加强新预算法学习宣传,协助常委会在全市人大系统组织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建议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专题讲座,形成了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的良好氛围。专程赴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学习请教,探讨按照新预算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精神,提出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5年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出台了《关于2015年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通知》,作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操作办法,印发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遵照执行,为人代会审查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以及审议部门预算做好了准备

二、突出重点,积极参与财经工作监督

(一)参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下旬,财经委围绕固定资产投资达千亿目标,到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和园区进行了调研。指出投资持续高位增长难度大、工业投资增幅快速回落、重大项目支撑力不足、要素保障趋紧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要抢抓发展机遇,保持投资稳定增长;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科学筛选重点项目,促进城镇与产业升级;优化要素保障,搞好项目后续服务。形成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参阅。

(二)参与常委会对市统计局开展工作评议。按照常委会2014年开展工作评议的统一部署,财经委参与了对市统计局工作评议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市统计局召开见面会,与市统计局干部职工座谈,查阅相关工作资料;深入前锋区、岳池县开展集体和个别座谈,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市县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企业代表等的意见;委托广安区、华蓥市、武胜县、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对市统计局开展评议调研,全面掌握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统计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等情况,形成了关于市统计局工作评议调研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评议会议审议。跟踪市统计局研究处理常委会评议意见情况,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促进了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三)参与常委会视察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情况。5月份,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财经委认真拟制视察方案,搞好协调服务,确保视察活动顺利进行。针对部分项目资金缺口大、用地指标不足、项目建设欠进度等问题,建议要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加大社会资金筹集和承诺资金对接;用活土地管理改革试点政策,保证建设用地指标;高度重视质量、效益、惠民,努力把重点工程办成民生工程,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形成了视察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的报告,并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

(四)参与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社会投融资发展情况。认真做好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社会投融资发展情况的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全市社会投融资基本情况,为常委会开展调研提供了第一手资料。6月上旬,常委会调研组走访了市区部分融资中介服务公司,深入6区市县了解民间融资中介机构运作及民间借贷情况。从调研情况看,我市近年来民间投融资发展迅猛,规模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困难,活跃了地方经济,但也存在民间投融资中介服务发展过快,缺乏监管,导致市场无序竞争,潜在一定社会风险等问题。建议要加强正面引导,重视宣传教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职责;加强行业自律,树立社会信任;推动优化组合,促进良性发展,让民间投融资充分迸发活力,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形成了《关于推进我市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的建议》,并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

三、加强联系,共同推进人大财经工作

(一)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先后邀请多位人大代表参加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视察、全市社会投融资发展情况调研、对市统计局的工作评议调研等活动。积极参与常委会《关于把乡镇污水处理治理运行电价纳入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计算的建议》《关于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的建议》的重点督办工作,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督促对口联系部门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涉及财经工作方面的31件建议、批评、意见,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加强与省人大和市州人大财经委的联系。参加了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全省人大暨川西川北片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川东川南片区第三十次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探讨思路、借鉴做法。

(三)加强与市人大其他专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联系。参加了有关专委会承办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专题询问等工作,对4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围绕常委会审议计划、预算等法定议题,邀请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参加会议,听取意见,集思广益。积极参与了文明城市创建、联系贫困村等工作。

(四)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和区市县人大财经工委的联系。召开全市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通报工作,强化对口联系单位的人大意识。应邀参加联系单位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实现了工作联系常态化。研究进一步做好全市人大财经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强化与区市县人大财经委的互动,共同推进工作。邀请区市县人大财工委的同志参加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帮助提高基层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水平。

四、改进作风,切实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一系列文件和重要讲话,深化理解认识,统一思想行动,完成了规定动作。深刻查找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通过整改,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认真开展“走基层”活动。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安排,财经委的同志分别走访了联系代表和群众,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地为代表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强化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全省人大财经委干部培训班、新预算法学习讲座,切实提高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一年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财经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工作中仍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实效有待增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新预算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财经委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为广安加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认真开展计划、预算审查

(一)审查全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向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提出审查意见;

(二)审查201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向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提出审查意见;

(三)做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部门预算的相关工作;

(四)跟踪监督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

(五)跟踪监督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预算的执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六)组织对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为常委会审查提供依据;

(七)组织对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为常委会审查提供依据。

二、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管控情况的报告;

