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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

坚持党的领导  敬畏宪法法律

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213

 

同志们: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大家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我们肩负着470万人民和405名代表的重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正确履职,做好任期工作,经常委会党组暨第1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同意,举办这次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会,旨在提高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敬畏宪法法律,忠诚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我国其他的国家政治制度都是在人大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一)人大制度的发展历程

实行人大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1840年以后,中国逐渐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各阶级、各阶层围绕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提出了种种主张,展开了激烈斗争。辛亥革命推翻了君主专制制度,但最终归于失败。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模式走不通。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过浴血奋战,于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规模的普选,在此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人大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此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国家机构、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方面的一批重要法律,人大具体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完善。但随后,受“文化大革命”等“左”倾错误影响,人大制度一度遭到严重破坏。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人大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11年,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人大制度得到坚持和不断完善。

(二)人大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主要是通过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制度来实现的。人大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5个方面:

一是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权力,决定问题,以真正集中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

三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行政机关负责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四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合理分权,发挥两个积极性。

五是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享有比一般地方国家机关更大的自主权。

不能把人大制度理解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制度,也不能把人大制度同国家机构的具体组织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制度等同起来,更要注意将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区别开来。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有本质的区别。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都不按党派分配席位,都是为人民依法履行职责。而西方议会的议席往往是各个政党、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社会势力政治分赃的结果,议员们为了各自党派明争暗斗。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关系有本质区别。我国国家机关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这与西方国家议会、政府、法院三权鼎立有着本质区别。人大与一府两院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要尽职尽责,但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

第三,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有本质区别。西方国家议会的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往往集中在少数党派,分布范围狭小,是“职业议员”,是拥有自身特殊利益的共同体。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在会议期间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

因此,人大制度是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便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适合中国国情,保证了国家机关有效地运转,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我们必须坚定地坚持这一制度。

(三)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我们必须在工作中予以切实贯彻。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因此,人民民主只能通过党的领导、党的示范,才能很好地运行。脱离、削弱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就会误入歧途。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的利益,绝无私利。发扬人民民主是党的宗旨所决定的,人民通过民主管理公共事务、推进社会自治与发展、推进人民民主,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依法治国要建立在人民民主基础上,社会主义的法律通过人民民主程序来制定,通过人民民主监督来实行,民主和法治向来不可分割。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这是依法治国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四)人大机构的职能职责

人大制度的具体落实是通过人大机构来实现的。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和工作实际,地方人大机构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等。

人民代表大会。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及地方权力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主要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主要概括为四个方面:国家立法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选举、决定或罢免最高国家机关人员;监督宪法实施和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也相应行使一系列职权。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期间,一般要召开若干次全体会议;各代表团召开代表团会议,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闭会期间的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同本级人大相同,都是五年,一般每两月举行一次会议。地方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人员统称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否则必须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地方组织法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有明确规定,届内不变动。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为41名,现有41名。法律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主要行使14项职权,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省级、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较大的市,还享有地方立法权。

主任会议。是处理地方人大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的机构,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秘书长组成,主要任务是:决定常委会会议的日期和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机构的工作;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主任会议不是实体权力机构,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工作方式是集体负责制。

人大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依法设立,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相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目前,我市人大设立了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环境建设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

常委会办事机构。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设置一定的办事机构。我市现设常委会办公室、人代工委和研究室3个办事机构。办公室、研究室是综合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服务工作,包括提供会议材料、安排会务等工作,为日常工作服务和提供保障;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等。人代工委主要任务是:联络服务代表,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搞好选举任免服务,对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解核实等。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机关中处于重要位置,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是一个宽阔而鲜活的政治舞台,可以大有作为,干出一番令党和人民满意的事业。

二、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若干重要关系

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开展好工作,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一些重要关系,把握方向,准确定位,切实做到既不缺位又不错位,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一)党的领导与依法行权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如果党放弃了这种领导,就谈不上执政地位。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来实现。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这就为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人大的关系提供了基本指针。人大依法行权要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开展工作,遵循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言必讲法,行不离法,作法制教育的宣传者、法律实施的推动者、守法用法的践行者。同时,人大依法行权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人大依法行权,就是要与党委同心同向、同步同力,做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的意图经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

 (二)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的关系。服务大局,首先要正确认识大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大的大局。其次要牢牢把握大局,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大局,坚持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讲大局、顾大局、服务大局是人大依法履职的应尽义务、职责所在。只有将人大工作置身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大局之中,精心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尽责,才能有为有位。坚持三次创业、推进富民强市是市委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广安当前的根本大局,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推动三次创业、加快实现富民强市。人大依法履职不是直接参与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而是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此服务大局、推动发展。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把推动工作作为监督的目的,通过监督的方式实现对大局的服务。支持也不是无原则的支持,是站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的支持,不能将监督工作虚化、流于形式。

(三)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的关系。党管干部是我们党的重要组织原则,党根据广大人民的意愿制定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选择推荐干部。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是根据广大人民的意愿和党的干部政策来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选好人、用好人。要相信组织,党组织推荐任命干部,是经过一系列民主程序提出来的,是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意见,多层面沟通酝酿、搞好民主协商,开展推荐、考察、公示、集体研究等一系列工作后提出来的。要体现党性,组成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必须正确领会组织人事意图,正确处理贯彻党委意图与表达个人意志的关系,对组织提名的人选,不仅要选上,更要选得好看。高票通过任命,对被任命人员是充分的信任和信赖,是巨大的鞭策和力量,是莫大的激励和鼓舞,有利于促其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也有利于增强其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要出以公心,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任用到领导岗位。强调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不是压制民主,而是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讲究程序,对人事议案认真审议,充分酝酿。审议中可充分发表意见,如发现推荐人选有足以影响任用的事实依据,可由常委会党组根据审议意见向市委汇报,建议该人选暂不进入任命表决程序,从而使人事任免真正严格依法进行。

(四)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我们4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构成了人大常委会这个集体,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发挥和形象树立需要依靠每位同志。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平均代表着近12万群众、10名人大代表,工作不能仅仅当作个人行为,而应有宽阔的眼界、整体的观念、团队的精神。要树立集体意识,想问题抓工作都要站在常委会整体工作的角度,不能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要维护人大权威,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被监督对象心悦诚服,以个人的工作能力体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水平。要树好人大形象,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应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道德诚信的表率,做亲民为民的表率,维护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五)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自由与纪律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人在社会生活,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就象风筝与线的关系一样,自由受纪律制约,纪律又是获得自由的可靠保证。在人大工作中,我们要努力营造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除应有自由外,法律赋予了我们一种特别自由,那就是在履职时,可以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不受追究。在强调保障自由的同时,也应讲求纪律。要讲政治纪律,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决定,维护党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要讲组织纪律,对组织安排的工作要乐于接受,对组织分配的任务要认真及时、高质量地完成。要讲工作纪律,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任何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缺席,将直接影响到会议的效果,特别是在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的决定上,缺席就直接影响表决结果。举办重要活动,如果是无故缺席,必将对人大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常委会会议或重大活动,除非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经批准外,一律不得缺席。

(六)传承与创新的关系。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但没有传承也就没有创新。传承不是照搬照抄,而是加以合理取舍;创新不是离开既有工作经验另搞一套,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传承与创新是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优良传统,历届人大常委会也为广安今天的人大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我们要予以继承和发扬。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客观上要求人大工作不断创新,以保持人大制度的生机与活力。我们要与时俱进,紧扣时代脉搏,把握人大工作新特点,探寻人大工作新规律,做到思想上不僵化保守、行动上不固步自封、方法上不墨守陈规,在具体工作中不满足于照本宣科、不拘泥于按部就班、不停滞于已有成绩,与广安经济社会发展共进步,不断研究新情况、顺应新呼唤、迎接新挑战、满足群众新期待。

三、关于履职要求

当前,我市正处于“坚持三次创业、推进富民强市”的关键时期。新形势赋予了人大工作新任务,新任务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提出了新要求。具体地讲,要做到以下十条。

(一)责任意识。工作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要恪尽职守,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职位负责的高度,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兼职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本职工作任务繁重,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大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精力,确保足够的时间履行人大工作职责,做到兼职不怠职、有位必作为。要敬业奉献,坚持以人大事业为重、以人大事业为乐、以人大事业为荣,多为人民办好事,多为广安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要奋发有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的审议各种议案和报告,客观公正地作出表决,扎实有效地实施监督,努力使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更好地体现市委的决策主张和人民的意志,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注重程序。人大工作的程序性很强,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决定是无效的。如举行会议有法定人数要求,专项工作报告材料报送有时限要求,表决通过事项有票数要求等等。常委会审议议案和报告,作出决议决定,进行人事任免,需要充分讨论和酝酿,我们不能因为程序多,就怕麻烦,走捷径,简单化。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以严谨细致的作风,特别注重细节、小节,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确保常委会工作规范有序,避免因出现程序瑕疵和疏漏而导致工作失误,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集体行权。彭真同志曾形象地概括人大为“集体有权,个人无权”,这是人大制度的根本性质决定的。民主集中制是人大的组织原则,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方法。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行权。每位组成人员手中都只有一票,同票同权,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常委会会议中,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一旦会议表决通过,形成了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则必须无条件地予以尊重和维护,不得再自行其是、固执己见。