(二)协助常委会视察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三)协助常委会专题调研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四)协助常委会跟踪监督市统计局研究处理工作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的情况,参与常委会2015年工作评议部门的评议调研;

(五)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加强专委会相关工作

(一)听取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

(二)调研全市国税、地税征管工作情况;

(三)听取金融、保险及中省驻市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

(四)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批评、意见;

(五)做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涉及财经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

(六)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

(一)按要求做好上级人大在我市开展的涉及财经方面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以及制定、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参加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和川东川南片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赴外地人大学习考察新预算法实施的做法和经验;

(三)召开对口部门联系会和区市县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加强与对口部门和区市县人大财经工委的联系沟通,要求对口联系部门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经济部门提供月度经济分析情况;

(四)认真做好专委会成员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五、加强自身建设

(一)定期开展财经委组成人员的政治理论和财经监督知识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自觉遵守人大机关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财经委工作制度;

(三)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六、认真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广安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现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4年的主要工作和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报告如下。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依法开展工作,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抓好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重点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业现代化,201445月,我委组织人员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和建议开展了专题调研,撰写了《关于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好准备。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调查,并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承包地以户为单位,土地零星分散;农业基础条件薄弱,难以适应规模化经营;流转机制体制不健全,流转行为不规范;个别规模经营业主依赖政府的投入,实力不强部分农民存在“恋土”情结,对土地流转有顾虑等主要问题。并提出要注重保障和增加农民权益;精心培育农业企业,使其发展壮大;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抗御农业自然灾害;明确主体责任,搭建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平台;加强农机和农技队伍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对策和建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报告。同时,专委会还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文件呈报市委,供研究参考;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印送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处理。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对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该报告进行认真修改。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分管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时指出,报告客观反映了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建设情况和特点,思路清晰,发展定位、建设理念、建设目标都明确,措施具体,该项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二要突出重点,围绕四大任务,落实责任;三要打好总体战,形成共识。我委的负责同志在审议发言中认为,广安现代农业取得显著成效,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够;二是产业基地建设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土地“零星”状态解决不好;四是我市现代农业呈“丘区”性质。建议坚持规划,集约资金,健全服务体系,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二)参与常委会组织视察工作。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农村扶贫移民工作的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组织市人大农委、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视察准备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12728日,组织3个视察小组分别到6个区市县对农村扶贫移民工作进行视察。召开了全市农村扶贫移民工作情况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视察组认为,我市扶贫移民工作成效显著,做到重规划引领、重项目支撑、重产业带动、重精准帮扶、重机制推动、重监管保障,指出在扶贫认识上还有差距、投入上还有差距、长效机制建立还有差距、监管方面还有差距,建议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扶贫机制等,切实增进扶贫移民工作实效。形成了《关于全市农村扶贫移民工作情况视察的报告》,以广安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并抄送市纪委。

(三)积极参与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委的同志分别参加了常委会4个评议小组的相关工作,对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等4个单位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评议。参与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相关工作。

此外,我委配合省人大农委做好有关“三农”方面的议题调研工作,并积极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让基层情况和群众的意愿得以充分反映和表达;做好省人大农委赴我市开展《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提出立法修改建议;做好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征求《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相关工作,并将书面修改意见向省人大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客运网络发展、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及官盛新区、前锋工业园区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情况等有关工作。

二、参与督办代表建议

(一)认真督办涉农建议。督促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是保证人大代表代表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有效方式,是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热点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了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的建议”、“关于统筹各区市县协调建好华蓥山大熊猫放归基地的建议”、“关于在我市开展政策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的建议”等24件。我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对代表建议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切实的办理建议意见,并跟踪督办,有效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二)扎实督办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广安区代表团蒋淑琴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肖溪水淹区群众消除水患危险的建议》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十件重点督办件之一,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九督办小组督办。由于第九督办小组牵头人为我委负责同志,接到督办件后,我委高度重视,将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赓即召开会议,制定督办方案,明确督办责任。组织督办小组的同志、提此建议的人大代表和市水务局的负责人,到肖溪镇开展了调研,与广安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座谈交换了意见并跟踪督促办理。督办小组坚持防洪避险与古镇保护开发并重、以避险为主的原则表示赞同,提出了加强宣传、树立防洪线标识及警示牌、成立抢险队伍、搞好灾后卫生防疫和灾后重建、居民避险安置居住等办理意见。督办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对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予以肯定,并提出四点办理建议意见:一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尊重民意,制定的各种方案要惠及群众;二是统筹兼顾避险安居、古镇保护、旅游开发等方面,找到最佳结合点,做到变害为利;三是科学规划,完善思路,以新建保障房、廉租房等方式供水淹区居民避险居住,并让水淹区居民继续在肖溪古镇经商,实现安居乐业;四是早定方案,加快实施,务求实效,在年内给代表满意的答复。在建议办理对接会上,主、承办单位将该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向提建议代表进行了认真答复,提建议代表对督办和办理工作均表示非常满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学勤参加了对“关于把乡镇污水处理治理运行电价纳入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计算的建议”,我委负责同志还参与了对“关于加强电瓶车管理的建议”、“关于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的建议”的重点督办工作,代表对督办和办理工作也很满意。

三、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

我委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联系代表制度,定期不定期走访代表,加强与代表在线交流,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听取他们收集到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及相关工作的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权履职。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我委每位同志深入基层和农村,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我委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多次到岳池县粽粑乡蒋家院村和皂角树村等定点联系帮扶贫困村进行扶贫调研,实地查看了两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等情况,看望慰问了家庭困难群众,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实物,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和困难老党员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并向乡政府赠送了电脑,向两个村的留守儿童赠送了书包、文具;协调落实40万元,支持扶贫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与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交流,研究粽粑乡和两个村的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规划情况。要求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县乡村要结合实际,尽快科学制定扶贫规划,市级相关联系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帮扶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突出扶贫扶志、帮助贫困户脱贫、发展产业扶贫、强化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取得实效。

四、积极开展工作联系

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加强与兼职委员的联系。每项重点工作都通过电话、座谈、网上在线交流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发挥集体智慧,增强了工作实效。同时,还注重安排兼职委员参加培训、考察、学习等活动,增强其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市级农口部门及区市县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加强与农口部门、区市县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努力构建联动互动机制,形成扎实有效的工作局面。积极参加我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参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重大活动,听取市级农口部门工作情况介绍,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工作开展,密切了工作联系;2014年,我委被评为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先进集体。加强与各区市县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采取多种方式,总结交流我市人大农业工作,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与省人大及各地人大的联系,形成上下相互配合、各地相互交流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省人大农委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我委向省人大农委报送的《关于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省人大农委的充分认可,并在民主法制建设杂志刊载。参加了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和在内江市召开的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我市的经验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人大农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引起与会人员的共鸣。我们还加强了与兄弟市州人大的联系,学习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努力搞好自身建设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正确发挥专委会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强学习。专委会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源动力,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掌握做好人大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努力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二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认真严谨的态度贯穿到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四风”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改进作风,激发工作激情,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相关制度,不断规范专委会工作。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工作实效有待增强、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实等问题和不足,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

 

2015年,我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一、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一)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涉农项目实施及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四)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五)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

(六)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

(七)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八)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九)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农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批评、意见。

二、加强专委会相关工作

(一)做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涉及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议题开展调研。

(三)按照上级人大的要求做好有关专题调研工作。

(四)按照上级人大的要求做好立法修法调研工作,提出切实的立法修法建议。

(五)做好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三、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

(一)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继续深化“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

(二)加强与市政府农口部门和区市县人大农工委或相应工委的联系,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合作,互通情况,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与省人大农委的联系,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开展相关调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积极参加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和联系会;积极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农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学习外地经验,到省内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农项目实施及其资金使用管理等农村与农业工作做得好的市州学习考察。

四、强化自身建设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

(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实效。

(三)不断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五、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广安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现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14年的主要工作和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报告如下。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经济发展重点,紧扣民生问题热点、难点,依法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实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参与工作评议

根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市科技局列为2014年工作评议对象,并由我委牵头负责。8月下旬,评议组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了市科技局工作汇报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又以随机抽取、个别座谈等方式听取了市科技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到前锋区、华蓥市开展了评议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还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络和信函发布征求意见建议公告,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调研,掌握了市科技局在工作中存在对科技发展态势研判还不够全面、项目工作存在短板、科技服务不够均衡、创新活力激发不够等问题。提出要提高对科技职能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工作重点,充分认识科技项目和科技项目资金在支撑和激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上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大向上科技项目争取;加强队伍建设,改善作风,激发创新活力等建议。形成了详实客观的评议调研报告,并印发评议大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会议后,我们又督促市科技局及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通过这次评议,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的增强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调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我委、市卫计委相关负责同志和2名市人大代表,深入武胜县和岳池县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革建议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武胜县万民村卫生室、猛山乡卫生院、白坪乡卫生院、飞龙中心卫生院、丰源医院、武胜县人民医院和岳池县石垭中心卫生院、朝阳乡卫生院、九龙镇狮子坡村卫生室、川东医院、岳池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调研,查看新农合报帐平台建设,调阅相关资料,询问报帐农民,与住院病人进行交流,详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情况。推进了政策统一统筹和管理层级定向的填补。