(四)讲究方法。人大工作与党政工作的特点有所不同,大家要认真体会把握,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有效开展工作。要从行政首长负责制转变到民主集中制上来,从主要依靠行政管理转变到一切严格依法办事上来,从直接参与经济社会事务转变到不直接处理具体经济社会事务上来。特别要注意不直接介入政府的具体工作,不参与法、检两院的个案处理,而是通过提出建议意见,形成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等,督促“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推动相关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调研方式方法,既可以有“规定路线”,还应有“自选动作”,避免出现“被调研”现象,为履职行权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跟踪问效,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心热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少而精、注重实效”原则,加强跟踪监督,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遇事多协商,工作多衔接,日常多联系,及时认真交换意见,真心帮助纠正问题,诚恳支持解决难题,确保人大和“一府两院”良性互动、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五)联系群众。人民选我们当代表、当常委会组成人员,当“代表中的代表”,我们就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联系代表制度,每位同志固定联系3-5名人大代表,定期不定期走访代表,主动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听取他们收集到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对相关工作的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坚持联系群众制度,进百家门、代百家言、解百家难、添百家欢,与广大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护民权、保民安、促民生、惠民利。

(六)遵从制度。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制度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要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规范就延伸到哪里,使制度规范与依法行权相统一、相协调。要狠抓制度落实,严格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供给关系所在单位的有关制度规定,照章办事,规范运行。要不断完善制度,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发展,制度也需要不断修订,每位同志都可以从实际出发,从利于工作出发,从提高效能出发,提出有关制度修改建议,推动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确保人大各项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地开展。

(七)不断学习。学习是永恒的主题,是推动工作的动力。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能否得到认真履行,主要取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应当说,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方方面面,既有专业人才,又有管理能手,还有法律专家,完全能够担当起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但做好人大工作仅靠原有的经验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人大工作在不断发展,会出现许多新的特点、新的挑战,需要我们更加自觉地进行学习。要坚持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要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特别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千方百计提高理论素养、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建功立业,把学习的效果体现在提高能力上,体现在推动工作上,体现在服务群众上。

(八)团结协作。团结出实绩,团结出形象,团结出干部。人大常委会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多。要有统筹协调意识,虽然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担负着不同的具体工作,但大家都应围绕常委会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加强沟通,加强协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要有高风亮节的品格,自觉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要有乐于奉献的精神,不计得失,不计名利,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共同推进人大工作。要建设和谐型团队,既强调分工负责,又坚持团结协作,大家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和衷共事、同舟共济,增强人大机关的集体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九)廉洁自律。廉洁是一种幸福,不贪不占,遍体轻松,心地坦然,办事踏实。大多数同志都是在党政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经历过无数的风风雨雨,经受了组织和人民的考验,要继续永葆本色。人大虽然个人无权,但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社会影响力还是不小的,因此,应当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廉洁从政的防线、道德操守的底线,始终保持人大工作者应有的高尚情操和优良品格。

(十)强身健体。健康好比数字1,事业、家庭、财富是若干个0,有了1,后面的0越多,就越富有;反之,没有1,后面的0再多也没用。拥有强健的身体既是做好工作的保障,也是幸福生活的源泉。我们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保持强健的体魄,煅练坚强的意志。要注意有张有弛,劳逸结合,大家要坚持经常性的身体煅练,远离疾病,保持健康。常委会也将努力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让大家身心愉悦、身体健康;组织开展各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既学习经验,开阔视野,又煅练身体,提振精神,永葆工作活力,永葆年轻心态,更好更多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贡献。总而言之,衷心祝愿大家,在人大工作期间——“尊严并快活着”!

 同志们,做好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家团结一致,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不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为推进广安民主法制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office 点击数:1394 更新时间:2012/11/9 12:33:35【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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