调研医德医风建设。7月初,我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分别到广安城区、广安区、岳池县、邻水县等地,就我市医德医风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10家医疗机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护人员代表、病人家属代表等进行座谈,听取各区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情况介绍,深入了解我市医德医风建设情况。提出了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正面教育、推进医院规范管理等建议,并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为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提供了基础材料。

调研师德师风建设。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我委和市教体局相关人员,对全市学校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暑期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调研,先后到城区五福初中、希望小学、市机关幼儿园、友谊中学、思源小学等校区,实地了解了集中学习开展情况,并听取了市教体局关于开展暑期集中学习和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情况汇报。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凝聚共识。

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开展专项工作调研是专委会履职的重要方式。一是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10月初,我委组织市卫计委相关同志到甘孜州考察学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验,11月初,我委又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到市人民医院、华蓥市、武胜县等地,调研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县乡一体化和新农合等情况,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二是对我市部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10-11月,我委组织市教体局先后到江西省赣州市,前锋区、华蓥市等地,就部省共建教育改革试验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问题专题调研,撰写了《考察学习赣州市部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情况报告》。122,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组织我委、部分教育战线的市人大代表、六区市县人大分管教科文卫工作的常委会领导、市教体局、市改革办等同志召开专题座谈会,对市教体局和市改革办起草的《关于推进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对教育改革的目标、教育投入保障、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化解城镇学校大班额、师德师风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将建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广安人办〔2014112号)名义主送市政府办公室。1225,为考察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率区市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教体局相关同志赴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阆中市、巴中市、达州市等地,就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状及今后的目标、普高和职高相互协同相关情况、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及高中阶段学校负债化解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

三、参与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选取10件进行重点督办,其中涉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件。即王小蓉等9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学前教育师资问题的建议》、市人大代表郭勇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邱秋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文化遗产,加大政府投入的建议》和市人大代表李四海提出的《关于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参与督办工作,委里四名同志分别负责或参与这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根据主任会议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了督办工作方案,明确了督办时限、内容、分工、责任,为督办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打好了基础。同时,我委各督办组成员会同4个承办单位并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或者领衔代表到市级相关部门、部分区市县实地调研,进一步掌握相关情况。扎实开展对接,召开建议对接会,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办理工作建议,同时也听取提建议代表的具体建议和要求。通过对接会,增进办理单位与建议代表之间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注重督办实效,加强跟踪督办,强化与主、承办单位以及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络,通过调研、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了解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从督办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形成实效。在平时督办中,采取本专委会与市人大代表参与相结合、上门听取办理情况与到现场察看相结合、集中督办与指导督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收到了较好效果。如邱秋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文化遗产,加大政府投入的建议》,通过督办,文物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各区市县今年县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由8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市政府也同意将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增加纳入2015年预算;文物保护工作基础工作不断完善。这4件重点督办的建议代表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我委全年配合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对市人民政府和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颁布的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备案审查意见

五、参与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4月,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我委作为具体联系单位全程参与,并负责执法检查方案的制定、执法检查组的组建、联系协调、报告起草。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重点对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综合治理情况、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中的重大违法问题等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市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监管整治成效明显。同时指出对该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监管力度还不够强、检验检测手段仍较落后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解决突出问题,群防群治。514,我委主任委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委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4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前锋区、广安光前集团、广安超臣实业公司等地,采取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抓好《专利法》的宣传、抓好专利的创造保护和培训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六、参与专题视察相关工作

5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我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视察组分2组,分别赴全市六区市县及市区对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实地查看了市区市民广场、市体育馆,广安区图书馆、游泳馆,岳池县吴雪剧场、体育馆,武胜县图书馆,邻水县体育场、邻州广场等文体场馆,以及多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文体广场。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出了一些地方存在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重视不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利用程度不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不够等问题,建议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调城乡联动的文化体育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制定,加快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实施步伐;强化财政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强化管理维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惠民作用。并形成了《关于视察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七、加强与各方面的工作联系

一是加强了与上级人大的沟通。今年,我委进一步加强了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工作汇报,积极参加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同时,加强了与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的联系。我委组织的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都邀请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同志参加,形成了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加强与委员之间的联系。组织我委委员开展经常性的专题座谈会,听取本委委员的意见,集思广益,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还加强了与兄弟市州人大的联系,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二是加强了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在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工作时,我委主动邀请相关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了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定期或者不定期到所联系点,了解群众疾苦,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群众反映较好。四是加强了与联系部门的协调。经常与联系部门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工作联系的加强,有效地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八、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我委始终把专委会的自身建设当作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我委同志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我委全体干部认真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观看人民的好干部《焦裕禄》电影,对照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检查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每人都撰写了学习心得和对照检查材料,并在支部大会上对照检查,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我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督导组,担任第九督导组副组长,对市委办、市委组织部等13个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委里还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庸懒散浮拖活动,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二是认真学习与本委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别是紧紧围绕列入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我委工作的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较好的开展了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好务。三是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有计划地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

一年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我委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调研水平、调研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改进和解决。

 

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

 

2015年,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扎实开展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全市教科文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一)参与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二)参与常委会对市卫计委开展工作评议;

(三)参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科技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参与常委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加强专委会相关工作

(一)调研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情况报告有关工作;

(二)调研全市体育发展情况;

(三)调研全市文化场馆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四)调研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五)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批评、意见

三、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

(一)加强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联系,参加2015年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联系会议;

(二)召开全市人大教科文卫系统座谈会,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加强与区市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的联系,及时了解工作动态;

(三)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的联系,积极组织委员和代表参加教科文卫方面的视察、检查和调研等活动;

(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的交流和联系,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努力改进自身工作;

(五)办理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好务。

五、认真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广安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现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14年的主要工作和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报告如下。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

(一)紧扣中心开展调研。市委四届六次全会作出了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重大部署,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作为“三大发展战略”之一,是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发展的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5月上旬,结合中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我委组织调研了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情况,重点调研了百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城镇化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房建设及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提出了加快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进程、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促进产业支撑与产城融合、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等系列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打下了基础。

(二)围绕民生进行视察。农村公路建设与客运网络发展一直是事关群众利益、备受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话题。今年4月,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72名市人大代表分两组赴6个区市县,视察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客运网络的发展成果,重点了解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客运网络发展情况,并提出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公路管理、建立分级制度等意见建议,促进了这项工作深入开展。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和水源保护工作,多年来持续开展监督,今年6月,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78名市人大代表分3个组7个小分队实地视察了全市16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20个污水处理厂(站)、17个江河湖库水污染防治现场和10个养殖、屠宰场污水治理工程,全面了解了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在全面推进中攻坚破难、在加快治理中科学治理、在水源保护中治理环境、在建设管理中追求实效等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呵护生命之水。

(三)积极参与执法检查。今年9月,参加了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广泛征集民意,运用多种方式,转变作风察实情。执法检查中发现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规划编制存在短板、规划执行仍有差距、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加快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等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得到了市人民政府的重视和采纳。积极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

(四)组织筹备专题询问。水是生命之源,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代表关切的热点和焦点。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监督工作计划。为确保首次专题询问质量,作为负责组织筹备工作的专委会,我委学习借鉴省人大及其他市州人大经验,博采众长、归纳提升,形成专题询问办法、制发专题询问方案、组织拟提问人员调研、安排拍摄制作暗访资料片等。这一系列务实有效的前期工作,为常委会专题询问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提供了保障。1021,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对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在近三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厂站的规划选址、工艺选择、资金投入、管网建设、质量监管等10个方面问题提出了询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在一问一答的互动中,沟通了情况,明晰了原因,探讨了对策,形成了共识,必将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参与督查督办,落实议案建议

(一)跟踪督办代表议案。20121月,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列为议案后,今年年初,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继续以“水”为题,将“五排水水库及长滩寺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作为今年议案。我委高度重视议案督办工作,分别于今年6月、7月、8月、10月,综合运用视察、调查研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持续进行督办,并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一道实地调研,引起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市长亲率环保、水务、农业、畜牧等部门现场办公,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力争通过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环保设施建设等措施和手段,用23年的时间使该流域由劣五类变成三类水质。市人大多年来对治水工作的持续监督,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水污染严峻形势和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市委第86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洁净水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洁净水”行动,标志着更大范围的治水行动在全市全面铺开。

(二)扎实督办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45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上治理胡家河流域水质污染的建议》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十件重点督办件之一,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一督办小组督办。由于第一督办小组成员多数为我委组成人员,接到督办件后,我委高度重视,将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赓即召开会议,制定督办方案,明确督办时限、内容、分工、责任。督办过程中,突出督办实效,加强跟踪督办,强化与主、承办单位以及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络,多形式了解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站在督办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承办单位积极向主办单位汇报办理工作情况,以利于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在9月的建议办理对接会上,主、承办单位将该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向提建议代表进行了认真答复,提建议代表对督办和办理工作均表示非常满意。

三、重视环境治理,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我委十分重视环保世纪活动,多年来坚持务实深入开展。今年6月,我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组织广安日报社、广安电视台、四川日报驻广安记者站、新华网广安分频道等新闻媒体记者,开展了以“治理重点流域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为主题的 2014年广安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活动。采访组深入到协兴生态园区全民水库、岳池县响水滩水库、武胜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部分乡镇供水站、污水处理站,重点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供水安全保障和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等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活动中,宣传了一批环保先进典型,对少数地方和单位影响环境的人和事进行了曝光。我委坚持采访宣传与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针对集中采访宣传活动发现的乡镇集中式供水问题突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备用水源落实较差、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等意见建议,推进了环境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四、健全互动机制,强化对外联系

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动力,推动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一是加强与兼职委员的联系。每项重点工作都通过信函、电话、座谈等多种方式,传递信息、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发挥集体智慧,增强了工作实效。同时,还注重安排兼职委员参加培训、考察、学习等活动,增强了其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与联系部门的协调。经常性与联系部门沟通情况、研究工作、提出建议,积极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了指导和支持。三是加强与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的联系。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考察学习等活动以及召开常委会、专委会会议时,注重邀请区市县人大对口工委的同志参加,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与外地人大联系,主动与省外人大专委会的联系,学习先进经验。201412月,参加了在攀枝花市召开的省人大城环资委工作座谈会,并向会议提交了题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做好新时期城环资委工作》的经验交流材料。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一方面,加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廉政制度的学习。组织专委会组成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法,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了监督法、预算法、城乡规划法以及与人大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组成人员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扎实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认真严谨的态度贯穿到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四风”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我委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都得到了一次深刻洗礼。

一年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我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监督领域不够广泛,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监督实效有待增强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

 

2015年,我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提高工作实效,为推动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一)参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参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洁净水”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参与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

(四)参与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全市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五)参与常委会对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六)参与常委会结合特定问题调查视察渠江流域广安段水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七)参与常委会跟踪视察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情况。

八)参与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

(九)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城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批评、意见。

(十)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二、加强专委会相关工作

(一)开展2015年环保世纪行活动。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议题开展调研。

(三)做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涉及城环资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

(四)做好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三、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

(一)配合上级人大在我市开展的涉及城环资方面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

(二)参加全省人大城环资工作会议,赴外地人大学习考察城环资工作经验。

(三)召开对口部门联系会和区市县人大城环资工作座谈会,强化工作联系,完善沟通机制,促进工作开展。

四、强化自身建设

(一)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

(二)做好专委会成员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继续深化“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

(三)自觉遵守人大机关管理制度。

五、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广安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

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现将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2014年的主要工作和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报告如下。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本委工作职责和有关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旅游方面的工作内容,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一)参与常委会做好工作评议相关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评议总体部署,对市旅游局工作评议开展调研等相关工作由我委负责承办。根据安排,我委制定了详细的评议工作方案,8月下旬至9月上旬,评议组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市旅游局自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政、服务发展、民生政务、机关作风五个方面的情况开展了评议调研。先后在市旅游局召开了见面会,宣布开展评议的工作纪律,明确评议重点,与干部职工进行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分组赴武胜县、邻水县和协兴旅游园区进行调研,委托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人大常委会在辖区开展评议调研。通过媒体、网络广泛征求公众和社会各界、省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信访维稳、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建议,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形成了《关于市旅游局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市旅游局自2012年以来,在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规范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加强景区建设指导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对旅游法宣传力度不够、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滞后、行业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破解旅游发展难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评议大会上,调研组作了评议发言,会后,按照评议大会要求,起草了《关于市旅游局工作的评议意见(草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市旅游局,要求市旅游局严格按照评议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专委会工作职责。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农村公路建设及客运网络发展情况,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园区、协兴旅游园区、官盛新区、前锋工业园区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情况等专题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情况,非金融机构监管工作情况,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全年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7件。

(三)参与督办代表建议。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属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10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交我委督办。我委通过电话催办、实地检查、了解提议代表满意度等方式,掌握建议办理进度和难度,协同处理好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目前10件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100%。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将第65号建议(王小蓉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学前教育师资问题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件,由我委主要负责人任督办小组组长。督办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方案,会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带领小组成员多次与提议代表沟通联系,邀请领衔代表一道深入邻水县和广安城区部分幼儿园、相关单位调查研究,召开建议办理初步答复意见会、办理结果报告会等。经过几个月的跟踪督办,65号建议办理取得了满意的成效。

(四)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我委对市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11件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合法性、同一性、适当性逐件进行了审查,未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根据我委2014年工作安排,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我委全体同志到华蓥市、岳池县、广安经开区和枣山物流园区,采取实地查看、座谈、听取汇报、走访物流企业等形式对全市物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认为,近年来,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优势明显,规模日益壮大,园区建设稳步推进,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全市物流业得到较快发展。但是,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不够,对现代物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力缺乏共识,对现代物流业的认识较为肤浅,未将物流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现代物流业在我市的发展缺乏信心。二是体制不明,职责不清。目前,我市发改、交通、商务、城管、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分别承担了一部分物流管理职能,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政出多门,各行其事,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致使物流业发展难以形成合力,物流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影响了物流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阻碍了物流产业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发展。三是规划滞后。市级、区市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有的正在编报,有的在编制控制性详规,有的还未列入计划。现有的物流园区档次不高,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四是环境欠优。在信贷、税收、土地、水电气等方面缺乏政策支持。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一是要加强领导。尽快成立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应尽快成立物流办,加强与省政府物流办工作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支持。二是搞好规划。加快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物流业发展规划,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确保物流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确保物流业发展规划不走样。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制定扶持政策,激励和引导物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为物流企业、生产制造企业拓展业务、开展业务合作搭建信息平台。规范管理,积极支持和指导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无序竞争。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物流企业,加快园区建设,整合物流资源。五是创新激励政策,培育引进专业人才。调研结束后,我委形成了《关于调研全市物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通过后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提出的5点建议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庚即成立了市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加强了对物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推动了全市物流园区建设和省级现代物流示范试点实施。

三、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

日常工作中,我委加强与省人大民宗委、外侨委,市级对口联系部门,区市县人大的工作联系,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学习交流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今年6月,张建华副主任带领全委同志参加了省人大外侨委在简阳召开的工作培训会,我委作了题为《强化人大监督工作,推动外侨事业发展》的交流发言。今年11月,参加了四川省人大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暨2014年民族宗教法制建设座谈会,我委作了题为《依法履职,强化监督,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书面经验交流。二是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工作监督和联系。12月中旬,我委召开了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各单位今年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要点汇报,征集人大监督议题,征求对人大民宗外侨委工作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适时参加联系部门的重要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掌握了各单位的工作情况,为有力开展监督打下了基础。三是加强与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联系,工作中互通情况,协助配合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

四、狠抓自身建设

我委始终把自身建设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全委同志精诚团结,友好共事,坚持集体决策,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自身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相关知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剖析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群教活动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立足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民,服务于民,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发挥重要作用。四是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了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其他工作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华多次带领市人大民宗外侨委及市级相关部门同志一道,深入广安区彭家乡观音村,大有乡新巷村、火花村,浓洄街道翠屏路社区开展帮扶工作,给社区、贫困村和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了解其生产生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具体办法,改变了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参与市创建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工作。

一年来,我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还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实效有待加强等不足,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的主要打算

 

2015年,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拓宽思路、创新工作,依法履职,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

一、参与常委会有关监督工作

(一)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开展工作评议的相关工作;

(二)参与常委会审议市旅游局办理工作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华蓥山旅游文化事业和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的相关工作;

(四)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和调研;

(五)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

(一)调研全市外资企业经营发展情况;

(二)调研全市会展业发展情况;

(三)考察学习外地城市民族工作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经验。

三、参与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一)做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议案的审议工作,为大会主席团提供客观、科学的参考意见;

(二)督促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重点建议督办工作。

四、搞好工作联系

(一)加强与省人大民宗委、省人大外侨委工作联系和汇报,搞好两委每年一次的工作经验交流会前的调研,撰写质量较高的经验交流材料;

(二)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征求对人大民宗外侨委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专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继续深入开展“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做好与代表的在线交流工作;

(四)协助常委会领导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完成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帮扶任务。

五、与市民宗局联合举办一期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中、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推进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市人大民宗外侨委拟与市民宗局联合举办一期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会,以提高依法监督和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

六、强化自身建设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

(二)加强专委会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集中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三)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认真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免职名单

 

2015120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增斌的提名,

决定免去:

周明的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周明免职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请:

免去

周明的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罗增斌

20141226

 

 

 

 

 

 

 

 

 

 

 

 

关于提请周明免职的说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周明的职务。受罗增斌市长委托,现就提请周明免职的情况作简要说明,请予审议。

  明,男,汉族,19682月生(46岁),重庆人,党校中共党员,19877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文化。现任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广安金财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提请免去其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提请免职理由:工作调动。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测评及表决结果

 

一、测评工作报告结果

序号

测评有关事项名称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未按键

测评结果

1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5

10

1

0

满意

2

市公安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3

10

3

0

满意

3

市统计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1

11

4

0

满意

4

市旅游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2

11

3

0

满意

注: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8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实到36人。

 

二、表决有关事项结果

序号

表决有关事项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未按键

表决结果

1

关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表决稿)

36

0

0

0

通过

2

关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的决定(表决稿)

36

0

0

0

通过

3

关于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决定(表决稿)

35

0

0

1

通过

4

表决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决定(表决稿)

36

0

0

0

通过

5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35

0

1

0

通过

6

关于接受王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表决稿)

36

0

0

0

通过

7

补选杨丰来为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5

0

1

0

通过

8

免去周明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36

0

0

0

通过

注: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8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实到36人。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出缺情况

 

 

出席人员(36人)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易铭

蔡学勤      甘惠英      龙汉洲      冯昌安       

刘卫东      刘有德      刘光文      刘明川      李世建

李学渊              杨仕太      杨全能      杨润生

                张永辉      张洋华      张锦林

陈绪凯      段方智      侯国永      姚余云      秦小平

夏克梦      唐伦轩      梅可明      蒋成文      谢光忠

廖劲松

 

 

缺席人员(2人)

 

刘习飞(病假)      李元祥(事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

第二十四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27举行,会议议程共1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袁险峰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并依法报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会议决定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易铭珅、蔡学勤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全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唐明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1名负责人,市人大机关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提请接受孔凡示、刘习飞辞职的议案。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孔凡示辞去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孔凡示本人的请求,经20152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决定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2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201527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根据孔凡示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并依法提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关于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孔凡示本人于201525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同时,市委已经提名孔凡示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并已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按法定程序办理。

根据孔凡示本人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规定,20152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孔凡示的辞职请求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并依法提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1527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习飞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刘习飞辞去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议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刘习飞本人的请求,经20152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决定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2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201527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根据刘习飞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刘习飞本人于201525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同时,市委已经提名刘习飞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并已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按法定程序办理。

根据刘习飞本人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的规定,201526,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刘习飞的辞职请求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表决结果

 

 

序号

表决有关事项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未按键

表决结果

1

关于接受孔凡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表决稿)

34

1

0

0

通过

2

关于接受刘习飞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表决稿)

34

1

0

0

通过

注: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8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实到35人。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出缺情况

 

 

出席人员(35人)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易铭珅

蔡学勤      甘惠英       龙汉洲      冯昌安          

刘卫东      刘有德       刘明川      李元祥       李世建 

李学渊               杨仕太      杨全能        杨润生 

         张永辉      张洋华      张锦林       陈绪凯

段方智       侯国永      姚余云      秦小平       夏克梦    

唐伦轩       梅可明      蒋成文      谢光忠       廖劲松

 

 

缺席人员(3人)

 

 

刘习飞(病假)     刘光文(事假)      秋(事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office2 点击数:15495 更新时间:2015/2/15 15:22:33【关闭窗口【字体: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版权所有: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联系方式:0826-2333101 电子邮箱:gasrdb18@163.com 蜀ICP备11011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